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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的奢侈生活 我搬到拉萨第三天,胖胖大咧咧地闯了进来,“哈呀,这么多书!你是作家吧?”我有点害羞,说算是吧。胖胖长叹一声:“还是你们文化人好啊,不像我,虽然有几个臭钱,到底还是大老粗。”我想这年头人人谦逊,敢说自己“有几个臭钱”,这得是什么级别啊,没想到这不起眼的胖子还是个大款,不由得肃然起敬。 那时胖胖生意很忙,每天回来都醉醺醺的,只要我在房里,他就会进来抱怨一番,说自己活得没劲,说这年头生意难做,说天天都要应酬,不是陪局长吃饭,就是陪厅长喝酒,海参鱼翅,鱼翅海参,吃得脸都浮肿了。抱怨完就开始夸我:“还是你们文化人好啊,虽然没什么钱,可活得清静自在,你看看我,多他妈累!”我连连称是,心里却有点不舒服,想有钱算个屁,老子又不是没见过有钱人。 有一天我正要出门,他叫我:“作家,来,来!”我笑着进去,胖胖伸手丢来一盒中华烟:“拿着!你写书辛苦,抽点好烟!”我连连推辞,说我抽惯劣质烟草了,这么好的烟,你还是自己留着吧。他脸一板:“叫你拿着你就拿着!胖哥还在乎这点钱吗?”说着一摸自己的皮带:“你看我用的都是什么?这皮带,LV的!还有这裤子,鲨鱼!你说说,我还能在乎一包烟吗?”我那时刚写完《多数人死于贪婪》,对奢侈品有点认识,无比景仰地问他:“胖哥,这条皮带值不少钱吧?”他一拍大腿:“贵!六百多!”这价格就不对了,又问了两句,我恍然大悟,什么LV、鲨鱼,原来全是假货,敬畏之心顿失,听他吹得起劲,心中暗暗好笑,想这人倒挺可爱的。 我习惯夜里工作,每天都是天亮才睡,有一天刚刚躺下,胖胖砰砰地敲我的门:“作家,醒醒,有事找你!”我开门放他进来,胖胖连连道歉,说不好意思,一大早就吵醒你,不过有点急事得找你帮忙。我问他什么事,胖胖一脸沮丧,“我父亲住院了,我得赶紧回家,可是最近进了不少货,钱全都押在上面了,你能不能借我一千六百元?最多一星期,回来就还你。”我擅长察颜观色,知道这胖子在撒谎,可又不好拒绝,犹豫了半天,说钱可以借给你,不过你得把身份证复印一份给我,再打张欠条。他满口答应,出去跑了半天,把身份证复印件拿给我,还有一份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说你看看,我不是骗子,我们公司注册资金都是五十万,肯定不会欠你的钱,最多一星期,回来就还你。 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过了一个月,我给他打电话,他哈哈大笑:“家里有点事,你不用担心,最多一星期,回去就找你喝酒!”一个月后我又给他打电话,胖胖连声叹气,说哎呀作家,你说我怎么这么倒霉?票都买好了,走到半路又被车撞了,哎呀我的腿……我无计可施,说那你好好养伤吧,回来给我电话。 很快冬天到了,我受不了高原的严寒,搬到三亚住了半年,经过成都时给他电话,发现早就停机了。那张欠条一直都在,每次我拉开抽屉,都会看见他粗大潦草的字:今借到作家人民币一千六百元整,保证一星期后归还。还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他的脑袋很大,好像装满了智慧。 胖胖右手上有一只光闪闪的戒指,据说是两克拉的钻石,他不知道“克拉”这个单位,每次都说是“两克”。 亲爱的胖胖,如果你看到这篇文章,不要以为我是逼债。我知道你不是大款,也知道令尊没有住院,因为你说过,你十一岁时令尊就去世了。你的腿应该没被车撞过,要是我猜错了,请原谅我的小人之心。一千六百元不是小数字,但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收回,你是个有尊严的人,而且自始至终都在维护尊严。我们也许算不上朋友,但在一栋楼里住了那么久,本来就该互相照应。 ◎大师杜拉萨 五月末的一天,杜拉萨趿拉着拖鞋走进我房里,直愣愣地问我:“听说你是个作家?”我说不敢当,混饭吃,混饭吃。他昂着头一翻白眼:“有什么作品呀?出过书没有?给我看看!”我暗暗恼怒,想这家伙怎么一点礼貌都不懂,支吾了两句把他打发走了。 后来在楼里又见过几次,他总是冷冷地翻着白眼,爱理不理的,一副讨打的模样。那时他在拉萨做一点小生意,经常指挥工人往楼里搬货,嘴里骂骂咧咧的,样子十分粗鄙,偶尔也有心情好的时候,用的词极为文雅:“万楼之楼,起于垒土,晓不晓得哦你们?搞快搞快!”我听了总是冷笑,想穷措大也敢假扮文士,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有次我在小重庆房里聊天,杜拉萨拿着手机一飘一飘地从门口经过,嘴里大声嚷嚷:“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嘛,你觉得他阴险,他还觉得你阴险来!”一股浓郁的四川味,小重庆忍俊不禁,说老杜那个神经娃儿又发神经了。一屋子人都大笑,我也嘿嘿地笑了两声。 有一天拉萨报纸上登了我的一则专访,杜拉萨看到了,拎着报纸就来找我:“你就是这个人嗦?”我说对,他点点头:“你那本书我看过,就是那要成都什么什么的。”我心里大快,咧嘴就要笑,他又翻起了白眼:“写得很一般嘛,算不得什么好作品,对吧?”这问题就没法回答了,当着铁匠骂大锤,我当然不会高兴。他沉思半晌,忽地抬起头,斜着眼评价我:“你呀,你就是个网络写手!”我大怒,猛地挥手:“行了行了,我要休息了,你出去吧。”他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拖鞋踏踏地响,我气不打一处来,看着他得意洋洋的样子,恨不能抄起凳子来给他一下子。 从那以后他就开始冒充我的精神导师,隔三差五给我发条短信,说一个真正的作家要具备三种品质:宽广的心胸、敏锐的洞察力,以及对善的向往。发完了不过瘾,过来咚咚地捶我的门:“短信是我发的啊。”我不理他,直接删掉。他还是不断地发,意思都差不多,“要虚心,戒骄戒躁,不要因为有了点小名气就忘乎所以”,等等。 我实在忍不住了,恨恨地回了一条:“别费心了,大师,我这德性是改不了了。”他没读懂我的意思,反倒觉得我有自知之明,是个可造之才,兴冲冲地冲过来与我谈心,一半在夸,一半在骂,我无计可施,也不能跟他打架,听得眉骨倒竖。他讲了半天,突然大发感慨,说满世炎炎,只有他的心埋在冰雪之中。这话有点意味,我改成“天下炽热,此心独凉”,半偷半窃地写在自己的书里。 藏漂大多孤独,他是个老光棍,长夜难熬,经常在凌晨时分给我发短信,这些短信内容各异,有人生感慨,有文艺批评,还有一些是他的诗。这人有点古文功底,做的诗都不算差,可惜我当时过于狭隘,看过了就算了,心里还暗暗笑他迂腐。 迂腐的人注定做不好生意,还没到十月,杜拉萨的公司就快垮了,那些天他总是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天天揪着头发算账,没事就拿拳头捶墙,连房租都交不起了。物业公司的小会计天天追着他逼债:“都两个月了,你还不交,到底想怎么样啊?”杜拉萨一脸媚笑,拱着双手央告:“哎呀刘会计,再宽限几天嘛,再宽限几天,我一定交。”小重庆他们常常奚落他,我也在一边笑。 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跑的,十月底的一天,房东上来砰砰敲他的门,敲了半天没回应,干脆一脚踹开,满楼的人都拥过去看。只见房东叉着两手骂娘:“王八蛋!一声不吭就跑了,就给我留下这么一堆破烂!王八蛋,还欠我三个月房租呢!”那是我第一次进杜拉萨的房间,房东没说错,屋里确实是一堆破烂:一个保温杯的盖子、一把磁汤勺、一条洗得发白的床单,床头上还有两本书:一本《文艺理论与批评》、一本《历代诗话续编》。 没人知道杜拉萨去了哪里,只是陆陆续续听人谈起他,听说他教过十几年书,还当选过县级优秀教师;听说他老婆跟人通奸,被他发现了,抡着一口铁锅找奸夫拼命,反而被奸夫打断了腿;还听说他有个儿子,不过在十一岁时出车祸死了。小重庆跟他相处最久,说杜拉萨本来不想做生意,经不住老乡的鼓动,连房子都卖了,没想到最后骗他的还是这个老乡。 我一直记得杜拉萨的样子,不过将来肯定会慢慢忘记。三和楼里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现在已经没人记得他了。那本《历代诗话续编》我一直带在身边,有一天深夜翻开,我突然想:这时候杜拉萨肯定也没睡,他在做什么?试着拨他的号码,早就停机了。 杜拉萨不姓杜,但楼里的人都叫他老杜,或许是“老肚”?我没考证过。他的名字也不是拉萨,但我早就忘记他叫什么了。我们相处不到半年,他给我发过十几首诗,现在我只记得其中一句:“秋风慈悲春光瘦,今生寂寞彼岸凉。”这该是他的人生自况吧?天知道。 ◎小重庆的情感生活 几个男人烤火闲聊,话题渐渐庸俗。小重庆喃喃咒骂,说妈哟,屁婆娘太恶心了,老子喊她去洗一洗,她说天太冷,不想洗。老子催促再三,再三催促,她才马马虎虎地用水洗了一把,接着就躺了上来,老子眼前一晕,想妈哟,老子to be 还是 not他妈的to be? 这是小重庆的辛酸往事,我称之为“爱国卫生运动”。小重庆形貌猥琐,比一把椅子高不了多少,精力却十分旺盛,每周都要出去找女人,每次费钞一百到二百不等,一年下来,贡献GDP万元左右,这是有效消费,于国于民大有益处,可谓“爱国”;小重庆有洁癖,每次都喊人去洗,可谓“卫生”;“运动”不需要解释,看看他干瘦的身体就知道了。每次运动过后,他都要皱着眉头拖地、擦桌子、洗床单,表情十分痛苦,赵护肤见了总要笑他,说你这又何苦呢,折腾半天,就为了那两分钟的快活。小重庆摇头叹气:“唉,人生啊。” 小重庆毕业于桂林工学院,大学时有个女朋友,如果我没猜错,那就是他这辈子最真挚的爱情,他为她醉过,为她哭过,女孩子嫌他个头矮,要分手,他差点从楼上跳下去。一九九七年大学毕业,女孩子分回西安,他每个月都去看她一次,买不起飞机票,就挤火车,去时甜蜜,回来忧伤,车厢里人群喧闹,小重庆托腮而坐,像个穿长衫的忧郁诗人。 几年后两人还是分手了,各自结婚生子,从此没了联系。小重庆找了个江油妹子,农村出来的,没什么文化,脾气却好,小重庆结婚五年,连碗都没洗过一只。他自己也承认老婆是个好女人,可就是不想见她,一年到头在外面漂,南宁一年,汉中一年,在拉萨又待了一年。偶尔回趟家,也不怎么理她,天天跟狐朋狗友滥吃滥赌,喝醉了就吐在地板上,酒醒了依然往外跑。 有一天他告诉我,说他从不跟老婆亲嘴,觉得那玩意儿脏。我说接吻是多么美妙的活动啊,你怎么会……他愤愤起身:“老子可以摸她,可以日她,就是不会亲她!”我表示怀疑,说我就不信你这辈子从来没接过吻,他的脸刷地红了:“也不是一次都没有,我这辈子吧,只跟一个人亲过嘴,就是……就是……我的那个初恋。” 很快冬天到了,公司调他回重庆,走之前请我、赵护肤、陈光头一起吃饭,那天的气氛有点伤感,小重庆喝高了,瘫在椅子上胡言乱语,不停地叫“猪娃儿”。还唱歌:“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到凋谢人已憔悴,千盟万誓已随花事湮灭……” 这歌声嘶哑刺耳,周遭食客无不喷饭,我却突然想起了他的初恋。多年以前,这首歌曾悄悄打动过一个美丽女子的芳心,在那条繁花开满的小径上,在那样纯白无瑕的春夜里,这未来的嫖客,这庸俗下流的男子,正用他年轻而嘶哑的歌声来抵抗他一生的堕落。 离开拉萨后,我时常会想起小重庆,他是个嫖客,却依然不失赤子之心,他也不算什么好人,可依然那么单纯。我一直想问他“猪娃儿”是谁,可惜再也没见过他。 在我想来,那人多半是他的初恋,他们携手走过最美的青春,从此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记。多年之后,她腰身渐粗,再也不复当年的美丽,他渐渐苍老,在尘世的污泥中挣扎过活,却依然恪守着自己的原则:即使全身污秽,他也不会和别的女人亲吻,因为那是他留给她的最后的贞节。 一生中,你至少要去两次重庆 最吸引我的,是重庆那种漫不经心的幽默。两车相撞,如果是东北人,可能推开车门就会打成一团;如果是上海人,推推眼镜,大概会这么建议:不要吵,我们找交警好了。有次我在重庆看到一辆桑塔纳追尾奥拓,奥拓司机下来看了半天,没吵没骂,笑嘻嘻地对桑塔纳说:“恭喜你,娃儿的书包又飞求了。” 从交通事故联想到基础教育,这是重庆人独有的天赋。跟重庆人接触久了,我总感觉他们有一种骨子里的清高,拿水仙当大蒜的那么一股劲儿。重庆人热情、豪爽、大大咧咧,每有客来,必称兄道弟,呼朋引类,不拿你当外人,但酒酣耳热之时,只要稍一留心,就会看见他们斜眼睥睨的神情,这神情不像刘备,成都才像刘备呢,倒有几分像曹操,豪情万丈,盛气凌人,给他把槊就能对付出几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来,所以我经常感慨:重庆之城,卧虎藏龙,如果生在战乱年代,天下奸雄,大概百分之八十都会出自重庆。 在广东说自己有钱,会引一片景仰,这招到了重庆就不大灵。小心他们这么揶揄你:喔,你有钱,你的夜壶都是带按摩的。重庆人说“夜壶”听起来就像是文言的“也夫”,我当时就想,这话跟陈之亮“身赴国难,唯一死也夫”的名言差不多,同样有“也夫”,同样那么带劲儿。 重庆临江,人人有点水手的气质(有个家伙给自己取名就叫“玫瑰水手”),朝来暮去水滔滔,路遇旧交总喝高。重庆人好酒量,十个中至少有六个能喝半斤白酒,照样走路不晃,爬坡如飞,到解放碑打望美女,眼不花心不跳,神态自若。剩下的三个,你莫去激他,否则他抡起瓶儿就要跟你对吹。所以我跟重庆人吃饭,从来都不敢做声,借口酒精过敏,趁别人推杯换盏之机,独自闷头大嚼。 重庆的美食总引人吮指遐思,辣子鸡、泉水兔、邮亭鲫鱼,小火锅红浪翻腾,水煮肉香气四溢,想起来就忍不住咽口水。有次我住在一家五星级酒店,早餐是免费供应的,号称六十八元一位,菜式丰富,花样繁多,不过吃着总不是味儿,忽然想起重庆著名的小面来,丢下刀叉就往外跑,在街角的小馆子花两块钱叫了一碗,菜叶碧绿,面条滑顺,汤辣而香,吃完后咂咂嘴,还觉得意犹未尽。 这就是我理解的重庆生活:一碗小面胜过全法国的蜗牛。它不起眼、大大咧咧、漫不经心,甚至有几分粗俗,然而却有独特的香味。海明威说巴黎是“流动的圣节”,重庆人从不在乎什么神圣,尤瑟纳尔说“军中十五年不及雅典的一个清晨”,重庆人也不大关心浪不浪漫,只要有酒,有辣椒,有朋友,有喷香的小面,足以构成生活的全部,而“诗意地栖居”,不过是酸腐文人牙疼时没心没肺的哼哼,理也不要理。 所以我说:一生中,你至少要去两次重庆。第一次去吃满街美食,去看美女如云,去领略山城、雾城、江城的独特韵味,这时独行人也许会感到孤独,但第二次就不一样,你会找到朋友,全重庆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你的朋友,会找到重庆漫不经心、大大咧咧的诗意,这诗意行走在高高低低的路上,停留在棒棒军的棒头,飘荡在朝天门浆声灯影的夜色里,这诗意与酒有关,与辣椒有关,却又永在它们之外。身不临重庆,就不会发现完整的生活。 近水三分妖 杭州美,大半美在西湖,苏东坡说它“浓妆淡抹总相宜”,白居易不想走,说“一半勾留为此湖”,美国人布赖特?威利斯在孤山脚下待了一个月,临走时大哭,写诗道:“离别这妖艳的城市/如同远嫁我心爱的女儿。”建议杭州市政府发给她“好市民奖”。说到“妖艳”,这也是有来历的,南宋志云和尚说杭州不是修道之地,因为西湖太美,“近水三分妖”,要我看何止三分,如果杭州有十分妖艳,那西湖至少要占七分。 每个城市都有它自己的味道,北京偏咸,上海微酸,重庆麻辣,君特?格拉斯说二战时期的德国有一股子洋葱味,我有个和尚朋友说得更绝,他说广州有一股“砂锅炖狗腿”的味道,说得我这个俗家人想笑又不敢笑。 如果说到杭州,我想飘浮在这城市上空的是一种微淡的香味,像花香,像脂粉香,还有一点淡淡的油墨香,据说“鸦片”香水能让人大量分泌肾上腺激素,那么杭州之香,更能引人遐思。 我到杭州赶上个大热天,吃杭邦菜流汗,泡吧流汗,唱卡拉OK也流汗,我的朋友玫瑰水手比我早来半年,谈吐间已经微微地带上了杭州口音,顾盼之间颇有妩媚之态,让我不由长叹:唉,近水三分妖,古人诚不我欺。 ◎河坊街上俗仙人 河坊街有上千年了,从“暖风熏得游人醉”的南宋开始,这里就一直是十里繁华的中心。我在黄昏时分走上这条长街,踩着李清照、姜白石们的旧日足迹,听着岳飞和秦桧听过的琴声,心中有点莫名的敬畏。 路两边多是老字号,老得你只有在小说中才能看得到:孔凤春香粉店,这是一百年前的夏奈尔,古龙在一本小说里形容说是“雪脂妆美人”;万隆火腿店,橱窗里挂着一条条深褐色的火腿,肉香扑鼻,空肚汉闻了不免要流口水;有中药堂,老中医悬丝诊脉,这功夫可不一般;除此之外,还有纺纱店、茶叶庄、旱烟店、梳子店、古董店、瓷器店……南宋的瓷器有烟火气,旧上海的广告画透着沧桑,我是个俗人,鉴赏不了这些,我只有一个目的:吃。 现代社会的饮食文化已经超越了食物本身,更关注环境、情调和文化。河坊街就是这样一条“吃文化”的街,昏黄的夕阳照着路边古旧的楼阁,飞檐如拱,灯笼和酒旗高挑半空,舒缓的苏州评弹叮叮当当地敲在心头,如果不是旁边熙熙攘攘的人群,真是“不知今夕是何夕”。登清朝的楼,坐明朝的椅,点唐宋流传至今的菜,筷著纷飞,酒碗高举,似乎随时随地都会跟古人打个照面,这感觉,似乎比龙虾鲍鱼都要美味。 古代说部里经常有这样的描述:找一个齐楚阁儿坐下来,吩咐店家:打两角酒,切二斤熟牛肉。我第一次上景阳冈酒肆时,就有这种感觉。 景阳冈的墙上题着宋江的反诗:“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桌子上用金粉写着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姓名,像是直接从梁山上搬来的;菜单像竹书纪年的竹书,菜名十分古怪,有西门庆口水鸭、潘金莲口水鸡、武大郎烧饼,吃一口鸡鸭,啃一口烧饼,喝一碗武二郎斟的老酒,就如同重读了一遍《金瓶梅》。书中暗表,这酒可非同凡响,色泽澄亮鲜红,喝时酸甜醇和,连我这么没酒量的人都能喝上两口,但要能连喝十八碗,并且用自己的脚走出河坊街,那就可以白吃这一餐。根据老板的说法,武松打虎之前喝的就是它,这酒浑名唤作“三碗不过冈”。 酒足饭饱地下了景阳冈,身上似乎也有了打虎的力气,沿着街慢慢前行,慢慢品味,钱塘人家的骂鸭串和阴阳豆花十分有名。“骂鸭”是关于东方道德的一个古老典故,“阴阳”更是包含天地。《时间简史》的作者,斯蒂芬?霍金来钱塘人家吃饭时,用三角古樽喝了一杯黄酒,豪情大发,用语音合成器说:“我能解决M-理论了!” 到王润兴吃南宋扎牛肉,鲜嫩爽滑,带一点竹叶清香,我怀疑这就是古龙笔下的“盐件儿”。这店里的鱼头豆腐连皇帝老倌儿都爱吃,据说还有乾隆的御笔题字,人称“皇饭儿”。到状元馆吃一碗“独占鳌头”,当然,面里不仅仅是鳌头,而是一整只鳌,讨了彩头,不要忘了著名的“杭州三碗面”,状元馆的红烧黄鱼面是头一碗,胡雪岩发迹前也曾来此大快朵颐,另外两碗,一是奎元馆的虾仁面,一是聚水馆的爆鳝面。 俞平伯爱吃河坊街上的油酥饺,形容得我口水长流,遍寻不获,只好去吃藕粉。河坊街的藕粉也是出了名的,炎炎夏日,来一碗冰凉的藕粉,再撒上一点桂花,又香又滑,几乎要连舌头都吞下肚去。 我到杭州的第二天早餐是小馄饨加灌汤包,吃得我手脚不停,吃完了手抚肚皮抬头看,不远处赫然立着一块牌子,上书三个大字:俗仙人。是啊,吾本俗人,有臭豆腐吃,就成了俗仙人。 ◎南山路一夕安宁 诗曰: 南山路上酒吧多 有的蹦迪有唱歌 风雅文静都不管 划拳斗酒乐呵呵 据我的朋友说,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南山路有点巴黎风情,那种沉思的、浪漫的、岁月飘忽的感觉,“走在这条路上,会感到诗歌扑面而来。” 我很多次走在这条路上。一个人漫步在午夜的南山路,会想起很多故事,游戏人间的和尚,美丽多情的妖精,还有浪漫坚贞的、最终化为蝴蝶的爱情,但在济公、白娘子和梁祝之外,我更钟爱现代社会的声色光影。在这个问题上,我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我喜欢人造音乐胜过柳浪闻莺,喜欢雕塑胜过花港观鱼,套用杜微之的话说,野趣虽美,吾独爱酒吧。况且闻莺观鱼什么的,不过是人造的野趣。 南山路的酒吧各有特色,老枪的萨克斯也许是酒吧里离高雅最近的艺术,久别怀乡,喝上点闷酒,听了肯尼金叹息一般的《归家》,眼泪都能掉下来。梦之湖酒吧分上下两层,二楼有唱歌的,花一百元买个花篮送给美女,就可以点唱一首《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一边烟雾缭绕,划拳赌骰,一边身影翩翩,歌声悠扬,在喧嚣和寂静之间,其实我们都找不到那个曾经的斯卡保集市。 那天我们一群人在火知了酒吧待到很晚,有人高兴,有人生气,有人忧愁,有人喝醉了,伏在桌上沉沉入睡,午夜之后,我走出酒吧,看见星月无光,整个南山路灯火通明,心中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句诗:“你们一生挣扎,只不过是想求得一夕的安宁。”我想人生的意义也就在此,在南山路,在西湖边,在每一个光影闪烁的酒吧里,就像诗人艾略特说的:“这世界倒塌了/不是轰然一响/而是唏嘘一声。” 离开杭州的前夜,我和几个朋友在西湖边的欧陆风情喝茶,爬到山顶,看见西湖上灯影点点,茶香混合着草木清香,在幽暗的夜里熏人欲醉。 有个朋友说:杭州是个好地方。是的,这是美丽的临安,浪漫的都城,天堂之地,但在我心中,它更像那个被压在雷峰塔下的妖精,温柔、多情、诱人遐思。每天都有晨昏,当落日的余晖照着那个流传千古的神话,因为如此近水,它依然散发着美丽的妖气。 由此向南 细雨微风江南岸,王孙去后久不归,诗歌里的“南方”好像总是跟离愁、怀乡、身世飘零连在一起,一过长江,便处处离散、遍地忧愁。张继高中进士,夜过枫桥心有所感,写“江枫渔火对愁眠”,我实不知此愁何来。王维一生未到过长江,《相思》诗也要以南方开头,说红豆生南国,此物最相思。其实呢,不过就是个借口,就像中药里的药引子。 除了伤感,古中国的南方文化还有空谈、衰败、故弄玄虚等意味,李鸿章晚年经常感慨“清流误国”,清流就是只说空话不干实事的意思,这种风气上起先秦,下到民国,在晋朝南渡后最厉害。我每次看东晋史志,都感觉匪夷所思,所有的人都在说一些没头没尾、颠三倒四、混不着调的话,像是吃错了药在集体撒癔症。淝水之战前,苻坚在北方厉兵秣马,大举征集部队,而南京乌衣巷的豪宅里,南方总司令谢安正跟别人讨论一个问题:究竟是眼睛看到万物,还是万物自己跑到眼睛里来? 这可不是哲学,更不是在研究视网膜成像原理,它只是所谓的清谈。不把人搞糊涂,就算不得高人。此风遗毒甚广,前些天我在酒会上听过一句话:饮酒与后现代艺术并无分别。我实在是不能明白。关于清谈,《笑林广记》是这么评价的,说“游湖客偶见马吊,过江人惯肏牛逼”,这下联中的“过江人”说的就是谢安他们。 宋室南渡之后,国势衰落、文风萎靡,连烧出来的瓷器都有破败相,不值钱。有意思的是,所有在南方建都的朝代都不长命,李后主吃了赵匡胤的牵机毒药,一江春水向东流;明朝建文帝被他叔叔打跑,听说是当了和尚;还有坐飞机去台湾的蒋大总统,等等。历史教材告诉我们,这些都是天命攸归、民心所向,但香港一位风水大师却不这么看,他说是南方风水不好,“金陵无帝气,霸业一旦休!”这下我就不知该听谁的好。说到风水,这其实也是中国的传统文化,风鉴相数、四柱八卦、阴阳五行什么的,都是学问,一般人搞不懂。上面提到的那位大师靠给人算命打卦找孩子,又买楼又买车,成了本港威水人物,但我第一次在北京见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个读哲学的研究生。 我在广州时住在光孝寺旁边,这座庙就是六祖慧能讲“风动旗动心动”这个段子的地方,慧能是南派禅宗的老祖宗,说过一个著名的偈子:“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但此人好像并不识字,这偈子应该是找别人帮着写的。慧能大师来南方后,一直在广州一带进行普法活动,话说那天有两个和尚无聊,看着头上随风飘扬的旗子,就像被苹果砸中脑袋的牛顿一样研究起物理现象来,一个说是风动,一个说你错了,是旗动,于是两个人就吵了起来。正不可分解之时,慧能大师出场了,说既不是风动,也不是旗动,是你们两个家伙(原话是仁者)心动,此言一出,“众皆叹服”,天花纷纷撒落,我估计可能还有跪倒的。 我是这么理解的:慧能大师这番话只有审美上的意义,无助于解决任何问题。学佛的朋友肯定会反对,我也不大想争论。不过这事有个类比:如果一个姑娘在大街上被风吹起了裙子,你过去说这不是风动,也不是裙子动,而是你自己要春光外泄,人家肯定不高兴。 我并不是在贬低南方文化,空谈玄虚云云,不独南方有,北方也很厉害,这可以算是我们整个民族的传统。此外,南方也有很多先进文化的代表,比如号称“仲尼一石君八斗”的王阳明,他也是南方人,此人是唯心主义的一代宗师,说过一句名言: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算是中国历史上顶顶了不起的人物。 等到了我们的时代,“南方”早就成了富庶和发达的代名词,湖湘军事理论改变了中国的命运,粤港沪杭的商业文明引得千千万万人渡江而来,更有普及全国的广东话,流行天下的粤语歌。汉语中的“四”本来有四平八稳、四季顺遂之意,就因为它在广东话中谐“死”,遭到了全国人民共同的唾弃。而这时的南方,已经不再是韩愈和苏东坡们的劳改农场,也不再是瘴气遍地的野蛮人家乡,不信到蛇口来看看,这里有一块牌子上分明写着: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中国美食地图 我经常跟人讨论一个问题:“鲜”是什么味道?每个人都有一个答案,但各不相同,最终我得出一个结论:“鲜”就是没有任何味道。 在成都的时候,别人告诉我新刨的竹笋很鲜,我就去挖了一根来,又蒸又煮又炒,或炖牛肉,或炒时蔬,吃出了麻、辣、酸、甜、咸诸般滋味,就是没品出“鲜”来。 有人说“鲜”就是味精的味道,我为此干吃了半袋子味精,吃得我恶心欲呕,到最后也没发现“开水变鸡汤”有什么科学依据。 我的朋友骂我没有味觉,吃什么糟蹋什么,看来不无道理。这些年足迹遍布全国,我顶着一张没有味觉的嘴,倒确实糟蹋了不少好东西。 ◎西北。羊的N种吃法 出兰州机场后,我问出租车司机:“兰州有什么好吃的?”他扯长了嗓音说:“当然是羊——羔——肉咧。” 兰州羊羔肉最正宗的做法在十三公里,从市中心打车前往,二十几块钱。还没下车,就看见一排排炝火冒烟的平房,笑声隆隆,香气四溢,红脸蛋的西北大妞儿在车外招手揽客,举手投足透着热情。 我们选了一家门脸大的,两个大妞儿像绑架一样把我硬搀进去。里面摆着二十几张大台,很干净,台上铺着雪白的台布,摆着酱油、醋等调料,鲜红的辣椒酱,白胖的大蒜头。 六个人要了六斤羊肉,三斤酒。我点菜时的气概可以类比武松,差点就吩咐小二:“打二角酒,切二斤熟牛肉,找个齐楚阁儿,让翠花唱《十八摸》!”感觉颇有豪气。 十几分钟后,大师父在窗口内以《信天游》的调子唱:“羊肉(那个)起锅咧!”众大妞清脆地回应:“哎!” 羊肉煮成红褐色,热气腾腾,香气四溢,上面洒着一层碧绿的香菜末。肉都是大块的,小酒杯大小,四四方方,肥厚多汁,装肉的盘也是大茶盘,红花白瓷,里面的羊肉堆出一个尖来。 他们喝白酒,我喝啤酒,朋友们都说吃羊肉就要喝白的,我不听。夹起一大块煮得像凉粉一样的羊筋放进嘴里,眯起眼来品味道。羊筋煮得火候正好,嚼起来很脆,嘎吱吱响,浓香,微咸,带一点淡淡的膻味。众人赞不绝口,筷箸纷飞,喝一口酒,吃一块羊肉,嚼一瓣大蒜,座中有个胖子大汗淋漓(冬天啊),上衣都脱了。 六个人吃了六斤羊肉,三瓶白洒,一瓶啤酒。人人胃囊隆起,剔着牙打着饱嗝结账,老板憨憨一笑,报出的价钱便宜得让人不敢相信:一百二十八元。 西安有一家泡馍馆,两层楼,黑木匾上金光闪闪的字号。我们去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多,肚子里咕噜噜地叫。中午在山西运城吃了饭,然后就直接开车到西安,中间还上了一趟华山,九个多小时粒米未进,闻见肉香就开始流口水。 这家酒楼最拿手的有两样。一是羊排(是排骨),半尺多长,颜色黑红透亮,肉煮得极嫩,舌头一卷就可以刮下一截来,几乎有点“入口即化”的感觉。咸鲜味的,异常可口。众人连连呼“爽”。 垫了垫肚子,然后开始掰馍。按规定要掰成黄豆粒大小,掐得我指头疼。中间伙计跟我吹牛,说他们是老字号,生意兴隆,全仗一锅汤。 到厨房里去,看见一口巨大的黑铁锅,咕嘟嘟地冒着热气,没有用液化气,用的木炭火,伙计说这样才能“煮出蒸(真)味”。锅里内容丰富,随水浪和蒸汽上下翻滚。伙计介绍说里面有老母鸡、从没有过性生活的童子鸡,有各类海鲜、各类山珍,有五牲下水、五禽肝胆。据说这锅汤的配料有上百种,而配方只有老板一个人掌握。 牛吹完了,馍也掰得差不多了,开始上汤。汤是乳白色,里面有粉丝、煮得嫩黄的白菜心,面上浮着碧绿的葱花。我还往碗里舀了一大勺辣椒酱,胃口大开,美美地吃了一大碗。 不知是饿了还是真的好吃,反正那次的羊肉泡馍感觉很美,以后又吃过几次,再也吃不出那种味道了。 银川的烤羊头不可不提。 出差到银川,也是晚上八点多了。让出租车司机开到吃小吃的地方,叫什么广场,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里灯火通明,搭着无数凉棚。街上来来往往,很多都是戴白帽的伊斯兰教徒,气氛安静祥和。 烤羊头要急火,火苗从烤炉里蹿起老高。羊头煮得半熟,一刀剁成两半,放在烤炉上还瞪着眼睛呢。老板刷上一层羊油,就吱啦啦响一声。整个工序很复杂,我在旁边数着,共计刷油九次,刷酱油两次、醋两次、孜然两次、辣椒油三次,洒茴香粉一次、胡椒粉一次、芝麻一次,加葱花一次、香菜末一次、洋葱末一次。半个小时以后,羊头烤熟端上桌来,紫黑色,香气扑鼻。 入口的感觉更好。羊眼脆而多汁,羊脑软嫩香滑如豆腐,羊皮撕下来抛进嘴里,有一点糊煳味,越嚼越香,羊脸肉吃起来就像是北极贝。佐以大蒜,冰凉的啤酒,越吃越想吃,我平时不喝酒的,那天都喝了一瓶多。 还有兰州的拉面、西安的酸汤水饺、粉蒸葫芦头、乌鲁木齐的大盘鸡、新出锅的羊肉馕,都让人情不自禁地流口水。太原有一种叫做“贴尖”的面食,拌上番茄鸡蛋卤,非常可口。山陕地区有一种黑黑的莜面,搓成筒,在蒸笼里蒸熟,泡在鲜美的汤里,那种感觉让我念念不忘。大学时去五台山玩,在同学家里吃过一种面食叫“抿(面)疙瘩”,形状与北京的炒疙瘩类似,偶尔吃一吃,也是别有风味。 ◎西南。麻辣心情 我平生做菜的次数屈指可数。主要是因为懒,另外,也有一些技术上的原因,我不会炒菜,不会洗菜择菜,洗碗也洗不干净。上大学时众人烧酒精炉做菜,谁都不愿意让我入伙,这也罢了,最可恶的是有一个东北佬,馋我的同时还说我是个废物,让我伤心欲绝。 毕业后,常常会有美女问我:“你会做菜吗?”我想这大概是在调查我作为一个丈夫的基本素质。 我一本正经地回答:“会,而且有一道菜特别拿手。” “是什么?” “糖拌西红柿。” 这个笑话的效果总是特别好。 有人说做菜是种享受,但在我看来就纯是受罪,一屋子油烟,到处都是油腻腻的,冬天水冰凉,夏天一身汗。所以我坚决抵制做菜,在我的管辖范围内,也不允许别人做菜,长年累月在街上吃,包括年夜饭。如是十余年。 在西南住了几年,那里好吃的东西简直数不清。首先要提的就是乐山的小火锅,又叫做串串香,外地人呼之曰麻辣烫。写到这里,我已经开始流口水了。 我们闻名前往,去到乐山一条古色古香的巷子里,夜里一点钟,长街上灯火通明,每一处都有沸腾冒气的火锅。背后就是著名的乐山大佛,嘉陵江、岷江和青衣江三江汇合,从大佛的脚下浩浩东流,不舍日夜。清凉的江风吹到身上,感觉神清气爽。 深夜一点钟也要排队。旁边卖卤鸭子的、卖炸鱼的、卖五香花生新鲜毛豆的、卖茉莉花球的、卖报的大声叫卖,擦皮鞋的向你点头微笑,一派热闹景象。 没有座位,先吃点别的,买半只卤鸭子。红色,皮皱皱的,剁成小块,放在嘴里慢慢啃嚼,鸭肉细嫩,微微有一点甜味,有一点烟熏的煳味,非常好吃。 终于有人走了,飞跑过去占座位,老板换锅,我去拿菜。菜放在一个个塑料筐里,都串着竹签子。菠菜、通心菜、莴笋叶碧绿,金针菇、黄花菜金黄,鲜竹笋、土豆片、藕片雪白,苕粉灰而长,魔芋肥而嫩,这是素菜;有各类家禽,有鸭舌、鸭脚板、凤爪、鸡翅、生抠鹅肠,也有裹着芡粉香菜的鸡肉串;有各类家畜,牛肉串裹着葱花和香菜、羊肉串鲜红、黄喉在盘子里颤动,有毛肚,有兔腰…… 锅已经烧开,红彤彤的,辣椒、花椒和各式菜肴上下翻滚。在作料碗里加上香油、加上碎花生米、香菜末、青椒丝、蚝油、醋、味精和盐,调匀,从锅里不拘什么拿起一串来,蘸着作料送入口中,那感觉,啧啧,我又流口水了。 吃得八九分饱了,到旁边的店里去要一碗细嫩的西坝老豆腐,切一盘薄脆透明的马边猪耳朵,吃一勺老豆腐,夹一块猪耳朵,滑嫩细腻爽脆,各种感觉都有,不管带谁去吃,都会赞不绝口。 成都有一家陈氏兔头,没有固定的店铺,每天下午三点钟左右,在街边上挂起“陈氏兔头”的蓝招牌,用小车推着卖,生意非常好,经常要警察来维持秩序。 兔头分两种:五香味的和麻辣味的。放在两个大白铝盆里,兔头卤得紫黑色,油汪汪的,买的时候论个,一个五块钱。把兔头拣好了,一个秀气的小姑娘给你浇上蒜汁、芝麻酱、红油和一碗黑黑的复合作料(据说那就是陈氏兔头的秘方),装在厚纸袋里递给你,不忘关照一句:“你慢走哈!” 有个极胖的朋友,每天都要去买四个兔头,他的吃法也很经典。 回家后,把兔头倒在盘子里,先去洗手。倒一杯蓝剑纯生啤酒,把兔头拿起来,先吮吸兔眼里的汁液,然后把兔头一掰两半,用小勺挖兔脑,蘸点姜醋送进嘴里,闭上眼睛品味道。吃过兔脑后吃兔肉,这厮的动作极娴熟,不超过两分钟,一只兔头就只剩下骨头,比剔过的还干净。四只兔头吃完,端起金黄的啤酒一饮而尽,打个响亮的饱嗝,然后看看我们,幸福地叹一口气说:“每天四个兔头,一杯啤酒,夫复何求?” 一个外地的朋友到成都玩,没有买到陈氏兔头,我带他到新华宾馆的楼下吃“冷淡杯”,也点了四个兔头,吃完了以后他说:“再来两个。”很快又吃光了,他就自己招手:“再来两个兔头,要切开的!” 那天花了我三十多块钱,但这家伙吃得拍着肚皮打饱嗝。 青城前山有很多“农家乐”。农民把自己的家装修一下,加几张台,吊一些彩纸彩灯,骗城里人到他们家里来吃吃喝喝,赚点辛苦钱。 那是一九九八年四月份,桃花刚开,我们开车到青城山去玩,中午就在这样一个农民家里吃饭。 先上茶,茶是青城后山上的高山云雾茶,喝起来很香,众人啧啧称美。 放眼青山如黛,空气中有幽幽的花木清香。山上的游人如在云间行走,坐在竹制的躺椅上给眼睛放假,真是心旷神怡。不要以为农民没文化,瞧瞧门上这一幅对联: 觑神佛如蝼蚁 寄厚味于淡泊 上联说酒,下联说茶,回家翻过书后我才知道那还是诸葛亮的名言。 菜都是地道的农家菜。 活宰鸡,我多了一句话:“你这鸡是土鸡吧?” 老板不高兴了,“这还有假?我们从来不喂它饲料,你看看,你看看!” 一鸡三吃,辣子鸡堆满盘,红彤彤的辣椒,粉嫩嫩的鸡肉,好吃;竹笋和干豇豆烧鸡,竹笋甜,干豇豆微酸,肉味鲜美;豆花鸡,一大碗金黄色的豆腐脑,加上青菜、鸡肉,看着都有食欲。 一兔五吃,具体名堂不记得了。还有鱼,养在鱼缸里,泼辣漂亮的老板娘伸手进去,一把捉住那条最大的,提起来问我们:“这条要不要得?” “要得!”我们齐声回答,都大笑。 老腊肉炒西兰花也很有特色。腊肉是几年前的,用松针熏过,外面黑,中间红,咬起来有点硬,松香味浓郁。这种腊肉在成都市面上卖几十块钱一斤。 新磨豆花,蒸的时候在碗里放上几块鹅卵石,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的,豆花韧得用筷子都夹得起来。 青菜是纯正的野山菜,其中有一道叫做“没名堂”,嚼起来有点脆,带点苦味,很清爽。老板自己都不清楚它的名字。 吃完饭后,还有个固定的仪式:跟老板娘合影,一般性的搂搂抱抱没关系,动作过分了老板娘就会笑着骂你:“狗日的,你想做啥子?”老板也不发火,在旁边嘿嘿地傻笑,一副大智若愚的精明劲儿。 四川好吃的东西真是数不清。到西昌,在穹海边的吊脚楼烤鱼,炉火滋滋地响,香气缕缕飘浮,楼下风声猎猎,海中渔火点点,让人忍不住想长啸;重庆的乌江鱼、清水鸡、归元鸡、泉水兔、邮厅鲫鱼,吃到你舌头都吞下肚去;南充的米粉细软,当地人都说是“吸米粉”,在里面泡上两个爽脆的“油根儿”,吃起来别有风味;峨眉山的油炸蚯蚓,没几个人敢吃,但吃过之后再也不会忘记…… 四川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安闲的气氛和美味的食品。不管在成都重庆,还是小县城小乡镇,你随便找一家街头小店走进去,炒个回锅肉,要碗肥肠粉,一块钱米粉泡萝卜,都能吃得很美。或者早晨起床后,揉着睡眼到小摊上来碗一块五的小面,香甜可口,吃得五内俱爽,比广州的早茶舒服多了。 ◎广东。幸福的滋补 我的同龄人大多都已经娶妻生子,做员外做寓公了。生活的形式决定生活的质量,所以很多人开始发福,而我却日渐消瘦。广州有个朋友向我这样描述他的一日三餐:早点是一杯牛奶、一个鸡蛋;午餐在办公室里吃盒饭,老婆定的上限标准是八块钱;休息日的午餐在街上吃,以小吃为主;晚餐先来一碗老火汤,菜有荤素有冷拼有热炒,照例还要喝上半瓶啤酒。平时一般在十一点左右睡觉,如过了十一点半还没睡,就要再吃上一点宵夜。 我打呵欠,他也对我的饮食习惯表示不理解,“常年在外面吃,我觉得不卫生,另外吃得也不舒服。” 我告诉他:“我们两个的生活各有所长,你过得比我幸福,我过得比你潇洒。” 他点头称是。 到广东快两年了,对这里的生活渐渐有了一些了解。广东人是中国人中心态最好的,敬天畏命,能吃苦,讲究养生。这从饮食习惯中也能看出来,广东人坐在餐馆里,第一件事永远都是用热茶洗碗筷。据报载这种方法根本不能杀菌,但他们都说:“即使不能杀菌,心理上感觉也会好一点。” 早上起床后,老广东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喝早茶。 茶市总是人满为患,互不相识的人同座一台,各占一角。靓女(女侍应生,不能叫“小姐”)过来问:“生,喝乜茶?” 或菊花,或乌龙,或铁观音,这是我常喝的三种。坦白说我一直不知道茶比白开水好喝在什么地方,但在饥饿的早晨,空腹饮下一口热茶,确实感觉舒坦。茶润肠生津,看见好吃的要流口水了。 早茶有粥,白粥、皮蛋瘦肉粥、猪肝粥、鸭粥、百合粥、鱼粥……种类繁多,粥都放在明炉上的小砂锅里,咕嘟嘟冒着热气,不像北方的粥一煮一大锅,这里的粥都是现熬制的,热得烫嘴。 有肠粉,猪肝肠、猪腰肠、鸡蛋肠、牛肉肠、牛腩肠……数不胜数,两片蒸得嫩嫩的面皮,裹着不同滋味的馅儿,碧绿的菜心,看起来很可口。 也有荤的,蒸的凤爪、排骨、猪肚、百叶,有各类面点,叉烧包、蟹黄包、豆沙包、莲蓉包,我最爱吃的,是虾饺。 广东话说“虾饺”听起来就像是“瞎搞”,所以每次我一走进茶市,就会告诉靓女:“我要瞎搞。”听见的人都笑。 虾饺是用蒸笼蒸出来的,一笼四个。半月型的饺子里面,包着四个透明鲜嫩的鲜虾仁,一口咬下去,爽脆甘美,虾肉在口中愉快地舞蹈,口齿留香,感觉很是美妙。狼吞虎咽地吃完四个虾饺,我就高高地扬起手招呼:“靓女,我还要瞎搞!” 坦白地说,到现在我也没吃惯广东菜,受不了它的寡淡。这里非常在意菜本身的“鲜”味,尽量少用油盐,以免夺其本味,结果就是一点味道也没有。我如果连续三天吃粤菜,就会心儿发慌,眼放绿光,嘴里淡出个鸟来。 广东的青菜论“条”,一条菜,两条菜什么的,倒也名符其实,因为这里的青菜除了保持原味,还要保持原形,从来都是整条上桌,再长也不切开。像我这种“北佬”乍见这种情形,都会大发感慨:唉,广东人真野蛮。 粤菜贵,除了材料本身要求较高外,对营养价值也非常在意。每家粤菜酒楼都有几种拿手的滋补菜,用料考究,做工精致,味道怪异,当然,价格不菲。 有一次在一家高档酒楼里腐蚀人民公仆,请他们吃“木瓜王炖雪蛤”。木瓜有小橄榄球那么大,外皮金黄,瓜肉鲜红,雪蛤几乎透明,漂浮在乳白色的浓汤之中,颜色搭配得非常好看,像件艺术品。吃的时候手拿木勺,掏出糯软清甜的瓜肉,舀上微带药香味的雪蛤和浓汤,感觉像在吃水果,像在吃药,像在喝糖水,就是不像吃菜。酒楼的领班在旁边用粤语介绍这道菜的好处,我支楞着耳朵,勉强听出大意。原来这道菜吃了之后如此受用,可以滋阴养颜、壮阳补肾、强身健体、去火消肿,还可以防治淋病。我当时就对负责买单的同事笑,说“这道菜的价格肯定比伟哥贵”,他阴着脸,点头如捣蒜。 还有一次吃椰子蒸水鱼,这道菜是名符其实的“恶吃”,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点打击范畴。具体的做法如下:椰子上盖锯开,椰肉、椰汁全部保留,将小乌龟放入清水盆四十八小时以上,加入适量烧酒,让其吐尽泥沙。然后将乌龟放进椰壳,上蒸笼文火蒸两个钟头,出锅后就是汤鲜肉嫩、椰肉甘甜的上好滋补佳肴了。 我经常跟朋友开玩笑:“听说你发财了,请我吃个什么斑吧。”粤菜海鲜中,凡是叫什么斑的都是极品,比如老鼠斑、果子斑、将军斑,等等。二○○○年下半年去汕头,朋友请吃饭,那是个走私分子,开着野宝马,性情粗豪。当天菜有龙虾,酒有五粮液,喝高兴了,走私贩叫过服务生,点了一条什么斑,上来之后,他指着那条灰不溜秋的鱼向我们炫耀:“这一桌全部都加起来,也没有它值钱!” 这个斑那个斑都不是我们平民百姓的消费对象,所以我的朋友经常这样答复我的玩笑:“请你吃个雀斑好不好?” 不过也有平民化的。前两天在广州酒楼里吃饭,朋友点了两只大闸蟹“尤母”(读音LA,轻声,意思是“母的”),膏肥肉美,每只九块八。后来请几个同事到附近的回民餐厅吃饭,那里更便宜,大闸蟹每只仅售五元,我一个人就吃了三只。大头虾,每斤十三块,下面还有一句广告语:平到心痛。这种虾味道不好,但价格确实很实惠。 说到广东,顺便也说一说广西。我前后去过南宁、北海、玉林、梧州、柳州等城市,感觉广西在吃上总体要比广东逊很多风骚,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米粉。 在广西的日子我叫苦连天,跟一个拘谨的中年妇女走在一起,她不舍得吃,我也就不方便据案大嚼,只好跟着早也米粉,晚也米粉,吃到见了米粉就眼花腿软。广西的米粉与云南的米线同质而不同名,价格低廉,但味道确实不敢恭维。只有在玉林的时候稍好一些,米粉店老板往碗里放了几块新卤的马肉,紫黑色,闻着喷香,吃起来微酸,韧,有嚼头,米粉筋道,爽滑可口,滋味还算不错。 ◎东北俺们那旮旯 广东有个朋友问我:“你们那旮旯平时都吃什么啊?是不是天天都猪肉炖粉条?” 这厮有个黑瘦的下巴,我当时很想有人一拳将之打落,看他还以后敢不敢小看俺们那旮旯。 东北菜口味一般都很重,浓香浓甜浓咸,吃来大有豪侠气。现在经常会想念东北农村的铜炉火锅。冬天的夜里,窗外大雪纷飞,青山染素,天地间鸦雀无声。如果有人从雪地里走过,就会有一行行脚印直到天边,来去茫茫,仿佛生命中蜿蜒的叹息。 几个人盘腿坐在温热的土炕上,架起小桌,点起铜炉,水咕嘟咕嘟地开了,放进酸菜、粉条、猪牛羊肉、冻豆腐、腐竹、血肠,端起白酒喝两盅,白话一会儿,想想自己当年的好勇斗狠和百战生涯,也笑也烦恼。 锅开了,几个人同时举杯,滋溜一声,一股热气直通丹田。夹起一块冻豆腐,蘸着作料,烫烫地送进口中,这豆腐在雪中埋了几天了,冻得满是网眼,咬起来竟然有肉的感觉。 铜炉火锅的作料颜色缤纷,有粉红的腐乳酱、鲜红的辣椒酱、葱绿的韭花酱、褐色的芝麻酱,搅匀了吃上一点,谁都会咂咂嘴:香。 这是寒夜,北风呼啸,鹅毛如雪,如果有朋友顶风冒雪来看你,那是最高兴不过的了。拍掉头上身上的雪,赶紧上炕上桌,罚过三杯酒后,连连让客人吃菜,那热情劲儿,恨不能直接夹着菜送到别人口中。 现在火候正好,酸菜酸甜爽脆,粉条柔软滑顺,大片的猪牛羊肉煮得香香嫩嫩,但其中最好吃的,还是血肠。 血肠切成片状,里面是猪血,外面是猪肠,颜色红白相间,煮熟后,猪血嫩如豆腐,猪肠柔韧耐嚼,吃来奇香。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每个人的脸都红了起来,说话也像是在吵架,不要介意,这才是真正的关东汉子。 长白山区有一种野生蘑菇叫“榆黄蘑”,丛生的,一长一大蓬,千头并立,颜色是纯正的金黄,像盛开的太阳花。这种蘑菇可以炒,可以煮,可以蒸,可以烫一下拌凉菜,最妙的是,这种蘑菇还可以包饺子。 榆黄蘑包饺子要先烫熟,最好保持原状,不要剁碎,另在饺子馅里加入葱花、香菜、芝麻油、少量猪肉,包好下锅。 北方面食总体质量比南方要高,而这种蘑菇馅的饺子,更是北方面食中的精品。 煮好的饺子小巧精致,胖乎乎的,皮薄得几乎透明,隐隐可以看到里面金黄的颜色(如果火候掌握得好,榆黄蘑熟后颜色不变),玲珑可爱。 把饺子整个送进嘴里,轻轻咬破,蘑菇轻轻滑到舌头上,带着鲜美的汁液,香甜无比,熟后的榆黄蘑就像美人的肌肤,嫩得吹弹可破,让人吃起来回肠荡气。我见过一个清秀美丽的南国女孩,平时吃饭总是小小碗,那次却吃了满满一海碗,然后害羞地笑笑,说:“真好吃,我差点把舌头也吞下去了。” 一个人思念故乡的时候,往往会想起故乡的美食。我记得我在读初中的时候,学校食堂里有一道素菜叫“炒猴子腿”,细长,紫黑色,柔嫩而清香。很多年之后,我知道这种野菜有个高雅的名字,叫做“薇”。 对中国古代文化稍有常识的人都会对这个字发一声叹息,它就是随伯夷叔齐走到生命尽头的那株小苗,代表着正义的理想;它就是“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靡靡”反复吟唱的那棵野菜,代表着伤感和离愁。我在吃它的时候茫然无知,这菜两毛钱一份,我没想到它曾长久地飘摇在中国人的梦里。 有一年暑假,在鸭绿江边遇见了一位打鱼人。他说他终日在江上漂流,只打一种鱼,叫做“嗷嗥”(音),打到一条就够全家吃一个月的。这是一条大汉,高大魁梧,古铜色的脸庞,说这番话的时候满脸虔诚。 再见他时正是日落时分,江流无声,我看见他高兴地从网里提起一只黑色的鱼。 “这就是嗷嗥?”我问他。 他满面欢喜,说今天我给他带来了运气,居然一次捕到两条。“到船上来,”他说,“我们烤一条吃。” 据说这种鱼肉质细嫩,不管烧烤蒸煮都鲜美无比,但最终我还是拒绝了他的邀请,这是一家人的生活所系,不能被我随随便便地吃掉。 东北也有很多名小吃,烟熏红肠、老边饺子、李连贵熏肉大饼、吊炉饼鸡蛋糕、酱骨架,都带着点豪气。朝鲜小菜比猪肉都贵,辣白菜、酸黄瓜人见人爱;沈阳的小土豆黑不溜秋的,但糯软咸香,也成了大企业了。 ◎华北。首善之糙 菜名也是种学问。在南京的时候吃过一道菜叫“倚红偎翠”,我当时一看菜名大喜,连叫“端上来端上来!”没想到只是炝炒雪里红,点缀上几片红萝卜。 传说朱元璋落难的时候,吃过一道“翡翠白玉汤”,他当了皇帝之后都念念不忘,说穿了不过是白菜煮豆腐。 成都有一家知青酒楼,里面的菜名都是革命年代的专用词,“祖国山河一片红”、“阶级斗争天天讲”、“红宝书”、“牛鬼蛇神”什么的,让人大倒胃口。有个朋友说他如果开酒楼,一定要推出一道冷艳忧伤的招牌菜,叫做“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其实就是猪蹄炖发菜。 到北海出差,看见菜谱上有一道菜叫“克林顿莱温斯基”,不由得心下大惊。问过后才知道,原来克林是种黑色的药材,用它来炖竹丝鸡味道鲜美。老板匠心独运,将这道菜与上世纪最著名的性丑闻联系起来,味道不错,生意也很火爆,看来这桩糗事还是有市场。 北京是全国首善之区,但在吃上还是比较粗糙的。涮羊肉明显不敌四川的火锅,也比不上广东的“鸡窝”或者“打边炉”,甚至不如两湖的锅仔,莲子煨鸡什么的;烤鸭吃法别致,味道却远不如广东烧鹅、南京的盐水鸭。放眼北京,满大街的果脯蜜饯,既没营养又腻人,本地人是不吃的,全拿来糊弄全国人民。茯苓夹饼据说含有极高的营养价值,吃起来跟面巾纸没什么分别。 当然有一些是我没见过的,比如国宴,比如满汉全席。据说满汉全席中每道菜都有个吉祥的名字,龙凤呈祥、福如东海之类,但我觉得它更适合观赏而不是食用。 北京的小吃中,我比较中意卤煮火烧,各种猪下水在锅里煮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烧饼整个地浮在浓汤中,白白胖胖,香香软软,看着就流口水。掏出五块钱,对老板喊一嗓子:“来一碗!” 老板麻利地夹出一个烧饼,切碎,在碗里舀入肝肺肠心肚,舀上酱油色的浓汤,加入葱花香菜,满满地端上桌来。 吃卤煮火烧最好是在冬天的早晨,天寒地冻,嘴里哈着白气,喝一口滚烫的热汤,全身都暖了。烧饼酥软,各种下水的香味都煮了进去,又好吃又顶饿,据说是旧社会劳苦大众的珍藏美食。嫌味淡的来上一小碟辣椒,或者嚼上瓣大蒜,旁边坐着很多人,喝汤呼呼噜噜,品味吧唧吧唧,吃得那叫美。 现在想起来,在北京念书的时候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学校前边的饭庄里,十块钱吃一斤饺子就算是打牙祭了,可惜辣椒酱比盐还咸。京东肉饼滋味也好不到哪儿去,全是大葱,打着显微镜也找不到肉。炒疙瘩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在学生时代那也是珍馐。 在北京生活了四年,毕业后也去过华北多次,没有哪家酒楼给我留下很深印象,回味不绝的,全是一些小吃。 天津的狗不理包子不用说了,十八街的麻花也早已是名声在外,谁出差都会带几盒回来。 王致和臭豆腐吃到嘴里喷香,要是打开盖放在屋里,可真能臭死个人。 六必居的酱菜在广州也能买得到,不过总不如大栅栏买的味道好。我最喜欢的是拉花萝卜,一个萝卜能拉到一米多长,算是刀功精巧的了,味道也好,鲜辣爽脆,下啤酒再妙不过。 呼和浩特的羊肉串好吃,围着炉子,喝着冰镇啤酒,跟老蒙古聊聊家常,也很惬意。吃得差不多了,再来个烧饼,糙是糙了点,但肯定管饱。烧饼的叫法也怪,叫“热被子”,开始听着总纳闷儿,后来才知道正确的写法,原来是“热焙子”。 ◎华东。看比吃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好,在吃上,我喜欢辛辣、浓香、偏咸的菜式,吃不惯甜食,也吃不惯缺油少盐、味道清淡的潮粤菜。做美食家是不行了,今生看来也只能混个肚儿圆。 鲁菜是那种很容易忘却的朋友,见他的时候喜笑颜开,离开之后却再也不会想念。这两年在山东吃过多次酒席,吃的时候吧嗒嘴,过后却始终记不起都吃了什么。 从临沂开车去微山湖,坐在微风的湖岸上,看眼前烟波浩渺,身边荷叶田田,吃着鲜藕鲜莲蓬,听着水鸟清脆地鸣叫,心下大快,有点“振衣欲飞”的感觉。 湖鲜都是现成的,鱼鳖虾蟹都在网里,拉上来活蹦乱跳。鱼要烤要炸要煎,这是典型鲁式的做法,烤的喷香,炸的酥脆,煎的金黄油亮。虾或生吃,或入汤,生吃的是醉虾,咬进嘴里还在动。入汤的是莲子虾段汤,圆溜溜的莲子清香糯软,雪白透亮的虾段甘美鲜甜。不要只顾着大嚼,那壁厢主人款款举杯,“来,大家随意。” 随意就好。轻轻沾唇,放下酒杯,筷子直奔清炖王八的裙边。对面主人家不干了,“喂,你的酒还没干掉呐!” “不是随意吗?” 他哈哈大笑:“我们这儿的规矩,随意就是干了!” 山东人都豪爽,不干不行,旁边两个小伙子虎视眈眈,随时准备提耳灌酒。仰脖喝掉,第二杯、第三杯就连绵而来,主人还一再说明:“随意随意。” 菜未五味,酒已数巡,我醉眼迷离地问:“这微山湖的王八——呃——怎么长俩脑袋?”对面哈哈大笑。 湖面如镜,荷香阵阵,众人酒后登舟游湖,听我在船头放声痛呕。他们好笑,我则好痛,也实在是辜负了这人间美景。 上海的很多菜都是看着比闻着好,闻着比吃着好。首先是精致,小杯小盏,小碗小碟,菜色红红绿绿,花枝招展,但也就那么几根。吃这种菜总让我想起弱不胜衣的古典美女,看起来天香国色,实则是难以亲近。 在上海吃饭我总是闷闷不乐的样子,问我为什么,我就说“不爽快”。所以有个朋友断定我前生一定是个马匪,用长刀割肉吃,拿坛子喝酒,我闻言大喜,说“然也然也”。 值得一提的是城隍庙的小笼包。傍晚时分走进城隍庙,心中肃然。处处殿阁飞檐,橘红的落日下,这条长街显得分外古雅和苍凉。 街角处排着长队,同行的美女非要过去看看。一问才知是卖包子的,我说走走走,美女不同意,执意要买,并说买来后要用包子殴打我的大头。 我这人平生不敢违拗美女意志,那就排队等,抽了两支烟才轮到我们。掏出十六块钱买两笼,看看表已经九点多了,浪费了一个多小时就为了十几个包子,感觉胸闷,心中不知是悲是喜。 包子好吃,面揉得极软极嫩,轻轻咬开,汤汁四溢,有冬菇的香味。馅是精肉的,不腻而香,大小也刚刚好,恰好够我一口一个。美女问怎么样,我说好吃好吃,后面的话她就不爱听了,“可惜味道淡了一点。”“呸!你的猪嘴!”她笑骂。 华东几省的饮食习惯各不相同。在合肥吃过一种“六和芋泥包”,软香可口,比广东的莲蓉包、豆沙包都好吃。无锡的肉骨头驰名中外,金华腿爪熬汤甚美。风筝节时去潍坊,早餐去吃“朝天锅”,一群人围坐在一口大锅前,薄饼夹卤蛋满口大嚼,白白的葱段儿甘甜微辣,再喝上几口带酸味的热汤,吃得直叹气。 生活富于表情,在饭桌上总是快乐的。在生命里流浪,注定要吞咽各种滋味,古书上说张翰“见秋风起乃思莼鲈”,终于辞官不做,我一直觉得那是一种大潇洒。 此刻我正面对着一张中国地图,明月万里,处处飘香,我这张没有味觉的嘴,注定还是要继续吃下去。命运真实而幽默,但不管在哪里吃,不管吃什么,我都会对它微笑。 做爱的经济分析 (一)稀缺资源 对我来说,性是一种珍贵的稀缺资源,当然,我指的是性生活,而不是性别,性别我自己也有一个,这是我快乐和烦恼的根源,用经济学的术语说,就是成本,这成本在有生之年能给我创造多大的价值和效益,或者赔个一毛不剩,变成呆坏账和闲置资产,我心中还十分没底。 波茨纳说,性是人类理性的实现。这句话可以这么理解:如果我知道茱迪?福斯特染上了艾滋病,那么不管我多么仰慕她,也不会跟她上床,这事风险太大。这说明做爱本身就是一种经济行为,有需求,有供应,有风险,有收益,还要计算投入产出比。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贝克尔断定:上帝目光所及,皆可交易。那么毫无疑问,深藏床帷之后的性爱和农贸市场上的萝卜具有某种共性,这也符合波普艺术家们的价值观。一九五四年艾伦?金斯伯格接受记者采访,说世上并无尊卑,如果有不平等,那也只是价格上的不平等。我觉得既然谈到价格,那其实还是一种平等——钞票面前人人平等,比如香港的淫媒组织就曾经列过一张菜单,把演艺界的女明星一网打尽,我心中的那些偶像,从清纯玉女到三级肉弹,谁值多少钱标得清清楚楚,如果我手上有一亿美元,那感觉就像走进了超市。 不考虑宗教信仰和道德的负面影响,那么一次单纯的、形而上的性爱就是一个契约,酒店里的桑拿小姐问先生要不要服务,可以视为一个要约邀请,至于老婆掐着老公的脖子发令:官人,我要!就明显是一个标准合同,不明白标准合同的朋友们可以这么理解:虽然你反对手机双向收费,也不满意中国移动的服务,但你还是要入他们的网。 合同订立后的性爱像一单混合了FOB和CIF特征的国际贸易,FOB的意思是船上交货,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前,发生任何毁损灭失、遗弃泄露都不能算是交易成功。失败后的男人们一个个垂头丧气、额头冒汗,这充分说明做爱是一种高风险的经济活动,而“哪里有风险,哪里就有保险”,于是就有了杜蕾丝、拉士丁和杰士邦这些品牌。 根据弗里德曼的“假设不相关论题”,我们可以断定杜蕾丝和中国人寿做的是同样的生意,而第一个把避孕套叫做“保险套”的人堪称伟大,他要不是天才,就一定是个经济学家。CIF术语指的是货主承担成本、保险费和运费,所以到药店里买避孕套的大多都是男性,交易过程中,出力最多、忙前忙后的大多也是男性,货主嘛,规定要承担运费的。 如果探究到细节,性爱合同比其他合同更加完备:除了交货、验收,它还有交易后的信息反馈机制,电影《一声叹息》里,张国立问刘蓓:好不好?刘蓓娇喘一声:好死了。看得人心潮激荡。当然,这种反馈机制并不能保证信息的完全对称,上海有个美女写了一篇文章,大标题就是:《伪装高潮也快乐》,这明显是在号召提供虚假信息,如果这种做法被会计师事务所学了去,必然会引发信用危机,严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我在此要引用的第二个案例是美林证券,这家世界闻名的证券公司因为提供虚假投资评估,二○○二年被罚了一亿美元,那笔钱如果给我,我就有能力去逛逛超市了。 (二)嚼在口里的口香糖 对体制内的交易双方来说,性像一块永远嚼在口里的口香糖,它的好处是随时有东西让你咬,不至于空虚,不至于闲得牙疼;缺点是越嚼越无味,牛皮糖嚼成牛皮鞋垫,到最后就成了一种纯粹的习惯。 “七年之痒”的说法,不仅说明消费者对单一产品、无差别服务的厌倦,也证明了性资源使用中的边际效用递减:最开始拉拉手精神抖擞,亲一下浑身颤抖,到后来拉得越多、亲得越多,这事就越没有吸引力。美国一个无聊的民间调查机构统计了三百多对夫妻的睡姿,最后得出结论:婚龄半年以内的夫妻,大多面对面搂着睡,婚龄超过两年的,几乎百分百是背对背睡。这些姿势和体位,我们可以看作是人性化的市场需求信息。还有一位专攻下三路的诗人说,他在婚姻中唯一获得的“体制性的阳痿”,看来他需要到消费者协会去投诉。 康德认为婚姻的意义就在于“合法使用对方的性器官”,薛兆丰说婚姻是“终生批发的期货合同”,这些都说明婚姻是一个规模经济。规模经济与单干户相比,优势主要在于两点:一是成本小,没结婚的两个人需要两张床,结了婚就只需要一张;二是可比价格低,香港报纸上有很多色情广告,广告卖点多是皮肤、身材,或者武功,从来没见过有小姐宣称自己价格低,“跳楼价、大出血、拆迁甩卖”什么的,因为她们知道自己在这方面没有优势——老婆是不用花钱的,所以只好在差别化服务上做文章。 性市场大概是唯一一个供应不足的买方市场,一方面,小姐们纷纷抱怨“生意越来越难做”,另一方面,体制内外的男人们都在进行着DIY,这情形有点像我们经历过的“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 我表哥那时候曾因为“投机倒把”坐了几年牢,出来后赚了一点钱,据说养了好几个二奶,然后我表嫂就开始留指甲,时常偷袭他。这两种审判说明投机倒把始终是一种背德恶行,而走私更加不可饶恕。但根据我表哥的供述,他也确实值得原谅,我表嫂出身名门,教养过人,对做爱有近乎苛刻的要求:要洗澡,要关灯,要遵循法定程序,要正面交流,绝不可暗度陈仓,等等。这大大提高了他们之间的交易成本,用经济学的术语讲,就是高关税壁垒,我表哥不懂经济学,他用最朴素的话表达他的意见:真他妈没意思。其实他讲的是一个利润问题。 张五常在中山大学演讲时,说交易成本越高,人就越穷;交易成本降低一点点,人民生活就会快乐很多。这话简直就是我说的。法国人心中的完美妻子是“客厅里的贵妇、卧室里的荡妇、起居室里的仆妇”,这其实也是在响应张先生的理论:降低交易成本。我表嫂因为她长期供应的质次价高的性产品,终于在一九九九年被我表哥取消了交易资格,他们离婚了。这对一直持币待购的投资者,我,是一个沉重打击,从那以后我见人就说我是一个独身主义者。 (三)等价交换 前些日子各地都有“换妻俱乐部”的报道,我这个人有点趣味低下,遇到这样的新闻,总要翻来覆去地看。《圣经》上说“亲近邻舍之妻的,不免受罚”,所以搞换妻俱乐部的这些家伙,最后全都被捉将官里去,打板子,挨班房。我是一个独身主义者,没资格参与这种非法活动,见了总不免有点幸灾乐祸。 换妻这事可以算是一种等价交换,稍具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交换是一种增值行为,农民拿粮换布,是因为他织布要比种粮食花更多的时间,这种交易让他节约了时间。由于没有人想做亏本买卖,所以换妻肯定也是一种增值行为,前面说过了,夫妻之间有个“性的边际效用递减”问题,“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而换妻则可以解决生产中的设备老化问题,以自己的不新鲜换别人的新鲜,使效用大大提高。萨缪尔森有个幸福公式:幸福=效用/欲望,在欲望不变的情况下,效用越高,就越幸福。所以换妻事实上是一件幸福的事,但这结论显然不符合上帝他老人家的旨意。 经济学中有个名词叫“帕累托优化”,是指在资源分配中,不损害他人福利而进一步改善自己的福利。一九八○年华罗庚数学竞赛有这样一道题目:大家排队取水,桶各有大小,怎样排列才能保证总体效率最高?答案很明显:小桶在前,大桶在后。但这损害了大桶者的利益,所以它是一个伪帕累托。阿瑟?奥肯一九七五年的“漏桶试验”,损害富人的利益来帮助穷人,是另一个著名的伪帕累托。照我看世间真正的帕累托优化不多,而换妻就是一个。它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大家自愿,换过后也不影响使用,但每个人得到的效用都大大提高,当然这里必须排除性病传染的因素。 几单位的性资源换一辆保时捷,可能大多数人都觉得不值,也付不起,香港某位著名女星还换了一套几千万的豪宅呢,你怎么说。不过这也正常,交换总会有价格问题,电影《不道德的交易中》,黛咪?摩尔的老公拿她换了一百万美元,事后十分痛苦,觉得这买卖不划算,如果他换来的不是一堆票子,而是别人的老婆,想来就会好过一些,要不怎么说钱是下流之物呢。 换妻应该算是男人的恶行,网上有些女网友评论,说这样的男人真恶心,拿老婆当玩物。这话看似偏激,实则非常接近真理——性其实就是种物权。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排他性,你买了一口锅,这口锅就只属于你自己,别人不能轻易碰。性也是这样,尽管老婆大多时候都闲着,但谁也不会让别人轻易使用,也许变态会这么干,但我从没见过。所以有个藏书家在门上贴了这么个条子:老婆不借书不借。借虽然不行,跟人换书的事他干得也不少。再说说网上评论的事,女网友评论完了,有个男网友在后面骂,骂得十分提神:三八,你们怎么不说那些当老婆的,她们不也在换夫吗? 当然,换妻最终是个道德问题。经济学要不要兼顾道德,这事经济学家们也一直在吵个不停。但道德这东西谁能说得清呢,除了上帝。宗教主义者认为上帝是人类最终的理性,这话可以跟波茨纳那句“性是人类理性的实现”联系起来理解。《圣经》里是这么说的:“艳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唯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值得称赞。”这话有点欺负人,如果我有个老婆,让她怕耶和华我没意见,但非要她敬他爱他,我就觉得他是在占我便宜,单方面的我不干,要不就换妻。 (四)最古老的职业 按古龙的说法,性产业是最古老的职业,“堪为百代祖师”,那时候没有钞票,人们拿贝壳换粮换米,我怀疑有些人收藏贝壳就是想回到原始社会。根据伪学者慕容雪村的考证,“性”这东西可以算是另一种贝壳,每一单位的性资源换多少张狍子皮,换几捧高粱米,大概早有定数。即使到了现代社会,性依然是万能结算工具,可以换彩电,换房子,换工作,换城镇户口,有个美女还拿它换了一个法官当。所以英国前首相狄斯赖利说“货币是唯一比爱情更让人发狂的东西”,这里的“货币”如果不是指性资源,我就觉得不大好理解。 站在动物的立场,人类的性压抑、性苦闷实在是不可理喻。一九九三年春天我去北京动物园玩,看见一只老虎四脚乱跳,咆哮不止,据说是发情使然。想想这些动物们也真可怜,一年只有那么一季,还很难遇见合适的对象,茫茫林海,真爱何求啊。人类就不一样,一年到头都不闲着,自带设备搞生产,方便又轻松,资源又丰富,没有稀缺性。 经济学中的“稀缺性”指的是对需求而言,资源总是有限的、不足的。这种理论应该不适用于性资源,人类的性需求十分有限,“百年三万日”,这数字大概可以算是人类的极限,即使威猛强悍如张伯伦,也有支撑不住的时候。与这有限的需求相比,人类拥有的性资源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五十亿人口中有一半都是异性,如果我们也是老虎,肯定用不着四脚乱跳,咆哮不止。 一个开放的性市场需要制定交易规则,这是套用康芒斯的话。为了避免性市场陷入萧条,政府应当以行政干预拉动需求,比如对性产业免税等,这大概可以算是凯恩斯主义者的观点。不过在现阶段的中国,康芒斯和凯恩斯们都无用武之地,性产业不合法,从业者只好在地下状态左躲右闪,偶尔生产,这显然不符合规模经济的要求。就像爱伦?坡的诗:“被光明弃绝/向幽暗中寻找自我。”这诗是我查字典翻译的,不知道译得对不对,但二○○○年我曾见过一个被收容的姑娘,她这样对警察说:找不到工作,摆个摊你们又要没收,不干这个干什么?那姑娘如果会用英文写诗,中国可能要多一位女文豪。 红灯区合法化的问题,在全世界都有争论,反对者认为性产业合法化会导致伦理危机。上帝是这么说的,“妓女如深坑……她埋伏好像强盗,她使人多有奸诈。”上帝的比喻总是很形象。除此之外上帝还说了一句:“与妓女结交的,浪费钱财。”事实上有钱不用才是恶行,因为那将导致经济危机,否则政府拼命拉动内需干什么。 十八世纪初,英国医生伯纳德?曼德维尔写过一首诗叫《蜜蜂的寓言》,说节约并非美德,奢侈浪费才是致富之道,这诗对凯恩斯有莫大影响,但明显跟上帝过不去,所以被禁了好几百年。反对者的第二个理由是性病,认为红灯区合法化就是性病泛滥的前兆,这话也有事实依据,比如泰国就有艾滋病泛滥的问题。 我个人倒是赞成合法化,但谁如果认为我这是为了自己嫖娼方便,我也无话可说。我的观点是这样的:既然不可能禁绝,不如拿它来赚钱。一个阵地,政府不去占领,黑社会就必然去占领。钱在政府手里和在黑社会手里哪个更能为广大人民造福,这事不好说,但逃税总不是美德。 至于“伦理危机”,我看就是个幌子,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米蒂亚这样告诉阿辽沙:关于伦理学,我没法对你解释清楚。根据我的个人经验,所有解释不清楚的东西都会被人拿着当幌子,比如雷公电母、狐仙和柳树精,乡村巫医们靠着这些发了老鼻子财了,但最大的一个幌子就是所谓的伦理道德。再说说泰国的艾滋病,据我分析它不是红灯区合法化的问题,只是政府管理不当,如果不合法,可能传染得更厉害。众所周知,地下状态什么东西都传播得快,比如小道消息、黄段子,还有SARS。 上世纪九十年代,荷兰鹿特丹曾打击过色情行业,结果政府税收锐减了几亿盾。据说东亚也有这种情况,但身边的事不好说,我们还是说别人吧。 (五)赔本买卖 作为一名独身主义者,我坚决认为婚姻是个赔本买卖。首先它的机会成本太高,我们形容某人得不偿失,常说他“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那么结婚就是捡了一粒芝麻,却丢了一个谷仓。投资理论讲“不能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而结婚显然是违背了投资理论,你把所有的蛋都放了进去,最后未必就能孵出小鸡来,弄不好连蛋都要打破。 前两年广东有个案例:有个人在外面包了个二奶,老婆发现后怒不可遏,一刀将他的作案工具割下来扔进了马桶,连生产设备都报废了,可以算是鸡飞蛋打的典型。同例我们还可以参照美国歌星迈克尔?杰克逊,他现在一年要付给前妻三百万美元,有一次差点就破了产。 说起婚姻的实质,连我这个独身主义者都替你们难过。人类的性供应时间不长,二十岁开张,六十岁打烊,也就四十年左右的时间,听说有人七十多岁还能搞批发,我觉得那肯定得是靠补药顶着,要不然就是sususuper猛男,六百年出一个,一千年出俩。四十年是一万四千天,按三天一次计,人一辈子能消费的性资源不过四千六百单位。如果不生孩子,也不谈爱情,结婚其实就是为了这四千六百次。“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细细分析起来这事其实并不怎么浪漫,白首偕老,终生相伴,不过是四千六百次活塞运动的另一种说法。为了使问题更好理解,我们对结婚的成本进行实证分析: 一、结婚的直接成本。北京人结婚时,前来道贺的小伙子会这么唱:“结婚了吧,傻冒了吧,一个人挣钱两个人花……”可见结婚要付出百分之五十的收入,即使离婚也要按这个标准来分割共同财产。 根据莫迪利阿尼的生命周期假说,消费取决于人一生的收入,我们假设一个人月收入一千元,工作四十年的总收入是四十八万。四十八万一半自己用,一半拿来跟老婆换那四千六百次,平均每次也就是五十二块多。 在这个问题上富人比穷人吃亏更大一些,如果月收入一万,那么性交的单价就是五百多,据说莫斯科四星级酒店里就是这个价格,所以富人容易包二奶,因为每多包一个,他的成本就会降低一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决定夫妻关系并不是所谓的道德伦理,而是供需关系。如果你不巧是比尔?盖茨,那就太惊人了,按上述计算方式,你跟老婆亲热一次的价格是一千一百万美元,这钱如果买成猪肉,可以买一千六百万斤。 二、结婚的间接成本。胡塞尔说真正的自由主义是不结婚的,这说明结婚要损失自由;裴多菲有诗道:为了自由,生命也可抛,爱情也可抛,可见自由是无价的,除了这无价的自由,你还必须在婚姻生活中花费大量的个人时间,比如陪老婆逛街,或者陪老公打麻将,这时间也是金钱;有人婚后感情不好,喜欢跟老婆吵架,说不定还要发生武斗,但不管是打坏了老婆还是被老婆打坏了,都要付出修理成本;如果被抓伤了脸,还要编谎话请假,产生误工成本;如果老婆一气之下回了娘家,你可能要磨破几双皮鞋,经济学中把这种成本叫做“皮鞋成本”。 这么说来,婚姻就是一个大竹杠。批发本来应该比零售便宜,我们都知道商业采购的原理是“批量越大,价格越低”,现在可好,你一下子全包了,结果还被人狠狠敲了一竹杠。 当然,婚姻还有其他的价值,比如社科院的一个博士就说婚姻是人类繁衍的工具。我不大赞同这种说法,据我所知,人类繁衍靠的是性器官,而不是靠结婚证书。否则你去领个结婚证,再回家把那什么割了,看看能不能生出孩子来。要是生得出来,我情愿输你一本《葵花宝典》。 照我看,婚姻不仅不能保证繁衍,反而大大有害于人类繁衍,我们都知道杂交水稻好,不仅长得壮,产量也高,一九五八年的时候据说一亩地能打几十万斤。而结婚即使有一千种好处,也掩盖不了这个致命的缺点:在婚姻的稻田里,你永远没法培育杂交品种。 (六)饥荒与效率 在自由放任的经济理论之前,经济学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怎样增加生产,避免出现饥荒。我们都知道,饥荒是生活基本资料,尤其是粮食的供应不足引起的,三年困难时期,因为高估产、高征收,再加上大办人民公社的过度浪费,弄得一些老百姓连饭都吃不上。 性爱市场也会产生供应不足的问题,对男性来说,女方不断提升的性技术、不断扩大的性需求真是个灾难。据说有个丈夫天天在汤里放安眠药,让老婆一吃完就呼呼大睡,不去想性供应和性需求的事,这法子可能有效,但实在是有点缺德:你万一把人家吃傻了怎么办? 供应不足如果严重了就会发生饥荒,有饥荒就会有逃荒者,这事就叫红杏出墙。平常人们对逃荒者总是很同情,但对性爱逃荒者,人们却一直都很鄙视,说她们淫荡、道德沦丧、不守妇道,它的代表人物就是潘金莲,人家不过就是在饥荒时吃了几口别人家的饭,就被道德学家们骂了一千多年,骂得人人自危,连慕容雪村这么大胆的人都有点哆嗦。 这事其实是一个产权不清的问题:潘金莲有没有权利按照她自己的意思分配她的性资源?或者说,究竟谁是潘金莲性工厂的真正所有者?是她自己,还是武大郎?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武大郎最多只有经营权,但你们非要连所有权都夺去,我觉得这中间一定有什么猫腻,建议清河县反贪局介入调查。 我在企业里管过采购工作,一般情况下我都会选一家固定的供应商,定点采购的好处就是成本低、供应及时。但如果这家供应商供不上货,那我就要多找两家,这和潘金莲做的没什么区别,也没见谁说我淫荡或者道德沦丧。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有点同情潘金莲,她和我一样都是优秀的采购员,关注采购质量,寻求足量、及时的供应,但我又加薪又升职,过得滋滋润润,潘采购却被公安局长武松一刀砍了,其间的际遇,真是令人不胜嘘嘘。 前面说过了,经济学有时要研究如何增加生产,在这个问题上,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们有很多理论,比如提高劳动生产率,延长作业时间,还有费亨氏理论、德罗定律什么的,但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科学技术,所以西门庆买了两个银托子,未央生接了一条狗肚肠,所以印度神油和龟鳖丸才会那么畅销,社会学家说性药泛滥是社会道德沦丧的标志,我觉得这事跟道德关系不大,我们卖春药只不过是为了避免饥荒,而众所周知,搞出饥荒可实在算不上什么道德高尚。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但说也奇怪,性工业应用科技不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反而是为了降低生产效率。说起“效率”谁都明白,就是用最少的时间做最多的事,比的是谁更快,而在性爱问题上,人们却总想用最长的时间做同一件事,比的是谁更慢。 (七)外部效应 经济活动会产生外部效应。关于“外部效应”,可以这么理解:比如当作家写书,除了能赚钱,还能提高国民素质,这“提高国民素质”就是一种外部效应,它是好的,所以叫做正的外部效应;开化工厂要污染大气,这是坏的,就是负外部效应。工厂污染大气,这是政府要管的事,所以要对化工厂额外收税,这种税最早是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来的,就以他的名字命名,叫做庇古税。 我们的主旨是谈性。性产业的负外部效应十分明显,前段时间有个国家有家妓院上市,我到他们的网页上浏览了一下,发现满页都是黄色图片。我这个人虽然趣味低下,自制能力还是有的,所以看了也不会出什么事。换了是个没有自制能力的人,说不定就要跑到大街上骚扰妇女,这事我看就该算到妓院头上。 除了诱发犯罪,性产业更严重的外部效应是伦理问题。伦理是人间正道,佛教、基督教都反对色情,如来讲不可邪淫,耶酥说不可亲近妓女,有的宗教连妇女穿高鞋都会不高兴。在这个问题上几大宗教站到了一起,旗帜鲜明地反对色情事业,不过照我看也没妨碍了它的兴旺发达。 性产业悖德,主要是因为它的非法性、经营场所的隐秘性,以及它兜售的廉价的快感。我们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快感应当通过高尚的途径获得,比如阅读、观赏革命电影,或者扶老太太过马路什么的,要有集体主义的思想觉悟,独乐不如与众乐嘛。现在你悄悄地躲起来,只顾着自己快活,全不想亚非拉的受苦人民,像什么话。即使算不上卑鄙,至少也有悖于公有制的经济制度。根据司各特?埃里金纳的理解,肉体的快感是人类独有的,肮脏也是人类独有的,与完美的上帝无关。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肉体的快感是肮脏的。由于性产业拿金钱换快感的经营方式,而金钱是亵渎灵魂的东西,这就不仅是肮脏了,简直可以说是罪恶。 我不是清教徒,没有代上帝宣旨的义务,所以上面这些话只是随便说说,当不得真。因为性产业严重的负外部效应,各国政府都制定了措施,限制它的经营规模,另外还要额外征税,我们前面说过了,这税叫做庇古税。有的地方采取的是征收管理费的方式,这管理费也可以算是庇古税。我有个朋友特别没文化,有一次我跟他谈起这个税,他一本正经地回答说:这税好,这税好,卖屁股嘛,当然要收屁股税。仔细想想,这话可能比任何经济理论都接近真理。 (八)正大的爱情 “做爱”是个动宾词组。根据我的观察,男性和女性对这个词的理解不大一样,男性偏重于那个动词,女性偏重于后面的名词。由此引发的逻辑是:如果“做”是重要的,那么跟谁“做”就可以忽略;反过来,如果“爱”是重要的,那么显然只能跟固定的对象“做”。 这个问题涉及到我们对“性解放”的理解。一谈性解放,很多人都要皱眉,说那是资本主义腐朽堕落的象征,这明显是把“性解放”跟“性泛滥”搞混了。事实上性解放是一个挺不错的事,第一是消除性别歧视,第二是把人从宗教的禁锢中解脱出来,让性真正成为取悦身体的工具。这两件事哪件都不坏。 有个保守主义学者反对这第二条,说性应该与婚姻有关,是人类自我繁衍的工具云云,我觉得这其实是把人当骡子看。如果只为了生孩子才交配,那么人跟牲口有什么区别。另外现在也计划生育了,活好几十年,只准来那么一次,未免太不人道。所以说这人应当被送到维多利亚时期去,众所周知,那时候连鸡胸脯都不准说,只能叫白肉。丘吉尔就犯过这个错误,被一位夫人当众斥责,后来他给这位夫人送了一朵兰花,说如果你将它别在你的“白肉”上,将是我莫大的荣耀。 再说说“做爱”这个词,如果光“做”不“爱”,那么它有一个大概的价格。这个我们前面讲过了,从几十元到几分之一辆保时捷,不同类型的产品有不同的价格策略。“爱”字就要复杂一些,有人说它是无价的,有人说它其实也很便宜,根据贝克尔的观点,万物皆可交易,既然什么都能交易,那么就没有无价的东西。但究竟爱情值多少钱,一句话两句话也说不清楚,我们还是要进行实证分析。 在实际调查中,我拿这个问题问过六个人:假设你很爱你老公,给你多少钱,你会背叛他一次?这背叛当然是指身体上的背叛。从一百万开始,所有人都点头;到五十万,有一个人表示不行,这说明她爱她老公大于爱五十万,但小于爱一百万,我们取中间值:七十五万;到二十万,又一个人表示不行,那么她的爱情大约值三十五万;再往下问,在十万元价位上有两个人退出,我们算作是两个十五万;等到了五万元,最后的两个也无法接受,根据上述计算方法,是两个七万五。 这六位女性的爱情总值是一百五十五万,平均价格二十六万不到,能买三百九十吨萝卜。她们都是白领,月收入在三千到八千元之间,我们也取中间值:五千五百元,那么二十六万相当于四十七个月的收入。稍具经济学常识的人都明白,上面提到的价格不是纯粹的零售价,而是一种机会成本,也就是说,为了获得这二十六万,她们必须放弃些别的什么,要承担风险,如果被老公发现了,不仅要失去老公的爱情,还要失去老公能给她的那一部分钱,如果这钱大于二十六万,那么此人的爱情很可能就是个负值。用经济学的术语讲,叫做负价格;用商业术语讲,叫做无偿赠送;用我们的俗话说,这就叫倒贴。一钱不值。 我是在深圳进行上述调查的,深圳物价指数之高,是谁都知道的事实。如果换在别的城市,这价格很可能还要打折。我们甚至可以根据全国的物价水平,列出一张爱情价格表,沿海富庶地区的爱情贵一些,内陆穷一点的省份就便宜一些。所以内地的漂亮姑娘都爱找沿海的男人,用经济学的术语讲,这就叫做要素禀赋。 这种统计肯定不够严谨,但可以说明一个基本事实:爱情是有价的。另外,爱情肯定与一个人的收入水平有关,收入越低,爱情就越便宜,只有亿万富婆的爱情才可能价值连城。这里也有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是个双务合同,剃头挑子一头热不行。即使一个人的爱情价值连城,如果她老公拿着不当一回事,那买卖还是做不成。这道理就像两口子卖车,女的说给我多少钱都不卖,男的说一块钱您就拿走,你说这车值多少钱? 这种结果很难让人接受。在我们的观点里,爱情是无比美好的东西,它甚至是我们俗世生活的信仰,怎么可以像萝卜白菜一样,摆在地摊上任人挑拣?怎么可以用钱来衡量,有钱人拿贵的,而我们穷人,就只配拥有那些一钱不值的烂货?它应当超越金钱啊。 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身体的偶尔出格是否就等于背叛爱情?如果不是,那么我们上面的分析就不能成立,那个二十六万就不是爱情的价格,而是婚外性行为的价格。如果坚持认为两者是一回事,那么毫无疑问,你的爱情即使超越了二十六万,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谁还没见过钱啊。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身体的放纵算是背叛爱情,那么思想上的放纵是不是就更严重?我在四川的时候学会了一个词,叫“打望”,打望就是在街头观看美女的意思,我承认我在打望时有过非分之想,按照我们上面的分析,这就叫做亵渎爱情。打望这事不大好管,除非你每次上街都戴个眼罩。话说回来,如果连打望的权利都取消了,那还真不如直接给他一刀。 翁倩玉唱道:“爱是love,爱是amour,爱是人类最美丽的语言,爱是正大无私的奉献。”要我看,如果正大的爱情真是那么美,那一定跟性无关,不会因为偶尔的放纵就收回去。否则那就不是无私奉献,而是倒贴。 中国硬脖子 “气节”是中国人最喜欢的词之一,这里的“气”指的是浩然之气、凛然之气。孟子善养此气,我跟着他学,养了很多年,后来就有朋友说我是“小鸡生鹅蛋——愣装大眼儿”,可见这气不是谁都能养出来的。 “节”字很好理解,贞节、节操都是它,甚至还包括关节。中国人喜欢关节,这大概可以算是个奇闻,不过我自有依据,古人有一首赞美竹子的诗:未出土时先有节,到凌云处也虚心。这“节”毫无疑问是关节,从那以后竹子就被拟人化,称作“竹君子”,跟松树和腊梅一道,成了道德高尚的标志,道君皇帝赵佶还专门为它题词曰“节节化人”。这个“化”是教化的化,竹子这东西有用处我承认,但非说它能教我做人,我就不大爱听。用帕斯卡的话说,我虽然是一根苇草,但却是一根有思想的苇草,比竹子高明得多。 对气节最通俗的解释就是“要脸不要命”,文绉绉的说法就是“用生命捍卫尊严”。古时有个廉者宁死不吃嗟来之食,近代有位朱自清先生饿死不吃救济粮,这都是有气节的表现。维护尊严是个好事,但过分强调这尊严,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我认为就有点离谱,“节”不知道值多少钱,但生命却是万金不换。我还有一点想不通的是:人家说一句“喂,来吃”,怎么就能让廉先生失了节?美国的救济粮和朱先生的尊严又有什么关系?如果说生存权是全部的人权,那么廉先生和朱先生显然是在藐视它,这样的人,不给他人权我看也是活该。 中国古代官员有一个基本信条:文死谏,武死战,这也是气节,叫做“以生命捍卫国家利益”。宝二爷不喜欢这俩死,说那是“须眉浊物”们讪上卖直、沽名钓誉的投机行为,真不愧是宝二爷。在那时,当官本来是件好事,但有了这个信条,那些官怎么看都是一脸死相。“武死战”好理解,作为一名战士,本来就应该奋勇作战,但是否一定要付出死亡的代价,我认为值得商榷。有个朋友的父亲抗美援朝时当过飞行员,他说美国兵最怕死,一见人开着飞机要撞他,他就急忙跳伞,说的时候一脸鄙视。按我的想法,跳伞情有可原,开着飞机撞人倒是有点说不过去,你自己不怕死不要紧,那飞机可是国家的,好几百万一架呢。 汉朝有个洛阳令叫董宣,这个官相当于今天的北京市市长。湖阳公主家奴杀人,被他抓住,当着公主的面砍了头,结果被告了一状,汉武帝还算明白事理,没打没杀,只让他向公主赔个不是,董某人甚有气节,说什么都不肯道歉,两手撑地,谁按都不低头,搞得汉武帝也没办法,最后说你这个硬脖子,给我滚吧。(“强项令去!”)从那以后敢于死谏的官员就都被称为硬脖子。 脖子硬,风险就大,从古至今,因为批龙鳞被金瓜砸破脑袋的,不知道有多少,圣堂之上血迹斑斑。如果是为坚持真理,这脑袋砸的还算有价值,比干摘心,王累伏剑,屈原投江,布鲁诺上火刑台,都能名传千古。奇怪的是很多人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事,动不动就要死谏,清朝的吴可读在同治墓前自杀,为的不过是同治选谁当继承人的问题,在我们的时代,这就像是员工因为新来了个总经理而上吊;明朝嘉靖皇帝爱喝露水,海瑞为了劝他改掉这毛病,连棺材都准备好了;最不可思议的是唐朝的韦处厚,连皇帝举行个宴会他都要死谏,幸亏没有真死,要是死了,你说他这脑袋算个什么玩意儿。 亚当斯密说人是经济的动物,意思是人类在行为之前,总要盘算成本和收益,想来这些硬脖子们心里也计算过:死谏死谏,只要不遇上楚怀王,也就不一定会死,这事风险虽大,收益可也不小,上书北阙,拂袖南山,定能天下扬名。如果没有这种计算,我想只有白痴才肯主动去挨金瓜,想死办法多了,上吊投井吃耗子药,没必要非跟自己的脑袋过不去。 这么说来,气节这东西就很值得怀疑,看起来有点像风险投资。鸦片战争后有一个著名的“气节年代”,满朝清流都在捍卫民族尊严,认为不能跟洋鬼子交易,天朝泱泱,岂容丑类,唯一一个能做事的李鸿章还被说成是汉奸。一百多年过去了,李二先生的汉奸帽一直未摘,我们却想方设法地勾引鬼子们来天朝投资,而那最初的气节,已然草凋花谢,渺渺无踪。 对气节最极端的解释就是“舍生取义”,它有个著名的代表人物:岳飞。众所周知,他死前曾有跑路的机会,但他放弃了,最后和儿子女婿一起被扒了皮,对这点我一直不能理解。电影《色?戒》里有一段话批评释迦牟尼,说你抛妻弃子去修行,说是为了全人类的幸福,但你连自己妻儿的幸福都不顾,我怎么相信你?这个问题我们也可以拿来问岳飞:你说你要拯救敌占区的人民,但为什么连自己儿子和女婿的性命都不放在心上?同例还可以参照电影《爱国者》,那里面的梅尔吉布逊很爱国,但显然更爱自己的儿子,儿子第一,自己第二,国家第三,这看起来很自私,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更尊敬这洋鬼子的自私,以及他的没气节。 人权高于主权,这应该是普遍共识。也就是说社会公共道德必须尊重每个成员的个人权利,边沁一七六八年在牛津大学演讲,说道德应该为它的每个遵循者带来好处或幸福,否则就不必遵守,除了对自我利益的理性计算外,其余一切都是“夸张做作的废话”。这话听起来很耳熟,就是我们一直批判的“利己主义”,也是没气节的一种表现——不捍卫国家利益,只想你自己的小日子,那算什么气节?但我觉得过自己的小日子没什么不好,如果建立国家就是想让我过不好日子,那国家不要也罢。 关于“舍生取义”,我是这么看的:生命无比重要,如果要取的“义”不是足够大,我绝不会拿生命开玩笑。嗟来之食要吃,救济粮也要吃,仅仅是因为别人的一点不尊敬就不活了,我看那不是气节,而是脑袋进水了。 廉者、朱自清和岳飞的死,应该算是自杀,根据王艮的论证,这么死层次最低,他这样评价商代的三位名臣:微子之去,知几保身,上也;箕子之为奴,庶几免于死,故次之;比干执死谏以自决,故又次之。这王艮是中国历史上不多的几个明白人之一,他这番话的焦点就是生命权。 美国《独立宣言》讲天赋人权,第一个就是生命权,这大概是美国大兵怕死的主要原因。霍布斯的《利维坦》中列举了十九条自然律,第一个也是生命权,说它是最高等级的权利,任何理由都不能侵犯,所以很多国家相继废除了死刑。这么一对比,我就觉得有些报纸上的宣传很不对劲,一有烈女跳楼,大家就纷纷喝采,大赞“死得好”,似乎没想到这关乎人类最至高无上的权利。还有一些口号随处可见:学习某某好榜样,时刻准备着为某某东西献身。仔细想想,这几乎就是在提倡自杀——和平年代,你老想着献身算什么意思?所以哈耶克说:“思想被国有化后,道德中的大部分因素——尊重人的生命,尊重弱者和普遍地尊重个人等,都将消失。”我觉得有一种东西肯定会留下来,那就是气节。 硬脖子们在脑袋被砸之前有两种选择:要么鸣而死,要么默而生。如果我是那个当官的,我会这么干:大事肯定要说一说,至于皇上喜欢哪个姑娘,他什么时候要去打狍子,我就随他的便。另外说话也要讲究个方式,有一些人脑袋被砸不是别的,只是因为说话太冲,关龙逄诅咒商纣王,结果被炮烙;叶向高讽刺明神宗,说“你这么多年不肯见朝臣,真是高招”,明神宗抽着鸦片懒得理他,算是叶向高命大。这些话都有更好听的说法,“你×了我四十天的娘,现在我×你二十天的娘”改成“我提几点意见”可能更有效,而且前半句完全可以省略。当然,皇权时代很多事情身不由己,但天下都是皇上一个人的,我说了你不听,那就去休,骂人干什么?何况现在皇上也被打倒了。 晋代的殷洪乔算是另一个有气节的人,他去南昌当市长,邻居朋友们托他带一些书信,走到南京了,殷先生的气节突然发作,把信全丢到扬子江里,说“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为人作致书邮!”这人可以跟我朋友周玉军的译著《邮差弗雷德》对比一下,也算东西文化的差异。我是这么理解的:如果不想送这封信,你当初可以不收;既然收了,你就要负这个责任,有气节不是坏事,但有了气节就不负责任,那就是完完全全的坏事。 死了老婆,放声歌唱 中国人的达观有一部分来自于他,来自于距我们两千四百年的这个我们称作“庄子”的人。纵横生死,豪迈豁达,终其一生,庄子一直对生命严肃而幽默,从未亵渎。这个夜里我翻开他的书,听他用河南口音说“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感到彻骨的凉意。 我不知道庄子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如何形成的,但毫无疑问他是一位真正的哲学家。他在池塘前问鱼,在墓道里问骷髅,在梦里问翩翩飞临的蝴蝶。他的问题穿过了茫茫的光阴,依然使我们伤透脑筋。他对世界的看法和我们用无数方程解出来的那个结果如此相似,使我们在千载而下依然望着他喜笑颜开,或痛哭流涕,庄子告诉我,这两种表情并无分别。 像哲学一样生存在人间,这也许是庄子对自己的终极认识,他的哲学本源只有一个字:道。道为万有之无。时间和空间,茫茫的宇宙和一生,所有的存在,所有的“有”,都只是“无”。当世间的一切都放在你的面前,你就什么都没有。因为一切都会在刹那间灭失,不,是变化。一个事物不见了,它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这世间,一切都没有消失,所以一切也未曾存在过。死或者生、死在哪里都没有分别,把你挂在树上,你会成为鹰的一部分;把你埋在土里,你就会变成蝼蚁,这无关宏旨。 ◎人、蝴蝶和鱼的故事 这是一个让人类头疼了几千年的问题。庄子有一天睡觉,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双翼飘举,游历花丛,他在花瓣和木叶间大声地笑。醒来之后的庄子如陷浓云:是我做梦变成了蝴蝶呢,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我?如果是我变成了蝴蝶,为什么我会体会到蝴蝶独有的飞翔之乐?如果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为什么这一切会出现在庄周的记忆里? 这个孤独的梦不可言说,成为中国人心底里永远的浪漫。多年后有个叫李商隐的青衣诗人高唱道:“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李商隐的表情无比沧桑。 “鱼们在水里多快乐啊!”庄子穿着自己编的草鞋,站在水边长长叹息。 “你又不是鱼,怎么知道鱼是快乐的呢?”惠施问他。 “咦?”庄子严肃地反问,“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 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永远都是主观的,客观只不过是主观的一种概率。你站在历史之外,可以肯定某些事情是必然会发生的,但如果你站在庄子的池塘边,你会知道,事情本来可以有无穷无尽的选择。 庄子的意念穿越了水和时间,和鱼儿合为一体,水像情人的手缓缓滑过,岸上的庄子在水里无比开心。是的,我知道,游泳是快乐的,岸边的那朵花悄悄绽放,和蜜蜂热烈地亲吻,它也是快乐的,水上的惠施有些忧郁,但他也是快乐的。 “更奇怪了,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是快乐的呢?”惠施生气了。 “我知道,”庄子在水底搂着那条鱼笑道,“我知道,不要和我辩论,我知道你是快乐的。” 因为知觉,因为感受。“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我知道,所以我反而忘记了我知道些什么,我是如何知道的。 世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要它如此,如果它不如此我就不能站在这里观察它。我是世间的公理,永不被证伪。 不要说是对还是错,这是哲学。 ◎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我们珍惜生命,是因为生命里有死亡。 我们珍重爱情,是因为爱情会变成背叛。 可是,你珍重了,就会不死吗?爱情就会永恒吗? 庄子说:“汝身非汝有也,是天地之委形也;生者,假借也。” 生命是我们在这世间暂时借用的一个躯壳,不可以滥用,我们迟早要将自己交还给冥冥中的那个神祗。你和这躯壳所拥有的一切,最终都会像水一样蒸发,像河流一样远走,像梦一样无可追寻,你珍惜或是挥霍,不足以改变这个结局。窃钩者人诛,窃国者天诛,没有分别。庄子在两千四百年前忧伤地沉思:那么,思考或者不思考,有区别吗?有我或者无我,在宇宙最高处的那尊神看来,有什么不同? 当然庄子是无神论者。但我相信,当他面对浩浩长空,面对生死离散,他一定会问自己: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一条鱼摇着尾巴游来,乞求庄子的爱情,庄子敲敲鱼的脑袋,告诉它:你拥有,就会失去。你若没有生的快乐,就不会有死的痛苦。相濡以沫,最终还是要在光阴中彼此迷失。我们为什么走那么多弯路呢?结局清清楚楚地摆在前面,它可以用更简单的方法抵达。 他告诉鱼:你还是回海里去吧,江长湖宽,生命只是一场体验。 老婆在他的臂弯中死了。千千万万年,造化安排的这一次绝无仅有的相逢结束了。在几个小时前,她还在劝告儿子要读书,还在用树叶和红薯煮粥。庄子看着她渐冷的面孔微笑,他放下妻子,在宋国的街市中敲着盆大声歌唱。 “你怎么了?”有人问。 “哦,我的老婆死了。”他说,继续歌唱。 庄子望向天空,云朵在头上不停变幻,太阳散发出美丽的光辉。他看见死去的妻子正在慢慢扩散,变成云,变成泥土,变成阳光,变成包围自己的空气。 “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噍然随而哭之,是不通命也。” 庄子喃喃地说,妻子睡在天地的大屋子里,她即将永恒。她再也不会有穷苦和疼痛,这是她的归宿,人人都有这样一个归宿,所以我要为她庆贺。 数千年的光阴如飞鸟一样落在他的头上,他刹那间明白了生命的道理。死一直隐藏在生之中,死去也就意味着得到永生,而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得“道”,因为人有知觉、有形状、有质量,只有死去才可以。他在宇宙的最远处看着自己微笑。 ◎在权贵的冷眼中桀骜不驯 终庄子一生,他始终对自己忠诚。他穿着打补丁的衣服穿行帝阙,向王侯亮出宝剑;他和林间的枯骨、河里的渔夫结成朋友,向飞鸟和青草深情凝视。他在向人借钱的时候依然不放弃骨子里的骄傲——你可以不借给我,但你不能欺骗我。他笑笑说,鱼渴的时候,你只要给他一口水就行了,不用引来大海。 庄子的哲学似乎和鱼很有缘分,这让我们闻到喷香的海鲜味道,而不像孔子有腐烂的气息。 他从骨头里藐视金钱和名位。挤脓的得一辆车,舔痔疮的得五辆车,你有这么多车,给当官的舔了几次痔疮?读这种书让人感觉暑汗顿消,两腋生风。 他自己编草鞋换米,我想他编草鞋的时候嘴里一定还哼着风雅颂的小曲儿,心中无比自豪。出将入相又怎么样?堂呼阶应、起居八座又怎么样?如果人有了精神上不朽的追求,那么物质只不过是猫头鹰嘴里腐烂的老腐尸体。 “不要跟我说当官的事!”他捂上了耳朵,“与其残民以逞,不如曳尾于泥涂。”我是一只乌龟,你还是让我在泥里艰难地爬动吧,这样我就能用更多时间来关怀世界,关怀我自己。 庄子留给我们的,只是三十三篇短文。鲁迅说他“汪洋辟阖,仪态万方,晚周诸子之作,莫能先也”。我感到很开心。 当然我们能看到的,只不过是他的衣角,他的精神和思想,还在高天之上,俯瞰着众生沉默不语。 与黄觉谈夫差 按:演员黄觉是我的朋友,有一次我们闲聊,谈起夫差这人,遂成此文。 夫差这个人物很有意思,初时为英明君主,后来为怀柔匹夫,临终前则一派昏庸,最后姑苏城破,馆娃宫毁,夫差伏剑身死,也是意料中事。汉初张良说项羽“匹夫之勇,妇人之仁”,这八字评语用在夫差身上也很合适。 第一个问题,“夫差”两字应该怎么读?“夫”读“扶”肯定没问题,《左传?定公》有这样的话:夫差,阖庐嗣子。夫,音扶。“差”应读成拆,一九六○年曹禺的历史剧《胆剑篇》在北京人艺上演,讲的也是卧薪尝胆的故事,那时就把“夫差”读成“扶拆”,当时那个戏有曹禺、沈从文等老一辈名家参与,想必会更严谨一些。 第二,夫差是怎样的一个人?在我看来,这人的性格相当分裂,如果不出所料,应该是双鱼座。他既好色又痴情,既聪明又昏聩,既勇敢又懦弱,可惜剧中戏份儿太少,要不然可以塑造出一个极精彩的人物来。 ◎好色与痴情 先说好色,为了一个女子而忘记家国大业、血海深仇,说他好色应该没什么问题。中国的史官一直有个明君贤相的理想,认为当皇帝就该兢兢业业,穿粗布衣服,吃粗茶淡饭,同时还要远离女色,远离太监,否则就是昏君。明朝有个著名的胡闹皇帝,就是正德帝,为了一个民女李凤姐,连皇帝都不想做了。还有陈后主(陈叔宝)、李后主(李煜),都是贪恋后宫、无心国事,史书上都叫他们昏君。英国历史上也有这样的人物,那就是著名的英王爱德华八世,不爱江山爱美人,最后辞了王位,甘愿只当一名公爵,即温莎公爵。这样的事很有意思。 夫差的痴情也是真的,西施到姑苏后,夫差极为宠她疼她,特地在灵岩上为她建了一座馆娃宫,根据史书记载,这宫殿极为华丽,“铜沟玉槛,珠玉满室”,用铜来修河堤,用玉来当门槛,算是极奢侈的工程(要知道,在西汉以前,“铜”就是“金”)。 馆娃宫现在已经不在了,即使有,也是后人重建的,无法一睹它的盛貌,不过从我们现代人的角度来看,馆娃宫应该不算什么高级建筑,肯定比不上鸟巢、水立方和国家大剧院。春秋时物资匮乏,盖不出什么像样的房子,史官们又挑剔,垒个鸡窝就当成摩天大楼,也不能全信。馆娃宫是西施游息之所,也就是说,是个别墅。盖完这别墅后,夫差又为她在紫石山修了座姑苏台,史书上有“三年聚材,五年乃成”的话,估计用了不少木材,大量的木材从水路源源不断地运到苏州,把河流都给塞住了,有个成语专门说这事,就是“积木塞渎”。 除了馆娃宫和姑苏台,还有采莲径,是给西施泛舟采莲用的。有响屧廊,“屧”读谢,就是鞋,样子应该像日本的木屐,这响屧廊不简单,把屋子下面挖空,放进去一个大瓮,然后铺上木板,西施等一干美女歌舞其上,每走一步都脚步咚咚,估计当时没什么可玩的,天天云雨又太费腰子,所以才会想出这么无聊的把戏。 根据传说,夫差还为西施挖了一口“吴王井”,井水极清,可以当镜子用,所以西施经常照着井水化妆,那时夫差就会站在旁边深情脉脉地看着她,还亲手为她梳理头发,这情景应该很浪漫,仔细想想也挺肉麻。姑苏西山上还有一座琴台,传说夫差和西施经常一起在此弹琴。 以上种种,要放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来考虑,当时是春秋战乱之年,北方有齐、晋这样的大国,西方的楚国、秦国已然崛起,越国虽然已经衰弱,但勾践还在卧薪尝胆,立志复仇。外有大国虎视、宿敌怨恨,内有宫廷争斗、饥馑灾荒,夫差却动用如此多的人力物力来取悦美人,可以算是痴情种子了。能与夫差可比的,大概只有唐明皇与杨贵妃,陈叔宝与张丽华。 ◎聪明与昏聩 夫差姓姬,和周文王同一个祖先,算是周朝最正宗的贵族。他父亲阖闾就是著名的公子光,这人相当阴险,中国历史上有六大刺客,其中两个都跟他有关系,那就是专诸刺王僚,要离刺庆忌,带下划线的都是人名。搞了两次暗杀活动后,公子光就成了吴国的国君,这人也很能干,励精图治,很快就成了著名的“春秋五霸”之一,在各诸侯国中威望极高。 大概在夫差中年的时候,阖闾在一次战争中被越王勾践打伤,抬回苏州不久就死了,死前叮嘱夫差别忘了给他报仇。当时吴国强而越国弱,所以报起仇来也比较简单,夫差继位后第二年,就在夫椒之战中打败了越王勾践,逼得勾践降服。八年后又在山东地面上和齐国打了一架,这次更牛B,在齐国的家门口消灭了十万齐军。四年后在河南大会诸侯,当上了联邦会议主席。夫差在位二十三年,以这三件事最为辉煌,也足以说明他的英明。不过转眼事情就变了。 孟子说“春秋无义战”,意思是春秋时没有一场战争是正义的,不是抢粮食抢地盘,就是装牛B争武林盟主。按我的理解,那时根本没什么兵法战略,一切霸业都是用尸体垒起来的。连你们这个剧中的孙武也算上,都不算顶级的军事家,看看孙子十三篇,无非是纪律、情报、后勤保障,再加上使用军事间谍,等等,不能算特别牛B。那时的军队战斗力也不行,没有严明的纪律,没有统一的军械,所有的战争都像流氓打群架。所以战事反复也很快,连打十场胜仗也没什么,打输一次就可能灭国,就在夫差大会诸侯之时,越王勾践悄悄从绍兴起兵,一直打到苏州,从此吴国元气大伤,九年后就被灭了。 “卧薪尝胆”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典故,这里有个问题:夫差应不应对勾践赶尽杀绝?我觉得他做不出来,换了齐桓公、晋文公可能也下不了手。这要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来分析,春秋时人心淳朴,远不像后来那么奸诈阴险,而且在名义上,各诸侯国都是周王朝分封的兄弟之邦,兄弟之间打打闹闹可以,真弄出人命,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后人对这段历史的评价都是一个腔调,说夫差糊涂,其实不是他糊涂,而是勾践太阴险。夫差吃亏就吃在心肠太软。从这事以后,中国才算进入厚黑时代,该杀的一定要杀掉,斩草就必须除根,但夫差还不懂这道理,他的时代依然是“饶你不死”的时代。 说他昏聩主要是指他不能明辨是非,伍子胥是忠臣,且是名将,堪称“吴国长城”,被他杀了。伯嚭是奸臣,他深信不疑;西施是美女间谍,他宠爱有加。我们说当领导要善用人,而用人的基础就是明辨是非,他连好人坏人都分不清,只爱听甜话、软话,听不进真话、冷话,可以算昏聩了。 苏州博物馆里有一把夫差剑,生满了铜锈,看上去毫无杀伤力。我前些年去看过一次,心里想,做人一定不能学夫差,佩剑在身,应该只对敌人锋利,不能用来杀自己人。 ◎勇敢和懦弱 公元前四百七十三年,越军攻入姑苏城,夫差自杀而死。死前以袖遮脸,说:“吾无面目以见子胥也!”在我看来,这是非常勇敢的举动。两百多年后,楚霸王项羽战死乌江,死前留下一句话,说“此天亡我,非战之罪”,这明显是给自己的失败找借口,不算好汉。明朝崇祯皇帝在景山公园上吊,死前写了一句话,说“天下文官个个可杀”,这是推诿责任,更不算好汉。只有夫差讲了真话,对一代君王来说,死不是什么大事,但讲真话就特别难,所以我说他勇敢。夫差临死前还有一段话,说死后要用三层布遮住他的脸,以免见到伍子胥和公孙圣。想想当时的场面,自有一股悲怆英雄气。夫差死则死矣,仍不失为一代君王。 不过他死前也很没骨气,向勾践求饶,说“寡人不足辱君。请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意思是:我这德性,不值得你动刀来杀,把我们家的钱和美女都给你算了,就当赔偿你的过失,弥补我的过错。这话没劲,虽然春秋时的人还没学会演戏,这话还是太丢脸了。 我一直想写石达开之死,我觉得唯有那样才算真正的英雄之死,当得起“悲壮惨烈”四字。石达开率领残兵逃到四川,后有追兵,前有堵截,更有天险不可逾越,他知道路已经走完了,但不忍心麾下数万将士与他同死,决定向清军投降,为的是拯救一众将士性命。正是午夜时分,长风呼啸,江水奔腾,数万败兵惨痛号哭,他把自己的老婆、小妾、儿子全都抱进来扔进了滚滚大渡河。第二天只身前往清军大营,与敌人高声抗辩,威武不屈。后来绑赴成都,受的是最惨烈的酷刑,就是“杀千刀”,要在身上割一千刀才死,与他同时受刑的还有他手下的一个将领,那人熬不过,呜呜地叫,石达开转脸瞪他,说就这么一会儿的痛苦,你都受不了?那人从此闭嘴,与石达开一起看着自己的肉被一刀刀切下,至死再没叫一声。与这种英雄之举相比,夫差就太懦弱了。 现在苏州还有一座夫差庙,唐朝的陈羽经过这里,写了一首诗:“姑苏城畔千年木,刻作夫差庙里神。冠盖寂寥尘满室,不知箫鼓乐何人。”回想夫差生平,少年为太子,姑苏城下少年游,衣衫眉眼都是诗;后为大国君侯,名动四野,采莲径上风光旖旎,吴王井畔柔情似水;最后家破国灭,身死东城,令人不禁感慨。 据说夫差降服越国之后,经常与西施泛舟太湖,西施喜欢吃一种很小的银鱼,后来这银鱼就成了一道苏州名菜,叫“脍残鱼”。迄今为止,夫差的时代已经过去两千多年了,当年馆娃宫姑苏台都已烟消云散,只有脍残鱼还保留着一点历史的味道。 自由的定义 “自由”这个词的本义应该是自我服从,即不屈从于外界的力量(“由”字本来就有“服从”的意思,《论语?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里所讲的外界力量包括自然、鬼神、道德、神权和法权,彻底的自由就是不尊命、不尊神、不遵礼、不遵法,只按照自己的意愿、需求和主观判断行事,这种行为被定义为“完全自由主义”。 英文中的“自由”是两个词:freedom和liberty,前者偏重自我释放、压力和桎梏的解脱、轻松和舒适,后者多指政治上合法的需求(权利),它是一种社会排序的方式。马丁?路德?金的名言“let freedom ring (让自由回响)”,其实本义更多指的是liberty而不是freedom。如果尼尔?阿姆斯特朗占领了月球,那么在第二个人来到之前,他可以享有完全的或彻底的自由,他想吃就吃,想睡就睡,要打谁就打谁(当然也没有人可供他打)。中国人心目中的“自由”大多都是这一类,阿Q说过“要什么就有什么,喜欢谁就是谁”,这是“中国自由”的最好注脚。 人类社会不可能实现“完全自由”,就连封建帝王也不可能。过分贪暴,必然会有饥民起来“斫他的大好头颅”,这是隋炀帝杨广死前说的话。每个人都想争取更多的甚至是完全的自由,必然会发生冲突——我想打谁就打谁,你也是想打谁就打谁,最终我们肯定要互相打。战争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所以只好坐下来谈判,谈判的结果就是你不打我,我也不打你;或者是你给我一百美元我才不打你,等等。这就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序列:权利和义务。 “自由”和“自由主义”追求的最终结果就是平衡:每个人都可以在平衡状态下享有最大的自由。所以“自由”是一种调整人和人之间的距离的工具。就像冬天的两只豪猪,靠得太近会扎伤,离得太远会冻死,几番往复,它们就会找到最合适的距离:既不会互相扎刺,又能得到对方最大的温暖。这种距离就是自由。 深圳华为公司的老板任正非对“自由”有这样的阐述:什么是自由?火车沿着轨道从北京开到广州,而不翻车,这就是自由。任说的这两道铁轨就是自由的界限——他人的自由,就像你不能穿过墙壁到邻居家里去睡觉。萨特有句话叫“他人即地狱”,渊源就是我们无法在别人那里实现自己“完全自由”的梦想。 在两堵墙壁之间,你可以选择做任何事情。你可以在自己的房间里穿上礼服,也可以脱光了走来走去,甚至可以翻转身子去咬自己的脚趾头,没有人能管得着。这两堵墙壁就是法律,“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做任何合法的事”,如果法律规定我有言论的自由,我就可以上街去骂克林顿的老娘;如果法律没有规定这种自由,我就只好在嘴上贴黑色胶布。当然我们知道后者是恶法,但是“恶法亦法”,除此之外,道德对自由是没有帮助的,它只会剥夺我们的自由。法律没有规定一个人一生可以结几次婚,那么我就可以离了再结,结了再离,永无休止(前提是对方同意,而且与我不同性别,因为中国法律不支持同性婚姻),这是我的自由。但道德就可以以高尚的名义剥夺我的这种自由,它说我滥交,说我淫乱,说我不负责任——而事实上我一直都在交税。 相信道德,会失去自由。这是慕容雪村的定义。 社会学家们一直都在思考:为什么人会屈从于一些非法的力量而放弃自由(这里指的“非法”不是“不合法”,而是“不是法”)?连“自由”本身都是颠倒的,这非常荒唐。 值得注意的是三个概念:自由主义、个人自由主义和极端个人自由主义。中国大多数人对它们的理解都有问题,如前所述,“自由主义”追求的是社会序列的平衡,这是好的;“个人自由主义”像一种烹饪艺术,它教你在两堵墙壁之间玩出多种花样来,这也是好的;只有“极端个人自由主义”才主张把墙打掉,实现“完全自由”,这才是我们要反对的。但在我们的社会中,这三者毫无例外地受到指责,比如“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等。再比如,在前面的一个贴子里,一位网友称我为“个人自由主义者”,他的本义一定是批评,但在我看来就是表扬。 社会学中的“自由”和哲学中的“自由”又不相同。哲学中讲的“自由”是对事物及事物的发展无阻碍的认识,“出门一笑无拘碍,月在西湖云在天”,这种感觉就像是一枚高空降落的“自由落体”,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 当然哲学中的自由不可抵达,如果你真的从高空跳下,只会感到惊慌和风大。这和我们社会中的自由一样。 谁是谁的福音《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自序 (一) 这故事写到最后,我还是让陈重死了。之前想过多种结局,让他离开或者重新振作,还有一个是复归主义的:他站在楼下,等待他的前妻下楼,一如多年前,他在夕阳校园里等待他的女朋友。但最后我认为他还是该死,不得不死。 死亡是我一直钟爱的主题,因为它是最终结局,也是一切结局,借用小说中李良的话:死亡其实是生存的唯一目的。 跟一般人的理解不同,我认为陈重的苦难不是源于他的性格,而仅仅源于生存本身。因为苦难如此深重,所以生存越发可疑。 陈重死在平安夜,死在耶稣慈祥的目光里,这种结局有点讽刺意味,但它可能更接近真理:任何伟大的时刻都会有人死去。在人类的困境里,上帝只是个下岗职工,他的仁慈和他的话同样值得怀疑。 (二) 生活是一枚不可解剖的蛋。把壳打破,汤汤水水一塌糊涂。我以前有个坏习惯,喜欢站在路边看过往行人,每走过一个衣着光鲜的人,我就会在心里揣测,这光鲜的衣着之下,会不会有大面积的红肿溃烂。现在我把这习惯改掉了,因为我已经知道那个答案。 米兰?昆德拉在《被背叛的遗嘱》中说:每个人都是可以收买的。也就是说,不管你眼前的人多么神圣、多么庄严,脑门上都或明或暗地贴着一张价格标签。 我们,不过是,卑微的生灵,以及这卑微的生存。 (三) 爱情是那个蛋最脆弱的一部分,它不是不好,但一定不能去搅动它。 我经常做这种试验:给你一千万,让你背叛你的爱人一次,你愿不愿意?一个亿呢?电影《不道德的交易》中,黛咪?摩尔做了,做完之后又很痛苦,我对这种痛苦保留意见。 第二个试验是:把你最心仪的男人(或女人)跟你关在一个房间里,他来勾引你,你会不会背叛你的爱情? 为金钱出卖爱情,为了欲望出卖爱情,陈重就是这么干的。很多人都批评他,但很显然,这不是他一个人的错。 (四) 当我在陈重的生活里徘徊不去,时常会想到这样一个问题:信仰消亡之后,谁是我们的福音? 诺亚带领他的一家八口上了那条船,身后洪水滔天;摩西带领以色列人穿越了红海,身后洪水滔天。每一次救赎都是人间的洪水滔天。 陈重在洪水中浮沉不定,辗转呼号,但他注定攀不上那只歌斐木之舟,沉沦是无法摆脱的宿命,他,我们,一切人。 当我死后,不再盼望救赎。我只是洪水中渐渐沉没的一粒微尘。 写在《成都》旁边的散句 (一) 这小说前面应该加一句话: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去年《收获》的某一期登了一个长篇,名字叫《物质生活》,关于诗歌、人生,还有辩证的幸福。主人公韩若东是个诗人,他最后疯了,就像我的一位兄长,他也疯了。小说中的李良有一点像他们,他没疯,但他堕落了。 这是我写这个小说的原因之一。小说源于生活,但不是所有的生活都能成为小说,它需要一个出发点。《物质生活》就是我的出发点,还有就是网友醉鱼写的《我的北京》。 (二) 我在成都住了四年,东西南北中。那时我还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玉林的串串香、新华宾馆楼下的冷淡杯都好吃。北站附近原来有一家朱记肥肠粉,爽滑鲜香,再加上个现烤的馅饼,简直是爽呆了。但五一节再回去的时候,发现那里已经拆成了一片白地,当时心里抖了一下。 这大概就是生活的感悟吧。因为一碗没吃到的肥肠粉,成都在我的记忆里如此美丽。 (三) 成都是一座虚构之城。 有位网友说我写得不像是成都,我说我又不是写游记,管什么成都特色。 成都不是成都,它有可能是重庆、广州、上海、北京……任何一座城市。我只把它当成一个载体,一只生活之碗,我关注的是碗里盛载的内容,而不是容器本身。 (四) 一九九八年的时候,我和女朋友在峨眉山买了一只香炉。她喜欢烧檀香的味道。后来被我不小心打翻了,香灰洒了一地。 在我的小说里,香炉成了一只有求必应的神罐子,但最后还是被打碎了。 这大概就是我要说的主题:生活是一只易碎的罐子,尽管我们一直小心翼翼,但它总会因为某种原因碎裂。你知道,我现在成了一个悲观主义者,不再盼望奇迹发生。 (五) 陈重? 陈重不是我,当然也不会是你,他不是任何一个人。但有一点他和我们一样:他也活在生活的边缘。 我知道这是个病句。但我无比狂热地喜欢这个病句。 我眼里的一切人都是边缘人,至少还有原罪未赎,这是上帝说的。谁都不见得比陈重高尚,所以,面对生活,我坚决反对一切指指点点的道德批评。 (六) 看上去这小说的主题就是怀疑。怀疑爱情、友情、事业,怀疑一切生活的元素。 我认为怀疑是比忠诚更接近上帝的品格,虽然我一直不信上帝会飞到我乱蓬蓬的头上。 你不怀疑吗?你的生活真的有那么坚固? 黑旋风李逵说:我且劈开看。 (七) 我不懂什么技巧。我是业余的,写字对我来讲,纯粹是玩票,我更想当个幸运的奸商。 庸俗是一道风景,尽管不那么美丽。 (八) 我此刻坐在广州市中心的一栋高楼上,对别人说:我是成都人。谁都不信。 我也不太信。 钢刀闪闪铜钱响《原谅我红尘颠倒》创作谈 《原谅我红尘颠倒》有两个版本,一个是作者全版,一个是出版的版本。全版的结尾是一场恍然大梦,做梦的人没有名字,也不知是谁,一切都无可查考。梦醒后人事皆非,那些罪恶与冤孽,不过是小人物无端的臆想。梦中的繁华大城,绝不会在地图上出现,只是一座虚构之城。黄粱路边半生风月,南柯街上一枕荣华,万紫千红迷眼,有慧眼便识得破:红尘如此,人生如此,一切都是镜花水月、梦幻泡影。 故事中的老魏是个不大不小的律师,我大学时读的就是法律,对这个行当略有所知。小说中有些案例是真的,比如早些年“严打”中的冤假错案;有些则是我的虚构,比如女明星的绯闻风波。有些人读后觉得心情沮丧,事实上那只是小说作者的艺术手法,正如我的好友李少君所言,我只是把所有的恶集中起来呈现,令人倍觉邪恶和阴暗,而真实的生活远非如此,大多数人都活在阳光之下,眼睛看见花朵,耳朵听到歌声,幸福与否只是个心情问题,与社会制度和人间罪恶无关。 看守所几节有点荒谬,有点残酷,就像但丁笔下的地狱,那是一个刻意营造的场景,而绝非现实。为了写这小说,我曾专门到看守所走访,那里比小说中的曹溪要好很多。 这小说有很多名字,开始在网上连载时,取名叫《谁的心不曾柔软》,后来改名多次,叫《原谅我红尘颠倒》、《红尘婆娑》、《沧海横流》、《满城衣冠》……最后一个名字出自辛弃疾的词:“将军百战身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这是我最喜欢的诗句,豪迈风流,英风袭人。于是定名为《满城衣冠》,没想到很多读者都有误解,读成《满城衣冠禽兽》,这就不是我的本意了,干脆作罢,还是叫《原谅我红尘颠倒》,取其忏悔之意。 魏达是个坏人,在所有第一人称的小说中,他大概是最坏的一个。现实生活中很少有这样的人,但每个人都有一点他的影子。换言之,人人都可能成为坏人,区别是能不能正视自己的内心。我向来不信天命,却一直喜欢在小说中加一点宿命论的东西,“恶有恶报”是个太过陈腐的话题,但这样的劝诫永远有效。 小说初稿中有一首打油诗,女主角肖丽写的: 穿衣要穿五尺长, 嫁人须嫁狠心郎。 睡到三更狗儿叫, 钢刀闪闪铜钱响。 这首诗意思不坏,后来想想,肖丽应该无此才华,干脆删掉。不过魏达确是一个狠心贼,心硬如铁,残忍嗜利,真是“钢刀闪闪铜钱响”。我的朋友黄觉很喜欢这本书,有一次对我说:“这就是江湖啊,兄弟。” 江湖坏人当家,但偶尔也会有几个好人,比如潘志明。他是个纯洁的好人,远离了人间烟火,只靠美德生活。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也不太多见,只是我的理想。“得其时横刀天下,不得其时蓬头而行。”这话是我说的。前半句是我少年的狂想,后半句则是当下的心态。这是君子之道,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我们都是平凡人,既不能横刀天下,也不甘心蓬头而行,只能在两者之间摇摆。 如果让我从小说中找一个朋友,我选海亮。他本来有机会抵达彼岸,可他太过庸俗,在世俗的洪流中艰难泅渡,身不由己,一次次冲回岸边。也许正是因为庸俗,他才显得那么可爱。毕竟我们都是俗人,喜欢钱,喜欢美人,很少望向彼岸。 最后一小节是个蛇足,很多人都不喜欢。我的本意是消解,因为前面的故事太沉重,我努力地想把它变成一个玩笑。武功高手能够举重若轻,我做不到,尝试多次,这玩笑看起来还是很拙劣。这也是我的局限所在,知我者会心一笑,不知我者骂亦无妨,就把这本书当成一个拙劣的玩笑好了。 时间迷城读《时间简史》 一只打碎的玻璃杯子沿着逆时间轨道重新成为桌上的完整杯子。 煎锅里的牛肉在我们的注视下迅速复变为一头活生生的牛。 你在出生前就已经死去。 读霍金的《时间简史》,我脑海中总不断出现这类幻象。像是一张倒放的光碟,所有的事物都沿着时间逆流而上,向来处倒退,音乐总是从尾音缓缓奏至序章。 ◎先和后 在我们大多数人的眼里,时间是以一种恒定的方式向前行进,不可逆转。事物总是从生到灭,人类总是先出生、再长大和衰老,然后慢慢死去。上帝的手在世界之外有序地操纵着一切,神的意志让我们无比敬畏。 但在科学或宗教那里,似乎一切都可以改变。 时间对我们个体的生命来讲,是无限的。亿亿亿亿亿年无穷无尽,无数恒星生长了、毁灭了、消失了,宇宙从一个点发展到无穷大,人类永远也看不见时间的起源和落足之处。但作为宇宙的一种属性,时间又是有限的。它出生在宇宙的奇点,也必将在宇宙坍缩为一点时死亡,而发生在不同星球上的事件,也许并不遵从我们设定好的次序或规律。 你从遥远的半人马星座来到地球,在你个人的时间表上,你是先出生,后开始这漫长的旅行的。但如果你可以以超过光的速度返回,或者通过一条直接的细小管道(称之为虫洞或时光隧道)返回你的星球,你将会改变一切事物的顺序,你会发现你的祖父正在襁褓状态,而你已经成年。 时间在这一刻显得无比诡异:究竟是你先出生,还是你的祖父先出生?时间在星际间的排列次序出了什么问题?如果你把你的祖父扼杀在摇篮里,那么一个无比悖谬的问题浮现出来:你是谁?你从哪里来?生物繁殖的规律是前代繁衍后代,而你的祖父还没来得及生下你的父亲,就已经死在你手,你看着足可以做你孙子的祖父的尸体,又该如何去解释这个世界和你所经历的一切? 如果时空的曲度达到足够的量,我们也许会看着另外一个自己慢慢死去,或刚从母亲的子宫里爬出,面朝世界大声啼哭。就像我们沿着时区的正方向旅行,每走一段就发现自己已经被时间抛在背后。 而不同事件的发生,也许完全不同于我们所观察到的,更让我们困惑的是我们不知道哪一个经验或者理论是正确的。二○○八年奥运会上,中国男足和巴西男足正在进行决赛,而遥远的卢弗塔塞星座正在经历一场战火。如果你在看完比赛后,以超光速来到卢弗塔塞,那里的战士刚刚拿起枪;在知道这场战争的结局后,再次以超光速回到地球,也许那场足球赛刚刚吹响开场哨。是的,你已经知道结果,可以在时间的轮盘上投下必胜的赌注。 而不管经验还是理论,我们将无法确定这两个事件哪个是先发生的,哪个落在后面。 ◎我在哪里 站在地球之外的广袤空间,面对无始无终的时间,人类再也无法给出这个问题的答案。 我在哪里? 传统的回答是:你在北京,你在纽约,你在经度、纬度和高度交叉的一个点上。但时间呢? 时间穿过我们,在身前和身后作无穷无尽地延展。 你在时间的一个点上,但关于这个点,没有人能准确地说出它的位置。你在公元二○○一年的八月十日,这种表述对时间本身而言没有任何意义,就像宇宙中一条无始无终的直线,我指着其中的一点问你:这是何处? 在时间里,每个人的时钟都指向一个点,但这一点永远也无法统一。 我在哪里? 没有人知道,你和我,和所有人类一样,从此迷失于时间。 ◎上帝死去的时候 宇宙为什么要存在? 我们自身为什么要存在? 当我们把目光望向无穷无尽的外太空,望向亿亿亿亿亿年从不驻足的时间,我们沉默。 地球的寿命在整个宇宙中只是一瞬,不死的众神在宇宙的最高处俯看着它如同火花的一闪。不管我们如何努力,似乎总不能创造出超越我们自身的能量。轰轰烈烈的人世之外,地球悄悄地死去,坍缩分解为不可发觉的微粒,众星一日日远离我们如同远离它们自己。我们只是在蚁洞中大声嚷嚷的蚂蚁,其实没有人听得见我们的声音。 上帝坐在时间之外,整个世界在它面前如同一张可以正反放置的光碟,声音忽大忽小,我们或进或退,从生到死然后又返回,没有任何理由。 而上帝本身也充满了矛盾,他来自何方?如果他是这世界最至高无上的主宰,如果他就是宇宙的最初能量,那么,他又是谁创造的?在他之前,世界由谁安排?地球人将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上帝,因为我们的手从来也不曾伸出这个宇宙,伸到时间之外。 ◎你就是宇宙 对你身上的一个细胞核来说,你是无穷大的。你从一个点——精子——逐渐膨胀和扩张,长成细胞核的宇宙,并且有一天你会在极盛状态下慢慢坍缩,无穷无尽地坍缩,缩成一点,缩成不可见的微粒,变成风、变成水、变成灰尘、变成青草和树木,与世界同在。你知道,这是死亡,也是永恒。 对我们脚上的一个细胞而言,绝不会和头上的另一个细胞发生恋情,因为它们相隔无比遥远,就像我们和半人马星座。它不知道它们谁先出生、谁先死亡,因为时间永不允许它们互相抵达。这情形就像地球上的球赛和卢弗塔塞的战争,即使它到达了,它也无法判断。 当宇宙中第一块成形的星云仰望天空,当我们长出的第一个细胞检阅我们自己,生和死都不再重要,宇宙有多宽多长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虽然你面对一个永远不能相爱的宇宙,但你仍然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无比广袤的空间。也许对我们的宇宙来说,也是同样,当这个无情的、无限的、无边的大东西环顾左右,它也许同样会像我们一样发出浩渺的叹息,就像我们的细胞面对我们的身体时所发出的。 想起海子读《海子的诗》 架上有一本《海子诗集》,是多年前从同学那里抢来的。那是一九九三年,海子的诗正在校园内流行,谁都能背出一两句《以梦为马》或者《黑夜的女儿》。 海子死的时候二十六岁,躺在山海关冰冷的铁轨上,身上盖着《圣经》。我很难想象海子当时的心情,他的行囊里有《圣经》、《瓦尔登湖》、《孤筏重洋》和《康拉德小说选》,他的胃囊里只有几瓣橘子。他脚下有未消融的积雪,山风呼啸,空无一人。呼啸的列车以不可阻挡的力量穿过他的身体,在那刻,他想起了什么? 正是黄昏时分 无头英雄手指落日和天空 眼含尘土和热血 扶着马头倒下 这是一个孤单的灵魂,命中注定他无法与物质世界共存。从物质的角度看来,海子是丑的,矮小、干瘦、头发散乱、衣着寒酸,公寓科管理员说他的宿舍常常会有一股馊味。孤单的海子似乎从来不介意别人的眼神,特立独行,在明净洁白的世界里蓬头垢面,向物质世界射来冷冷的目光。他的身体和我们栖居在一处,但他的灵魂,永远都飞翔在高高的雪山之上。 回到我们的山上 荒凉高原上众神的火光 海子死前给家人留下一封遗书,说有人要害他,要家人帮他复仇。这是诗人对世界开的最后一个玩笑。 我所在的地方空无一人 那里水土全失 寸草不生 大地是空空的坟场 死去的全是好人 天空像倒塌的殿堂 支撑天空的是我弯曲的脊梁 我把天空还给天空 死亡是一种幸福 海子对死亡有不可理喻的热情,他的生命,也可以说是以死亡为目的的生命。“是我重又劈开的身体/流着雨雪/泪水在二月”、“我早就说过/断头流血的是太阳”、“从笨重天空跌落的/撞在陆地上/撞掉了头撞烂了四肢”、“这是一个黑夜的孩子/沉浸于冬天/倾心死亡”。死亡在他笔下,有着异样的美丽,史诗般的宏伟壮观。坐在海子生前来过的酒馆里,多年前海子曾坐在这个角落,对酒馆老板说:“我在你店里读诗,你给我啤酒喝好不好?”老板回答说:“我可以给你啤酒喝,但是你千万不能在这里读诗。”所有人听到这个故事都微笑,只有我泪水涟涟。 我今年二十七岁,海子在我的去年死了。 一九九三年,我参加了未名湖畔的诗歌节。长头发的西川在台上朗诵,我站在最前排热泪盈眶。 海子在昌平的居处,离我的宿舍不足五百米。他的房间里只有电灯。海子给学生上课的时候,学生们都会要求他朗诵自己的诗,那是诗歌最好的年代。海子的普通话不好听。 海子的死讯传回政法大学,没有人为他流泪。那是诗人的悲哀,或者是诗的悲哀,不过我想这可能更接近海子的心情,他一直想做悲情英雄,不愿意别人为自己哭泣。 据称海子爱上了自己的学生。 一九九六年,出版了一本《海子的诗》,浅蓝色封面,上面有海子的照片,黑,瘦,长发长须,目光炯炯。这本书在北京高校脱销。 西川到我们学校谈海子的生平,能容纳三百人的阶梯教室站了近千人。说起啤酒和诗的故事,西川眼里泪光莹莹,台下有哭泣声。那是一九九五年,迟到了六年的眼泪,海子在雪山之上应该叹息。 同一天,《黑夜的女儿》朗诵了两遍,一千个人里,连一声咳嗽也听不到。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有一期刊登了《我熟悉的海子》,报纸被广泛传看,有人拿去复印。这报纸本来只有一个用途——包垃圾。 据说海子临终前神经出了问题,遗言说有人要害他。 海子一生不被领导欣赏,领导也不会欣赏他这种人。 便是胡闹也成书读《夜航船》 我有失眠的毛病,每天晚上不读几页书就睡不着觉,所以枕边总是放一些轻松愉快的书,《笑林广记》、《世说新语》、《夜航船》之类。读这些书不用背负道义上的责任,也不用去体会艰深的哲理,看过后叹口气,笑一笑,伸个懒腰,悠悠睡去,庶几是得了人生至味。 《夜航船》是一本很有趣的书。说它有趣,主要是因为它的没心没肺。这本书包罗万象,从天讲到地,从物说到人,没有逻辑,没有主题,就像雪夜煮茶,与两三知己围炉闲谈,只管慢慢说来,不愿听了就走开,不想说了就闭嘴,一切都发生在不经意间。 它的作者,张岱,生于万历二十五年(一五九七年)。看过《万历十五年》的朋友们都知道,那是一个悲剧时代,在历史命运翻云覆雨地拨弄中,个体的生命注定将无所作为。 张岱的前半生历尽繁华,按他自己的说法,是个标准的“纨绔子弟”,衣食住行玩乐都务求精美,还是一个双性恋者。明朝覆灭后,经历了国破家亡的张岱“披发入山”,从贵族沦为贫民,后期的诗文渐渐沉痛。这样的人生对中国文人来说,也许是至高境界,“越金紫而入真朴”,人生嘛,总该遍尝各种滋味才不枉走一遭。 《夜航船》这样没心没肺的书,适合以没心没肺的态度来读,但细细品味,其中也有苦辣酸甜。 ◎中国式幽默 故事一:王铎镇渚宫,以拒黄巢,兵渐逼。铎赴任时多带姬妾,夫人不知。忽报夫人离京在道。谓从事曰:“黄巢渐以南来,夫人又自北至,旦日情味,何以安处?”幕僚戏曰:“不如降了黄巢。” 有个经商的朋友,被查有漏税情节,税局开了巨额罚款单,老婆在此时也提出离婚,要求平分家产。聚会的时候这朋友长叹:“他妈的,税局也逼我,老婆也逼我,我该怎么办?”我徐徐回答:“不如降了税局。”在座的大多都听过这个故事,都大笑。 故事二:有兄弟两个闲谈,弟弟喝多了酒,对哥哥发脾气:“你才华不如我,竟敢比我名气大!”把点燃的蜡烛投向哥哥。哥哥颜色无忤,徐曰:“阿奴火攻,诚出下策。” 很多外国朋友都认为中国人缺乏幽默感,我就经常给他们讲这两个故事,效果总是特别好。有个大学里教书的朋友说:“这就是中国式幽默,充满了洞察人世的大智慧。”虽然是拍马屁,但我觉得说得不错。 ◎中国式爱情 《夜航船》有二十大类,四千多个条目,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可以作为爱情小说的题材,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考察也颇具价值。 有一条记录了唐朝名相房玄龄的故事。房那时还没发迹,大病不起,对老婆说:“我就要死了,你还年轻,不要为我守寡,要好好对待你未来的丈夫。”他老婆姓卢,听了这话后很伤心,一个人跑到帐里,用刀子挖出了自己的一只眼睛,来表示她不改嫁的决心。 书里描写得很平淡,但细想想当时的场面,当真是惊心动魄,摧肝裂胆。不过我一直都在怀疑:眼球切除这种手术,在现代医学里也是困难的事,房的夫人凭一把剪刀就完成了,真是不可思议。 还有一个故事简直就是梁祝、孔雀东南飞的翻版:有个人的妻子很美,被康王赵构所夺,于是愤而自杀。他妻子陪赵构登楼,也跳楼自杀,在腰带上留下遗言,请求与丈夫同穴合葬。赵构不听,把她埋在丈夫墓的旁边,两座坟墓旁各有一棵树。过了一些日子,两棵树居然缠绕在一起,树上经常会有鸳鸯栖息。于是这两棵树就被称为“相思树”。 这真是一个绝好的爱情小说题材。从《夜航船》整本书的价值取向上看,张岱始终对“从一而终”的妇德持赞美态度。这种伦理观在今天已经不具备批判的价值,但那些美好真挚的情感,永远都能让我们感动。 ◎中国式的宿命论 我不太会读书,当然就更不会写书评。《夜航船》这本书本身也很难总结出一个中心思想,我没心没肺地说两句,看官也没心没肺地读好了。 在《怪异》一节里,有几个小故事,充满了人生的哲理,读后你会感觉冥冥中一直有一只手在操纵着世界,无法躲藏,更不能逃避。 在一个城市里流传着一个谣言:如果城门上有血,这座城就会陷没。有一个老太太信以为真,每天跑到城门口去看。守门人知道原因后,故意寻她开心,弄了一些血涂在门上。老太太看后,惊慌失措地跑开,结果洪水马上就滚滚而来,将整座城沉没在万丈湖底。 这个故事是杜撰无疑,中国考古界至今也未能发现有一座沉在水底的城市。但这个故事一直都能让我深思,命运的嘲弄太过严厉,你以为必然发生的,它偏不发生;你以为一定可以避开的,不管走到哪里都避不开。你开了一个玩笑,也许这个玩笑就是你的结局。 张岱是一个兴趣广泛的人,不管话题是什么,他都想跟你探讨一番。这个四百年前的读书人表情顽皮,洋洋洒洒写下来,便是胡闹也成书。《夜航船》简直可以看作是一部小型的百科全书,三教九流、诸子百家、花木禽兽……几乎无所不包,张岱在书中向你做着各种鬼脸,没心没肺地哭哭笑笑,但始终都充满着智慧。 最后讲一件让人忍俊不禁的事: 脚麻了怎么办? 张岱给出的偏方是:“口称木瓜曰:还我木瓜钱,急急如律令!一气念七遍,脚麻即止。”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试一试,看看灵验不灵验。 唐僧情史 前奏 很多年以后,我无比想念桃花林里的那个妖精。我知道,作为一个“佛”,这很不应该。我应该把一切都忘掉,把所有的爱和恨,悲和喜,功业和理想,都忘掉。但我清楚,就算我把自己也忘了,当那朵红霞拂过我的窗前,我还是会想起三千年前,那张美丽的脸,那双透明的眼睛,那银铃一般的歌声。 “我吃了你好不好?” “不好。” “为什么?” “我还没洗澡呢。” 她咯咯地笑,粉红色的长裙轻轻摆动,像一朵美丽的红霞。 (一) 孙悟空有几百年没来看我了。西天路上,我这徒弟曾无数次救过我的命。我们没想到那是游戏,我们如此投入,抱头痛哭,相对嬉笑,但直到结局才明白,一切原来都是虚幻。取经路上的一切山,一切水,一切妖魔鬼怪,都是如来设的障眼法。 “这么多年了,你还在生气?”三百年前,我问他。 他长叹,“你知道我最后悔的是什么事?” “是什么?” “我真后悔认识你,师父。” 这句话是我多年以前对他说过的,那时他还是一只猴子。 猴子和人的差别有多大?孙悟空说:“只隔一张纸。” “你把这张纸揭开,里面有一个秘密。”三千年前,那只猴子躺在树下微笑着说。 我把封印揭开。 轰隆隆一声巨响,刹那间天崩地裂,一道金光从山谷里升腾而起,那只猴子一飞冲天,坐在云端大笑。 “哈哈哈,你救了我,但我决定要杀了你,你有什么话说?” “我真后悔认识你,猴子。” 他没有杀我,他成了我的徒弟。 很多年之后我知道那也是如来的安排,他不愿意看一个人演的戏,那不够精彩。 女妖桃儿在一个美丽的夜里俘虏了我,她挥了挥手,我就动弹不得。 “你要带我到哪里去?”我挣扎着问,天上有一轮瓦蓝瓦蓝的月亮。 她重重打了我一耳光,“不许说话!再啰唆我杀了你!” 我们在林间飞翔,昆虫唧唧鸣叫,树叶轻轻飘动,她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香气,我心里有一点害怕,但更多的是惆怅,这一切,多像我少年时常做的那个梦啊。 “和尚,你死了么?”她忽然问我。 “还没有,活着多好啊,你死了我都不会死。”我笑着说。 她转回身,劈面又打了我一个耳光,半边脸热辣辣地疼,“不许你说话,你还敢说?!”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啪!”又一耳光。 “阿弥陀佛!!”我大怒,“善哉善哉!!” “啪!”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啪!啪!”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阿弥陀佛阿弥陀佛阿弥陀佛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她咯咯地笑了,“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倔和尚,好吧,我不打你了,但你也不许啰唆。” 这是第一天,她打了我五个耳光,但最后我赢了。 (二) 成佛后,世界一片寂静。把灯点燃,把灯熄灭,世界一片光明,所有的经文都是帮助你忘却的。忘却过去,忘却自己,忘却经文本身。 又见离欲, 常处空闲, 深修禅定, 得五神通。 又见菩萨, 安禅合掌, 以千万偈, 赞诸法王。 复见菩萨, 智深志固, 能问诸佛, 闻悉受持。 又见佛子, …… 我轻轻地念着,感觉自己渐渐走远,歌声在星斗间缥缈散尽,人间花谢花开、悲欢聚散,都像是耳后的微风。 有一段时间,我以为我真的已经忘记了一切。我安静而幸福,恒河的沙子堆成了高山,但我一粒也不要。 “师父!” 我抬起头来,眼前是一只猴子。 “你找谁?”我问他。 “师父,你不记得了?我是悟空啊。” “悟……空……悟空?” 记忆的海水漫卷而来,拍打着光阴的墙壁。那些模糊的记忆渐渐清晰,我看见眼前的猴子眼含热泪。 “师父啊!”他号啕大哭,“这就是我们一直追求的幸福生活吗?” 走出桃花林时,我们两个都没有说话。过了很久,他忽然问我:“师父,什么叫做幸福?” “幸福只是一种感觉,也许到了西天,我们就会明白。” “那么,你现在幸福吗?”他歪着猴头看我。 我的眼圈一下子红了,“×你娘!闭嘴!”我粗鲁地说。 “×你娘”这三个字是我教妖精桃儿的。 在桃林深处,有一座美丽的花园。青青的草地上落满了花瓣。 “到家喽!”桃儿长出一口气,把我重重地扔到地上,“你可真重,倔和尚。” 我不理她,嘴角渗出丝丝血迹,被她打的。 “你不理我吗,倔和尚?” 我把脸也转过去。 “你敢不理我,不怕我打你?”她威胁我。 我哼了一声。 “对了,你不怕打。”她自言自语,“那么我骂你了啊!” “哼!” “骂你什么呢?你们人类是怎么骂的?” “×你娘!”我直视着她。她要再敢打我,我就跟她拼了,我想。 “×你娘,×你娘,嘻嘻,真好玩。” 西天路上有无数妖精,但从来没见过像她这么傻的。 “你把我捉来,想干什么?” 她绕着我走来走去,“我姐姐说吃了你的肉会长生不老,你有那么好吗,倔和尚?” “我从来不洗澡,我的肉又臭又硬,吃了毒死你!”我恶狠狠地说。 她突然从背后扑过来,在我胳膊上狠狠咬了一口,鲜血直流。 “哎哟哎哟——”我疼得大叫,“×你娘!” (三) 传说中有一种法术,叫做“回梦”,施了这种法术,你就可以沿着梦里的路,回到从前。 “三藏,你为何来?”如来在莲座上问。 我磕头,“我想请师尊传我回梦之术。” “你要回到哪里?” “回到取经路上。” 他笑了,“你取过经么?” 我的头在地上重重地顿了两下,血流了出来,殷红灿烂,像一朵盛开的桃花。 “你入了魔道了,三藏!你何曾取过经?!”如来大喝。 我愣住了,我看见自己的一生像一幅长轴的画卷,在眼前慢慢翻开。我看见我从一个女人的身体里钻出来,对着世界大声哭泣;看见自己慢慢站立,蹒跚地走路,咿呀学语;看见自己在五岳山苦读修行;看见自己渐渐老去,一些人围着我的身体流泪;看见我的灵魂脱离了躯壳,在白云中慢慢升腾,所有的阳光都照在我身上,我成了佛。 “你取过经么?” …… 我心里空空荡荡,摇摇欲倒。 “来,跟我走,我带你回去。”如来身旁的童子对我说。 “你说什么?”我蓦地睁开眼睛。 “跟我走!我带你回去!”妖精桃儿抓着我的衣领。 “我不去!”我拼命挣扎,“你这该死的妖精,我一定会让我徒弟杀了你!” 桃儿叹了口气,“由得你吧,不过我告诉你,我姐姐就要来了。你……你保重吧。” 我成佛后,不再是当年那个固执冲动的和尚。我知道,我眼里看到的一切都是幻影,来一阵风,一切就会无影无踪。三千年,多少王国毁灭,多少城市荒芜,俗世在沧桑之后容颜更改,不留痕迹。不管你执着或者放弃,最终的结局都一样,色身化身,尽归虚空。 妖精的洞窟里群魔乱舞,桃树精开怀大笑。 “长生不老!”她喊道。 “长生不老!长生不老!长生不老!”千百个小妖怪同声附和。 我被锁在柱上,茫然地看着这群愚昧的生灵。是的,我即将死去,但他们也绝不会长生、早死或者晚死,在佛的眼里,没有分别。 桃儿远远地站着,静静地望着我。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0 2. c o m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如果我不是和尚,我一定会由衷地赞叹她的美丽,她像一朵盛开的桃花,芬芳明艳,整座洞窟都因她而加倍明亮。她既不是脓水也不是骷髅,佛经也不总是正确,我想。 “把唐三藏洗剥干净了,抬到蒸笼上去!”桃树精喊道。 “嗨!嗨!嗨!”小妖们欢呼雀跃。 桃儿的身体剧烈地抖动了一下,她满面通红。“瞧她高兴的!”我恨恨地想。 两个妖怪架起我来就往外走,山洞里崎岖不平,我的头在石壁上撞了一下,剧烈地疼痛。 “等一等!”桃儿突然说。 她一把抓住我的胳膊,脸上浮现笑容,“姐姐,这些粗货肯定洗不干净,我去吧!” “好!”桃树妖说,“这次你立了大功,你想吃哪块肉,你自己来挑!” “我要吃他的心!”桃儿咬着嘴唇说。她的牙齿闪了一下,像是人世间最珍贵的玉石。 (四) 我少年时经常会做同一个梦:在一望无边的草原上,我骑着白马飞快地奔跑,一个害羞的少女把脸埋在我的背后,双手紧紧地抱着我的腰,我表情幸福而又悲伤,一片宁静中,少女抬起头来,在我耳边喃喃地说:“如果,如果……” 我睁开眼,门外响起第一声晨钟,这个时候我总是无比伤感。 “你是个情种,”玄苦师父摸着我的光头说,“你不该到这里来。” “我该去哪里?” 玄苦师父长久地摇头。 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我该去哪里。成佛很难,但我成了;做梦很容易,但几千年来,我始终不能走回到那个梦里。 桃儿没有带我去河边,她拉着我的手,像月光一样飞向桃林深处,那里雾气蒙蒙。 “你想独吞唐僧肉吗?”我冷冷地问。 “嘘……不要说话!”她没有回头,带着我掠过一株株桃树,粉红色的纱巾在风中飞扬,轻轻拂过我的双眼。 夜色深深,我们在无边寂静中不停地穿行。黑暗里,有一些东西正在我心中轻轻蠕动,慢慢成长。我张开双臂,在空中轻盈飘浮,脑海里一片迷茫,我看见那匹久违的梦中白马正在长鸣,脚下青草无边…… “和尚,我们到了!” 我睁开眼,发现身处一个群山环抱的山谷,一条小河正从我身边潺潺流去。 “你为什么要救我?” “你以为我是救你啊,和尚?我是要吃你,别做梦了!”她笑嘻嘻地说。 妖怪就是妖怪,我双手合十,“阿弥陀佛。” “和尚,你说我漂亮吗?”她忽然问我。 我的脸刷地红了,我转过身去,装作什么也没听见,低头喃喃吟诵: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意。 …… “你在骗自己呢,和尚,”桃儿咯咯地笑,“在山洞里你就一直盯着我看,你的脸都红了。” 玄苦师父一直夸我有定力,打坐的时候,他经常会在我耳边大吼一声。耳朵嗡嗡作响,但我的身体纹丝不动。他总是满意地摸摸我的头,起身离去。这个游戏,我们玩了三十年,直到他死。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玄苦师父,羞愧难当。 “你觉得我漂亮就好,”她幽幽地说,“我叫桃儿,是我姐姐身上的一朵桃花,不知道你会不会记得住?” (五) 我功德圆满的那一天,诸天神佛云集灵山,仙乐飘飘,天花飞舞。当一切沉寂之后,如来问我:“你是谁?你从哪里来?要到何处去?” 所有的目光都直视着我。我躬身作答:“我本无名,我本无形,我就是空,我无来处,亦无去处。” “那么,你都忘了吗?” 我低头不语。 “为什么不说话?” 我抬起头来,对着如来大声说:“本来未曾有过,又何须忘记?!” 如来大笑,神佛们啧啧赞叹,天花从空中纷纷撒落。 但我记忆的闸门却在那一刻汹涌打开,生命中的每个人、每件事、每句话、每个喜怒忧乐的表情,都如此清晰和美丽,猛烈地摇动着我最深处的灵魂。 桃林里响起一阵歌声: 天路遥,人世远,凝眸处沧海桑田。 为谁痛哭,为谁嬉笑,任光阴凋尽朱颜。 哪个出将入相,哪个成佛登仙,到头来或为黄土,或为轻烟。 且去世外垂钓,手有青青竹竿。 莫问卿卿何处去,回头看见桃花仙。 …… 尾音袅袅,散入青云,我看见桃儿提着竹篮远远走来,她嘻嘻地笑,长发在朝霞中飘飘飞扬,身上洒满阳光…… 桃儿敲敲我的光头,笑,“吃饭了!还在看着美女发呆!” 我红着脸低下头。 从那一刻起,我再也没有恨过她,虽然她损折了我的修行,虽然她打过我,虽然,她几乎让我堕入魔道。佛说,爱恨痴嗔是人生痛苦的根源,但如果没有那些爱,那些恨,那些痴情,那些含泪的微笑,人生该是多么乏味啊。 “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救你?” “为什么?” “因为只有你才敢顶撞我,而且,从来都不正眼看我。”桃儿撅起小嘴。 “谁让你打我的。”我笑着说,心里涌上一阵悲哀。我知道,自己再也不是个和尚了,我坚守的清规戒律都已经崩溃,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在那个妖精迷人的微笑里。 “你吃肉吗?” “不吃。” “喝酒吗?” “不喝。” 我坐在那里,不知道该生气还是该高兴,过了很久,我无声地哭了。 (六) “你为什么要去取经?” “为了拯救众生啊。” “你徒弟那么厉害,让他一个人去不行吗?” 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你徒弟去西天,只要翻一个跟斗,但你这样走过去,要走上好几百年,”桃儿夸张地比画了一下,“等你把经取回来,众生早死光了。” 我呆住了。桃儿摸了一下我的光头,叹气,“连自己的命都差点保不住,还拯救众生,你呀,真是个傻和尚。” 很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所谓西天取经,所谓普度众生,只不过是如来跟我开的一个玩笑。那些尘封千年的往事一一浮现,一张美丽的脸在光阴深处闪烁,我看见她在千年里始终不改地向我微笑。让我浑身战栗。 一切事情都有它的因果,痛苦是因为执著,快乐来自于放弃。千年里我不断地想,是什么样的缘起,造就了我和那个妖精的生死悲欢? “我吃了你好不好?”她突然问我。 “不好。” “为什么?” “我还没洗澡呢。” 她愣了一下,随即咯咯地笑起来,粉红色的长裙轻轻摆动,像一朵美丽的红霞。“我才不舍得吃你,和尚,我很喜欢你呢。” 桃儿从来不羞于表达她的情感,在她的世界里,爱和恨,生和死,都那么简单。 “你哪里都不许去,”她站在一棵桃树下对我说,“我要和你在一起。” 我的心剧烈地跳动,桃儿像个孩子一样无邪地看着我,这目光穿越了光阴和生死,让我在千年后泪落如雨。 我的眼泪飘落人间,人间涌起洪水滔滔。 “你相信有来生吗?”我在河里洗澡,桃儿远远地问。 “相——信——!” 她飞快地跑到岸边,脸色涨红,“来生你还见不见我?” 我反问她:“那你还打不打我?” 她前仰后合地笑,“不打了不打了,你这个小心眼的和尚!” 我点头,“那我就见你,你要是还打我,我就永远都不理你了。” 她“扑通”一声跳进水里,紧紧搂着我的脖子,“你要说话算话!”她说,泪水吧嗒吧嗒地落在我的头上。 “‘×你娘’的‘×’是什么意思?”一片黑暗中,她贴在我的耳边问。 “就是这样。”我拿起她的手,比了一下形状。 “我要!” “什么?” 她把脸紧紧地贴在我的脸上,“我要。”她轻轻地说,脸像火一般烫。 …… 那个夜里,春雨落满人间,无数朵桃花悄悄开放,光阴的枝头洒满了生命的甘露。 “我真幸福。” “我也是。” 我紧紧地拥抱她,心中无限喜悦。这就是涅磐,我在心里喃喃自语,幸福的、死亡一般的涅磐。 (七) 孙悟空是个诗人,我指的是他的生活态度。从本质上,他是一只浪漫多情的猴子,对世界无比温柔,但看上去却像个暴徒。他成佛的那一刻眼含热泪,浑身颤抖。如来笑着问:“你这顽皮的猴子,哭什么?” 当时诸天神佛都在,悟空突然放声大哭,谁都劝不住。 只有我知道,那才是真实的孙悟空,一只软弱的、自卑的猴子,一只渴望爱情的猴子。 三百年前,他在我的墙上题了一首诗: 有缘未必相逢, 无情莫向翠微。 人间一堕十劫, 犹记桃花未归。 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幸福,是的,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桃树精找到我们的时候,桃儿正在梳头。她妩媚地望着我,头发长长地垂下来,我轻轻地吻着她,小心地把一朵桃花插在她的耳边。 “我美吗?” “嗯。” 我们相视微笑,心中无限甜蜜。 千年后,那瞬间的微笑让我无比疼痛,往事就像最锋利的宝刀,一刀刀刺穿我的胸膛。 如果可能,我愿意用我不死的生命,用尽千千万万年光阴,来换取当年桃树下那深情的微笑,哪怕只有一刹那,一秒钟。 两个妖精翻翻滚滚地斗了起来,风声呼啸,木叶飞扬,鲜血一滴滴溅到我身上,我双手合十,浑身颤抖着祈祷,一些从未有过的恐惧滚滚而来,反复搓弄着我的心灵。 突然一声巨响,桃儿像断线的风筝一样跌了出去,鲜血飞溅,染红了脚下的草地。 桃树精挥剑直劈,“小贱人,今天我要杀了你!” 桃儿像个孩子一样无助地躺在那里,脸上满是鲜血,她痴痴地望着我,目光中含着重重的情感。我猛扑过去,紧紧抱住她,抱紧她,用尽我全身的气力。桃树精的利剑就在眼前,但我不怕,我愿意就这样死去,我想。 当然,这是个游戏。有一双眼睛一直在俯视着这片土地。 在最危机的关头,如来佛和孙悟空同时出现在我的面前。 如来招了招手,桃树精就立刻倾倒、软化、分解,弹指之间,那个美丽凶狠的妖精就不见了,像风一样无影无踪。 我如大梦初醒,生死之间,一切都那么突兀。我揉揉眼睛,看见面前金光闪闪的如来,他双手合十,慈祥地微笑,“善哉善哉,三藏,恭喜你过得此劫,西天不远,趁早上路吧。” 桃儿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不要!”她虚弱但坚定地说,“我不要你去,我不要你离开我!” 她头发散乱,脸色苍白,两行清泪滑过她秀美的脸庞,鬓边的桃花血迹斑斑,那是一个芬芳的梦。 我痴痴地看着她,胸中波涛汹涌,她再也不是那个法力高强的妖精,而是一个需要我去疼、去爱、去温柔拥抱的姑娘。一种从未有过的情感在我心中迅速升腾,像烈火一样灼热着我的灵魂。 “师尊!”我突然双膝跪倒,大声地说,“我不去取经!我不想成仙成佛,也不想长生不老!我要留下来当一个平凡的人!” 有的人一生只会勇敢一次,为了一个人或者一份真情。多年来我无数次想起我那天的宣言,我知道,在那一刻,我最接近幸福。 如来脸色阴沉,大喝:“小小情欲,就让你意丧魂消,你还是不是我的弟子?!”他迅疾无伦地伸出手,在我头上重重敲了一下,“你还不悟?!” 桃儿从地上艰难地爬进我的怀里,我紧紧地抱住她,不肯放手。我们目光相对,彼此都感到无限欣慰。 如来大怒,“心魔不除,你就是妖孽!” 我大声回答:“弟子今日愿为妖孽!哪怕堕入苦海万劫不复,也在所不惜!” 如来怒不可遏,右手高高举起,“那你们就一起灭亡吧!” 霹雳裂天而来,山岳摇动,江河倒流。桃儿突然勇敢地扑上前去,挡在我的身前。 “你不要杀他,”她看着如来,“我一定会还你一个忠心耿耿的和尚!” 她拿起宝剑,一剑刺进自己的胸膛,鲜血像桃花一样绽放在她胸前。 “不!桃儿,不!”我大叫,一把抱住她,胸口如同千万把刀剑同时刺入,无比疼痛。 桃儿缓慢地转过身来,看着我泪如雨下。“和尚,你告诉我,真的有来生吗?” 雷声在我空空的心中流响,往事如火花闪耀,我的眼泪终于决堤,在脸上滚滚流淌,“有!真的有!”我哭着说。 “那么,来生你还要我吗?” 我拼命地点头,在风雨里大声呼喊,“我要你!要你!!” 桃儿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扑进我的怀里,锋利的宝剑刺穿了她的身体。她紧紧搂住我的脖子,“和尚,你要说话算话!”她说,最后一滴泪水吧嗒吧嗒地落在我的头上。 (八) “师父!”一个声音在外面叫。 “不要吵,我很累,我要睡觉。”我喃喃地说。 我看见自己在天空飞翔,云图不停变幻,流星纷纷坠落,一颗蓝色的星球在眉间缓缓滑过。白云深处是谁的目光?让我在光阴的梦里如此悲伤。 “师父,你醒醒啊!”悟空哭着说。 我倏地睁开眼,看见一只痛哭流涕的猴子,他两眼通红,鼻涕和眼泪把他的脸搞得一塌糊涂。 我拍拍他的手,“你为什么伤心,猴子?” 悟空扑过来,伏在我胸口号啕大哭,“师父啊,我可怜的师父啊……” “桃儿呢?” “没有桃儿。” “你骗我!” “师父,是你自己在骗自己。根本就没有桃儿,也没有那片桃林。” 也许悟空是对的,但枝头那朵桃花为什么哭得如此伤心? 如果没有路,你就停下来歇息。如果没有忧愁,你就真诚地微笑。但幸福,如果没有幸福,我还拿什么活着? 悟空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着我。 “你幸福吗?”三千年前,我幽幽地问道。 他笑了。他哭了。一颗晶莹的眼泪凋谢在无邪的笑容里。 “师父,你终于醒了。” “我已经醒了,你呢?” “我还在那个梦里。” 那是多么悠长的一个梦啊! 三千年,雪山融为江河,沧海凝固成岩石,桃花开过,人间又是春天。岁月的四壁题写着不朽的传奇,总有一些让人心潮难平。 “我吃了你好不好?” “不好。” “为什么?” “我还没洗澡呢。” 她咯咯地笑,粉红色的长裙轻轻摆动,像一朵美丽的红霞。 “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对你说。” “你想说什么?”如来微笑着问。 西天的红霞轻轻拂过双眼,我看见那张美丽的脸在千千万万年光阴之外向我深情微笑,在生命的彼岸向我频频招手。 “×你娘。”我轻轻地对如来说。 西门庆传奇 前奏 在遇见潘金莲之前,我从没想过我会爱上一个女人,我一直以为爱情离我的生活很远,比京都汴梁到清河县的距离还远。我没怎么读过书,大多数时间都在这城市的酒肆茶楼间坐着。 二十五年来我和数不清的人打过架,常常只因为他多看了我一眼或走路时不小心碰了我一下,结果整个清河县的人都开始怕我,他们看我的时候眼里充满了畏惧,似乎我随时会摸出一把刀来架在他们的脖子上。 我十四岁就和女人睡过了,在遇见潘金莲之前,连我自己也数不清我有过多少个女人。她们大多数都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所有的场景都一样,红色的蜡烛,红色的锦被,女人在极乐时发出一些古怪的声音,听起来也都大同小异。 我常常在夜里抛开身下的女人,走到清河大街上,看着路边灯火通明,这种时候我总是很寂寞。我希望能有个女人狠狠地打我一耳光,然后坐下来陪我大醉一场,抱头痛哭或者相视大笑,但我一直没能找到这样的女人,她们或者怕我,或者恨我,或者只喜欢我的银子。 潘金莲。在这个世上让我又爱又恨又怕的人,只有她一个。 我从没后悔认识她,虽然我后来无数次骂她“贱货”,无数次将她打得鼻青脸肿,虽然我最终为了她死在武松的刀下。很多年之后,我终于明白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活着时曾经拥有过什么。爱情是刻骨铭心的,不管你当时笑还是哭。我曾经问自己,如果没有潘金莲,我的生命会是什么样子?活着的时候我没想明白,被武松杀死后,我告诉自己:那样也许会长久,但一定很平淡。   (一) 最开始是潘金莲先勾引我,她在楼上向我扔了一朵栀子花。我抬起头看见了她,四目相对时我有一种天荒地老的感觉,这种感觉在我一生中从未有过,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我找到了。我笑着问她:“娘子,为何拈花打人?” 潘金莲妩媚地横了我一眼,关上了窗。翠绿的影子在窗前一闪,就再也看不见了。 为了一个女人站了很久,那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次。 我的朋友蒋门神说最纯真的爱情都是发生在情窦初开时,我问他像我这样“身经百战”的还有没有可能获得爱情,他像鸭子一样嘎嘎笑着说:“你去死吧,你懂个××的爱情,你又不读书。” 所以我一直以为“爱情”是读书人的事,是那些无聊的读书人吃饱了没事编出来唬人的。 从潘金莲的楼下离开时,我有点相信那是爱情了。我的弟兄们告诉我她是武大郎的老婆,他们这么说的时候眼神怪怪的,我立刻就明白他们的意思了。“武大郎的老婆”这个名词在清河县很有名,它象征着极致的下贱和淫荡,传说这个女人曾经同时和七个男人性交,而武大郎就在旁边看着——他是个半身不遂的残废。茶馆中的每个男人都向我吹嘘他们曾经上过潘金莲,包括我身边的兄弟。他们把她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说得惟妙惟肖。 当时我很想杀人。 那天我在白门楼喝得大醉,一群济南来的马贩子和我们发生冲突,我打倒了其中的两个,又被人从后面打倒。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醒来后看见自己满脸是血,兄弟们说我打完人就在旁边号啕大哭,拉都拉不住。 我想他们是在骗我,我为什么要哭?我家财万贯、年轻英俊、又有当官的亲戚。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故意不去那条街,也不准我的兄弟们去,我告诉他们说烂女人有传染病。 几个月后我认识了武松。     (二) 武松和我是同一种人。 他也不爱读书,喜欢赌钱、喝酒和玩漂亮的女人,这正好对了我的脾气。他在阳谷县里做捕快,每个月初都会来找我喝酒。捕快的薪水就那么几两银子,所以总是我请客。武松说:“生受你了。”我踢他一脚说:“你客气个鸟,朋友嘛。” 那时我们都没有想到会为了一个女人拼命。我死之后,武松很快也从世间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他没再去找潘金莲,而我本来以为他们会在一起。 开始的时候我没想到武松是武大郎的弟弟。他每次来都说是看一个亲戚,我也没有留心。有一天我们都喝醉了,骑着马在街头横冲直撞,路边的行人尖叫着跑开,我和武松哈哈大笑。他纵马来到一座石墙旁,说要撒尿,我说同撒同撒,于是我们就站在一起,比谁的尿撒得高,结果我赢了。武松当时的表情很痛苦,他满脸通红,双眼发直,看起来似乎要杀人。 我说:“×你奶奶的,不用这模样吧,算你尿得高行不行?” 武松没理我,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看见了潘金莲。 那是我第二次看见她,她正哼着小曲给武大郎擦身子。她的头发蓬松着,淡淡的月光像雾一样轻轻拂过她绿色的身影,我感觉有一些柔软的东西慢慢爬进我的心脏,在轻轻地蠕动。 武松告诉我那是他嫂子,他的语气很平淡。 后来在白门楼上,武松的刀刺进我胸膛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他一直都暗恋着潘金莲。他杀我不是因为武大郎,武大郎迟早都要死,就算我不杀他,武松也会亲自动手。他恨我只因为潘金莲嫁给了我。 那一夜我们又喝了很多酒,后来武松靠在我身上嘻嘻地笑,他问我:“西门,你爱过一个女人没有?” 我迟缓地摇头。 武松重重地躺下去,“我爱过,爱一个人的感觉真他妈好。” “她是谁?”我问。 “不——告诉你!”他说,“不许你看她,不许你碰她,否则,我一定——杀了你!” 那一夜后来下起了雨,我被淋醒了,看见武松还在呼呼大睡。他的刀就横在我的面前,我当时很想杀了他,他说起那个女人的时候一脸幸福,让我很嫉妒。     (三) 清河县的人都叫我“西门大官人”,这是一种尊称。我有几处生意开在大街上,每年都带给我白花花的银子。潘金莲的第一个男人张大户就住在我当铺的隔壁。 潘金莲嫁给我之后,一说起张大户就骂“老狗”,恨得咬牙切齿。但很奇怪,每次我要派人去杀他的时候,潘金莲又不同意。她一直都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否则也不会怂恿我杀了武大郎,但对张大户的态度却让我一直都想不明白。 张大户有一座宅子很不错,我一直想买下来。那时我刚把潘金莲娶回家,想建造一个不受干扰的二人世界。其实主要原因是我不想让吴月娘心里难受,她是我的表妹,也是我的正房妻子,她为人贤惠善良,一直到今天我想起她都感觉很温暖。吴月娘是一个好人,死后一定会去天堂,我想我今生不会再有机会见到她。 张大户说什么也不肯把宅子卖给我,我只好杀了他。我在一个雨夜跳进张家,张大户正在和他的老婆性交,我一直等他们完事后才把灯点亮。 “是潘金莲那个臭婊子让你来杀我的?”他问。 我不理他,一刀刺进他的胸膛。 “你记住,你早晚有一天也要被人这么杀掉!”张大户咽气前说,鲜血从刀口里咕嘟嘟地冒出来,看着很好笑。 第二天潘金莲问我:“张老狗是不是你杀的?” 我说不是。 她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让我浑身冰凉。 (四) 武松杀了蒋门神之后就很少到我这儿来了,我想他是不好意思。武松是个好面子的人。所以他有生之年从未对潘金莲说过那几个字,他总认为她是自己的嫂子。而事实上,武大郎死后,潘金莲已经是个自由的人,不再是武松的嫂子。武松的面子观最终害了他自己,也害了潘金莲和我。 蒋门神替我在阳谷县照料生意,他好像读过几本书,经常和几个秀才在一起吟诗作对。我比较佩服这种人,所以就让他帮我的忙。但武松一直都看不惯他,经常在我面前诋毁他,说“给蒋门神这贼厮鸟一老拳,看他还酸不酸?” 有一次在我家里喝酒,他们不知因为什么就吵起来了。武松那天明显喝多了酒,他红着眼,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我他妈的砍了你!”蒋门神最后也火了,他站起来拍着桌子说:“武二,你他妈的不是人,你偷你嫂子!” 武松的脸一下子就变得铁青,他伸手拔刀,我急忙拉住了他。 我让蒋门神躲了他三个月,没想到最后还是死在他手里。 蒋门神死了以后,我专程去了一趟阳谷县。武松借口出去办事没见我,这让我很不高兴。我当时想既然你能干我的兄弟,我就能干你的嫂子。回到清河以后我就直接去找潘金莲。 那是我第三次见到她,从那以后,我的命运就和她紧紧拴在一起,再也割舍不开。 潘金莲:“你来干什么?” 我:“听说娘子惯会风月,我特来会会。” 潘金莲:“别人都可以,就你不行。” 我问:“为什么?” 潘金莲幽幽地看着我说:“因为,我爱你。” 后来这几句话成了经典对白,一再地被重复,成为我们床笫间不朽的笑料。 当时我被潘金莲眼里的真诚打动了,我握住她的手,感觉心在加速地跳动,我想起武松的话:“爱一个人的感觉真他妈好。”他说的没错,只是我没有想到我们爱的是同一个女人。 那天我上了潘金莲,她进入极乐状态时,也和别的女人一样,在我身下发出古怪的声音,这让我有点沮丧。我安慰自己说爱情与性交无关,它只是一种情感。 我提上裤子后才发现武大郎,他躺在角落里,两只眼睛发出绿色的光,看起来无比愤怒。那时候他还能说话,我不知道为什么他看着我和潘金莲性交一言不发。 我感觉有点恶心。 (五) 人死了以后有多种归宿,或上天堂,或下地狱,或者进入轮回开始另一轮的生命。我因为离开自己的身体太久,所以哪里也去不了,只好在三界之间游荡。 三界之间很少有人来,我飘飘荡荡地沉浮,感觉非常寂寞,后来我见到了关羽。 关羽曾是我和武松的偶像。我们做梦都想成为他那样的英雄和刀客。我跟着他走了很久,告诉他我和武松、潘金莲的故事,关羽半天没有做声,后来他告诉我,他很羡慕我。他说他和貂蝉、刘备也有过类似的故事,只不过远没有我们这样轰轰烈烈。 关羽问我:“如果可以从头再来,你还会不会去找潘金莲?” 我想了很久,然后很坚决地告诉他:“会!一定还会去!” 关羽看着我微笑,接着长长地叹气,说他很崇拜我。 这让我高兴了很多年。 上潘金莲后的第三天就是中秋节。武松提着一个猪头来找我,我们在花园里喝得大醉。半夜里我被一阵吵嚷声惊醒,睁开眼看见武松正在撕扯吴月娘的衣服。 我说过,吴月娘是我最敬重的女人,如果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值得我为她去死,这个人一定是吴月娘。 那夜的月亮非常明亮。银色的月光下,我用刀指着武松的胸口,我们之间飘浮着一层薄薄的雾气,我想听他再说最后一句话,然后就准备杀了他。 但武松什么也没说,他哭了。 那个夜里武松哭作一团,后来他干脆扑在我的肩头放声大哭。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我很同情他,我看着这条高大魁梧的汉子泪流满面,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想我们很亲近,就像兄弟。 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去找潘金莲。和吃饭睡觉一样,这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不知道她有什么地方吸引我,她名声极坏,身材偏胖,床上的表现也很普通,但我却感觉越来越离不开这个女人。爱情实在是一件经不起推敲的事,你越想搞清楚,就越搞不清楚。在这个问题上,我几乎成了一个哲学家。 武松走后的第二天,我又去找她。潘金莲脱光了衣服后,躺在床上严肃地问我:“你来干什么?” 我说:“娘子惯会风月,所以我特来会你。” 潘金莲:“别人都可以,就你不行。” 我问:“为什么?” 潘金莲咯咯地笑着说:“因为,我爱你。” 我笑着扑到她的身上,大床吱呀作响,潘金莲大声地叫。不过我还是能感觉到她和往常不同,她一直睁着眼。 “你爱我吗?”她问我。 我想了很久才告诉她:“我不知道,不过跟你在一起,我很快乐。” 我说的是实话。 我死之后,潘金莲离开了清河县,我跟着她走了很久,在路上我想清楚了一件事情,我知道那个中秋节一定发生了些什么,关于潘金莲和武松,武松哭和潘金莲睁着眼性交,也许是因为同一个原因。 “你敢不敢杀了他?” “谁?” 潘金莲指指角落里的武大郎,他正用绿色的目光恶狠狠地盯着我。 “为什么?” “我恨姓武的。”她说。 (六) 武大郎死的时候脸上带着微笑,像是哭泣的孩子终于得到了糖,像是连日苦雨之后突然见到了阳光。我用刀割开他的喉咙时他的目光很温和,血像泉水一样涌出来,他说了一句话,一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你会变心吗?”潘金莲看着死去的武大郎问我。 “我要是变心,就和他一样。”我发誓。 武大郎死后,武松又回来过一次,喝酒的时候他显得很轻松,“他也该死了,活着也是受罪。”他说。 我没有告诉他武大郎是我杀的,我在那一刻才感觉到自己不是好人。虽然以前有很多人这样骂过我,但我一直都觉得我有我的原则。“你缺钱用吗?我这里有。”我这样问武松,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 我拿了五百两银子给他,武松很感激地拍拍我的肩膀,“生受你了。” 我踢了他一脚,“你客气个鸟,朋友嘛。” 我有几个月都没去找潘金莲,我经常会在梦里看见一双绿色的眼睛,这双眼睛越来越近,一直死死地盯着我的喉咙。每次我都是大叫着醒来,看见吴月娘小心地给我擦汗。 我多次走到潘金莲的楼下,总是很快地退回来。我也不知道我在怕些什么。 武松每个月都到清河来,我们像往常一样喝酒,喝醉了就骑着马在街上发疯,每个人都远远避开。     (七) 潘金莲到我家来的时候非常漂亮。“西门呢?”她问吴月娘。 我正在喝一碗四冲四泡的龙井,潘金莲挑帘而入,我“哐啷”一声把茶碗打翻在地。 “你不管我了?”她说。 我冲上去紧紧抱住她,心里有一种酸楚的痛。我突然发现我是如此地想念这个女人,眼泪在我眼里滚了一下,我硬生生把它憋回去。要像个英雄,我想。 新婚之夜我问潘金莲:“你来干什么?” 她说:“听说大官人惯会风月,我特来会会。” 我说:“我和谁风月都行,就是不和你风月。” “为什么?” 我一字一句地告诉她:“因为,我爱你。” 我们都没有笑,紧紧拥抱在一起,两个人的骨骼咔咔作响。 潘金莲是一个很小资的女人,她经常会有一些很无聊的想法。 有一次她在猫尾巴上点火,那只猫呜呜惨叫着转圈,她站在一旁哈哈大笑。 过元宵节的时候,她点着灯笼,在雪里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踩出了一个圆圈,我过来的时候,她问我:“好看吗?” 我说:“好看个鸟。” 她整整三天都没和我说话。 我想我一直都不了解潘金莲,我甚至不敢确定她是否爱过我。嫁给我的第二年,有一次我们在床上激战正酣,她突然大叫武松的名字。 “什么?”我以为是我听错了。 “我想念武松。”她说。 我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无名的恨,我开始没命地打她,用鞭子抽,用拳头打,用牙齿咬,我想我是疯了。 打完之后我累得直喘,“你还说不说了?” “不说了,”她鼻青脸肿地笑,“你生气的样子真可爱,我发现我爱的还是你。” 这个游戏我们一再地重复,而不管我骂她“贱货”还是“淫妇”,不管我怎么虐待她,她总是一再重犯。 “我想念武松。”她不断地告诉我。 后来我都糊涂了,我不知道她是在逗我,还是说真的。我有一段时间没理她,去搭上了张若虚的老婆李瓶儿。李瓶儿是一个很骚的女人,其实我每次趴在她身上的时候想的还是潘金莲。 端午节那天我回家的时候喝得醉醺醺的,我记得潘金莲看见我之后,就开始撕心裂肺地哭。那个夜里一定还发生过其他的事情,但我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一点都记不起来。 “你变心了。”醒来后,潘金莲冷冷地对我说,我注意到她嘴角有血迹。 “谁打你了?”我问她。 她没理我,拿起我的酒壶就喝,直到醉成一团。 后来清河县的每个人都知道是我杀了武大郎,我不知道是谁说出去的。     (八) 我对这个故事的结局早有预料。我知道迟早有一天武松会来找我算账,不管为了什么。 从前我和武松喝酒的时候讨论过死的问题,我当时问他:“你想怎样死?” 他说:“不管死在哪里,我都希望我死得像个英雄。” 我们相视大笑,然后举杯痛饮。 那天我没有带刀,离家之前吴月娘再三劝告,要我把刀带上,我笑笑不理,我想一把刀并不能解决所有事情。 潘金莲远远赶来,白门楼像往常一样顾客盈门,人声鼎沸。我看见她穿着我第一次见她时的绿裙,秀发蓬松着,阳光像雾一样轻轻洒在她的身上。 “你来了?坐。”武松说。 武松给我倒酒,我一杯杯干掉,我们都没有说话。 “今天这顿我请你。”他说。 “好。”我举杯向天。 很快我就烂醉如泥,我向潘金莲招招手,“你过来。” 她俯身看着我的眼睛,我们很久都没这样互相注视了。 “你来干什么?” “我不放心你,也顺便过来看看他。” “你会跟他走吗?” “不会。” “为什么?” 她一字一句地告诉我:“因为,我爱你。” 也许是喝多了的缘故,酒气上涌,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我拼命地忍住。要像个英雄,我提醒自己。 武松把刀刺进我胸膛的时候,我听见了一些从未听过的声音,花瓣悄悄绽放,洞里的蚂蚁轻声低语,微风掠过树梢,有个姑娘在远处咯咯地笑。 “西门庆死了!”有人大声喊道。 竹板打 听我谈 山东有个清河县 清河县 真不赖 出了个西门庆可真坏 那位客官问了:他怎么个坏法? 这西门庆 他不要脸 欺男霸女到处骗钱 他谋害武大郎 抢走潘金莲 毁尸灭迹可真阴险 自古恶人终有报 杀人偿命借债还钱 今日身死白门楼 都说是老天有眼真有眼 武二郎 真英雄 …… 英雄这个词我想了很久才明白,其实世间并没有英雄,谁在最后一刻能拿起刀谁就是英雄。 武松“呛啷”一声把刀扔下,满斟了一碗酒,一口气喝下去,泪水从他的眼中夺眶而出。 潘金莲掉头下楼,她微胖的身影越走越远,一个淡绿色的影子渐渐消失在天际。我想终我一生,我都没了解过她。虽然,我曾无数次进入她的身体;虽然,是的,我爱她。 吴月娘哭奔而来的时候,我突然记起了我童年的一个细节:我捉住了一只蝴蝶,月娘笑嘻嘻地向我伸手要,她头上系着两只可爱的小辫子。我不给她,拿着蝴蝶在前面跑,月娘哭着在后面追,跑着跑着,我摔了一跤,蝴蝶从手里飞走,越飞越高,我使劲地跳,但再也捉不回那只蝴蝶。我哭了,和追来的月娘抱在一起,望着空中那只不再被我捉到的蝴蝶大声哭泣…… 遗忘在光阴之外 (一) 与她在网上相识,注定是一种辛酸的喜悦。我们的故事经过无数波折,又回到原地。我今夜面对冰冷的网络,想起在此之前的平淡岁月,想起遇见她之后的激动与彷徨,时而欣喜若狂,时而幸福地微笑,时而悲伤地叹气。但最终,黑夜把一切收走,世界重归寂静,就像我的人生。 在公元一九九八年七月之前,我一直都是个剑侠,在虚无的网络世界里做着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梦。我已经记不清被杀死过多少次,也记不清成名之后杀了多少刚来的新人。《风雪江湖夜》这个游戏似乎比我的一生还漫长,直到我遇见了雪浓。 雪浓在屏幕上一出现就被一个叫“京城浪子”的家伙调戏。说起这个“京城浪子”我就一肚子气,他在我功成之前曾无数次羞辱于我。有一次还在一个叫“拈花嫣然”的MM面前偷袭我,将我击倒,然后作emote说:“用藤条把慕容雪村白白的屁股打成蜂窝煤。”真是斯文扫地、颜面丢尽。我从那一刻起就辛勤练功,发誓总有一天要一雪此耻,将他永远地踢出《风雪江湖夜》。 这个游戏分了很多门派,有正有邪。我独立于这个系统之外,没有拜师,也没有加入任何帮会。别人练功的时候我在聊天和发呆,别人发呆的时候我在练功。我行事算得上是“亦正亦邪”,常常扶危济困,为新手指路,帮别人解答疑难,但指路之后也常常将他们一剑杀倒,抢光财物后拂袖而去。在这里没有什么道义和真理,全凭自己高兴。 雪浓刚上来的时候什么也不会,不停地问旁边的人怎样才能练好功。我躺在茶馆的椅子上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剑。在《风雪江湖夜》中“雪浓”这样中性化的名字实在太多了,我不知她是男是女,而且那一刻我相信她是个无聊的男人。而我对男人,向来是缺乏兴趣的,除非我打不过他,这又当别论。 “京城浪子”讪笑着迎上前去,对雪浓说:“你要练什么功?我教你采阴补阳好不好?”这家伙总是这样,不管什么人跑上网来,他都要先用言语强奸一番,然后将人打翻在地,扬长而去。 雪浓没理他,还在公众频道发着信息:“哪位大侠能告诉我该怎样练功?”我觉得很烦,我已经回答了无数个这样的问题了。我站起来就想去一个臭名昭著的“东远镖局”,看看他们有什么业务。我在此之前已经劫过他们一单镖了,还杀了一个镖师。这是我在《风雪江湖夜》中的重要战役,从那以后没有人敢轻易招惹我。 如果不是“京城浪子”又说了一句话,我想我的人生也许会是另一个样子,不管是虚拟的还是真实的。我从那一刻起,再也没有分清哪些是故事里的,哪些是真实发生的。虚拟的空间和我生存的空间几乎完全重叠在一起,这让我无比地惶恐,莫名地欣喜,当然,还有最后的悲伤。 “京城浪子”拍拍雪浓肩膀,嬉皮笑脸地说:“喂,小妞,我让你上床来跟我修炼采阴补阳了嘛,嘿嘿,要想会,先跟师父睡。你在犹豫什么?” 雪浓后来告诉我,她看到这句话后,脸都羞红了。但在当时她只敲出一个字:“滚”,后面跟着数不清的惊叹号。我知道“京城浪子”马上就要动手,急急忙忙抢上前去,挡在雪浓身前。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京城浪子”的对手,这家伙比我早上来十个月,道行比我深,而且,他的师父是著名的邪教领袖——“Batman”,在《风雪江湖夜》中,他排位天下第一,没人能够惹得起。我不过是一个无门无派的流浪者,唯一可恃的,就是我过人的身法和轻功。但这次,我决定冒一下险,我在现实中是一个胆小懦弱的人,走路的时候都是低着头,我也不知道当时哪来的勇气。 和“京城浪子”的交手非常辛苦,把他杀死后,系统提醒我,我已经重伤,必须休养治疗,否则可能会性命不保。我胸口有一道长长的剑伤,结疤后我曾无数次拿给雪浓看,直到她永远地离开我。 雪浓扶着我来到“逍遥客栈”,老板李逍遥是我的朋友,我劫镖后分了三百两黄金给他。他给我找来网上的神医薛慕华。雪浓在以后的三个小时里一直陪着我,给我煎药,一勺勺喂给我喝。我在这个过程中一直吹嘘自己的侠烈和铁骨柔情,雪浓就不断地作emote说她“痴痴地看着我”。她在以后的日子里经常重复这句话,直到我们真正地相见。 “你想做个温柔女侠吗?”我问她。 “当然想做个女侠,但只对你一个人温柔。” 网上很多女孩子都很大胆,她们甚至把“睡觉”和“性交”都挂在嘴边。但这一次,我确实很感动,就好像是真的生病受伤,有一个女孩子在耳边轻轻地安慰。我决心要成全她的心愿,教她武功,陪她仗剑江湖,在这个不真实的世界里快意恩仇。 但没想到后来是无休无止的逃亡。 (二) 我在十天后的深夜上网,看见雪浓呆呆地坐在逍遥客栈里。她不练功,也不理人,还欠了客栈老板很多钱。雪浓的英文ID叫Snow,我看见屏幕上有这样的信息:雪浓(Snow)——发呆中。我偷偷地笑,想真实的她一定是失恋了。我为她还了房钱,带她走入闹市,她依依地拉着我的手,一直不肯松开。 隔着无尽的网络,我依然能感觉到她的体温,我感觉像是真的拉着一个人的手,走过长街,走过闹市,走过长长的人生。在那一刻,好像一直有人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到现在也分不清那是虚幻还是真实。 我们在一家叫“迎客来”的酒家坐下,和郭靖、萧峰一起喝酒。两分钟后,我开始了我虚拟生命的逃亡,拉着雪浓的手,一直逃到天边,逃到尽头。 Batman走上楼来的时候我正在调侃萧峰,我说他的降龙十八掌如今只好用来搓臭脚丫子,雪浓捂着嘴笑。这时我感觉到了脑后的凌厉杀气,回头时看见Batman正从楼梯口走过来,表情坚定,步履沉稳,无懈可击。 我很快败下阵来,Batman在我肩头击了重重的一杖,系统告诉我说,我将有很长的时间不能和人动手。于是我把自己心爱的蝶剑抛下,带着雪浓跃下高楼,飞快地逃跑。萧峰替我挡了一下Batman的独门暗器——飞云镖,然后他就死了。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个在我生命的危难关头救我的人是谁,他再也没有来过,一直到我死。 网络上的追杀就像是恶梦。Batman在背后面露狞笑,刀上滴着鲜血,呼喊着向我扑来,我满身是伤,牵着雪浓的手,没命地往前跑。在后来的梦里,我总是走上悬崖,长叫着坠入深谷,回首时还看见雪浓美丽清纯的脸,而在网络上,我看见的却是“逍遥客栈”。 我以前遇到过很多次危险,都是躲在“逍遥客栈”中避过的。李逍遥在现实中是个怎样的人我永远不会知道了,但在网络上,他可以算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他收留每一个无家可归的人,甚至还收留了一条叫“笨猪”的流浪狗。他永远豪爽热情,庇护朋友,他开的客栈是《风雪江湖夜》中最热闹的地方,直到Batman把它烧成灰烬。 我在客栈深处的枯井里看着Batman大步走近,后面跟着数不清的凶徒。 Batman:“两条路,交出人来,有白银千两,否则,你准备收自己的尸吧。” 北风吹过,百木凋零,李逍遥瑟缩地躲在一件旧棉衣中,满脸堆笑:“大侠,小的只是个生意人,哪有胆子跟您老人家作对呀?姓慕容的没来过,不信您进去搜。” Batman劈面一掌,将李逍遥重重打倒在地,他艰难地爬起来,嘴角沁出鲜血。 Batman:“你敢骗我?知不知道这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他身后的人群齐声作吼,惊起檐下的乌雀,振翼远远飞走。 雪浓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作emote说她“吓得缩成一团”。我看见屏幕上出现这样的信息:“我们快走吧,不要连累他爸。”雪浓一定是太迷于情节,太紧张,所以把“不要连累他吧”打成“不要连累他爸”,我看着面露微笑,但在今天看起来这更像是一个深刻的预言。因为雪浓的父亲就在我们见面的第二天自杀了。从那时起,雪浓开始相信我们的悲剧是早已注定的,不可避免,就像是我们虚拟的命运。 Batman一刀砍死李逍遥,然后火烧“逍遥客栈”。我给雪浓服下一颗避火丹,从灼热的火窟中逃出,牵着雪浓的手继续逃亡,直到边城,直到Batman将我们两个杀死,沉入冰河。 如果不是陆小凤,我会很快结束我虚无的传奇,后来那些悲伤也不会让我如此刻骨铭心。但生命永远无法由自己安排,不管是虚拟的,还是真实的。 (三) 从一九九八年的七月开始,我的生命逐渐走入低谷。我不知道这一切是早有安排,还是因为遇见了雪浓。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生命似乎就没有平静过。虚拟的我进入了死亡通道,无处容身,在茫茫雪地中悲伤地逃亡,现实中的我也在经历前所未有的伤痛。 被Batman打伤的第二个深夜,何晴把灯打开,坐在床前静静地看着我。 我还在做梦,梦里重复着前一天的逃亡。一次次落入悬崖,看着雪浓在岸上泪流满面,雪浓的脸和何晴的脸不断地重合,又不断地分离,让我真假难辨。 死去的我在云端对着自己的尸体微笑。我的灵魂在凌晨走上一条空荡荡的长街。北风吹过,木叶飘零,长街尽头有一个老人在默默静坐。以后的事我分不清是梦里的,还是真实的,我听见有人轻轻对我说:“你注定要在尘世受尽磨难,你注定要漂泊一生。” 我忽然睁开眼,看见何晴无比忧伤的脸。 “你怎么了,夜游啊,还不睡?”我一时还没有完全从梦里走出来。 何晴没有说话,我看见有两滴晶莹的眼泪慢慢滴落下来。 “出什么事了?你说话啊。” 何晴还是没有说话,她背过身去,无声地抽泣。 那个深夜我一直没有清醒过,这夜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遥远和不真实。但我隐隐约约感觉到,生命中又一次苦难来临了。在我们共度过的四年里,我从没看见何晴哭过,她总是像个孩子般地开心,常常会为一件小事笑得前仰后合。一九九八年七月十四日的深夜,我在昏黄的灯光下看着她抽动着异常瘦削的肩膀,知道自己的生命从此进入了歧途。 我和何晴初识是在朋友的生日舞会上。灯影摇摇,人头浮动,我从舞伴的肩头看过去,发现了她闪亮的笑容。一曲终了后,我拿着一枝菊花走近她,说我要送给她一个美丽的秋天,并祝愿她有美好的前程。从那时起,何晴就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四年里她清脆的笑声一直响在耳边。我曾天真地以为,这种笑声会陪我一生,但在那个夏夜,何晴哭了,哭得非常伤心。 “我们分手吧。”她半天才开始说话。 我似乎在遥远的地方看着这一剧,我听见远处的那个我问:“为什么?” 何晴扑过来,紧紧地抱着我。我感觉到她奔淌的热泪从我的胸口直流到心脏。 她没有说话,只是哀哀地哭泣。 我在那个夜里好像听见了所有的声音,风声、歌声、流星陨落的声音、小鸟在枝头的低鸣声,所有的声音像是祝福,又像是诅咒。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开始沉默,我想我早就明白了取舍的意义。该来的不可阻挡,该去的让它随流水,这故事的尾声总要有个人慢慢品尝,脸上冰冷的眼泪让我渐渐清醒。我紧紧拥抱着何晴直到天亮,这是最后一夜,茫茫人世的最后一次拥抱。我紧紧抱住她,听见两个人的骨骼在咔咔作响。 何晴走后我从门镜中久久地看着她的背影,她又一次向我绽开了她的笑容,无限悲伤的笑容。我在以后的深夜里常常会从沉睡中醒来,在黑暗中想着她最后的微笑,无声地流泪。 那天我在网上遇见了陆小凤。 我在黑林的边缘处意消魂失,了无生志,雪浓在我的身边又急又愁,喊杀声、马蹄声在耳旁隐隐作响。我想游戏其实也是人生,该结束的终是要结束。我呆呆地看着Batman砸下来的伏狮杖,没有任何反应。 陆小凤在我倒地的那一刹那冲上前来,架开了Batman的致命一击。我看见屏幕上出现了这样一行字:“快走!!我替你挡一阵。” 雪浓拉着我的手飞快地跑进黑林,我抱着雪浓跳到树上,看着陆小凤且战且退地走过来。黑林是《风雪江湖夜》中的特殊场景,先来的人可以有较高的分辨能力和攻击能力,以Batman的功力,他也不敢贸然前进,他一定也怕我和陆小凤来个鱼死网破的反击。 我想不出拿什么来谢陆小凤,《风雪江湖夜》的规矩是“有恩必报”,但我银钱用尽,身无长物,只剩下这修炼一生的功力。 我在漆黑的树林里匍匐长跪,准备用我一生的功力来换取雪浓的一线生机。 “我不认识你,不过我真心地感谢你。我会把我的毕生功力给你,但你必须答应我,要好好照顾我身边这个女孩子,你要让她永远开心。”虚幻的我和真实的我同时流下了眼泪。 雪浓后来告诉我,她当时真的哭了。她说没想到虚拟的世界也这么残酷。我知道这肯定是事实,因为雪浓是个非常脆弱和敏感的人,不管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陆小凤的表现出乎我的意料,他把我扶起来,用功力帮我疗伤。生命常会让素不相识的人出现在同一艘渡船上,陆小凤从此和我们一起逃亡。 我们在黑暗的树林里穿行,谁也不知道终点在哪里。Batman和他的党徒还在我们的身后紧追不舍。陆小凤送给我一句话,让我感到一点安慰,他说:“人生的苦难都是一样,不管是在网上还是在网下,但只要有心,就有希望。” 希望,这是个多么奢侈的词。我只盼望能早日走出这片又黑又冷的树林,再像往常一样,在暖暖的阳光下躺在长椅上喝茶。我第一次对这个游戏产生了恐惧,我觉得我有可能永远也走不出这片黑暗。 直到我发现了陆小凤的秘密。 (四) 何晴走后,我突然发现这个城市已经不值得我留恋。我把所有的家当都处理了,准备开始我生命中又一次漂泊。我在二十七年的人生里走过了许多地方,但从没想过在任何一个地方终老。何晴曾让我感觉到真正的归宿,但随即又送我回到原地。我有时想,人生其实就是一次周而复始的漂流,出生之前是无边的黑夜,死后仍然是。 我离开之前参加了何晴的婚礼,这是她一直想要而我没有给她的。我在角落里看着她身披白纱,容颜照人,心中一片酸楚。在整个婚礼上我们只有过一次对视,静静地、默默地,让我恍惚中又回到了四年前的那场舞会。 何晴的眼里有一丝伤感,提醒我过去的已经永远过去,生命再也不会回头。我抄了一首歌词给她,没等开席就匆匆离去了。 故事已经说完 说故事的人沧桑地白了头 我扶住的那棵树 也在时间中渐渐枯萎 我是个放逐的囚徒 将你的故事一层层披在身上 在寒夜里感受温暖 记住我的名字 记住我的声音 记住你的生命中有我打马走过 在悲伤的笑容中越走越远 你醒来时我已经沉睡 你沉睡时我已经溶于蓝天 如果你在梦里听说我的消息 就请你告诉风 告诉雨点 故事已经说完 故事已经说完 我在他乡守望你的家园 何晴抛开新郎,哭着跑出来,站在酒店门前悲伤地看着我的背影。我在初秋微凉的夜风中大步前行,没有回头,就像我们曾经看过的电影中的场景。 那段时间我和雪浓、陆小凤一直在黑林中穿行,一次次地找到生机,又一次次地把它失去,我们三个人都已经感到无比地疲惫。我曾很多次想过放弃,但最终又坐到电脑前继续我虚幻的逃亡。相信雪浓也是一样,我们都想看到这故事最终的结局。 系统在树林里设置了可以补充体力的食物。陆小凤打死了一只老虎、七只狼,雪浓把它们洗剥干净,烤熟,吃的时候没有人说话。 后来我们找到了温泉。陆小凤笑眯眯地丢下一句话:“你们俩洗洗吧,我去找吃的东西。”雪浓看着我笑,我也作emote说:“雪村脸上绽开幸福的微笑。”我把雪浓温柔地拥在怀里,于是我们有了一个孩子,我给他取名叫“笨猪”,以纪念“逍遥客栈”中葬身火窟的那条狗。网络故事就是这样,十年可以浓缩成一瞬,所以悲伤和欢乐都显得那么不近情理,但我想这样也许更接近永恒。 在“笨猪”的啼哭声中,我突然知道陆小凤是谁了。 我劫了“京东镖局”那单镖后,继续追杀一个叫“苍山钢刀”的镖师。他背着金银财宝,和他的师妹“绯衣女”逃进深山,我赶到时他们也已经生了一个孩子。瀑布前一战,我杀死了“苍山钢刀”,打跑了“绯衣女”,也误杀了他们的孩子。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绯衣女”这个人,我知道她一定是改名了。 我想起“绯衣女”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你一定会死在我手里!最残酷最恶毒的死法!” 我想起休息时陆小凤说过的一句话:“我从前有过一个孩子,但后来死了,这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有些人把网络故事当成是真的生活,陆小凤就是这种人,我当时还对他说“往事不要再提”。 我的心里突然感到很冷,很恐惧。 陆小凤笑嘻嘻地走近雪浓,“来,我抱抱你们的宝贝儿。” 我大喊:“不要给他!!!!!雪浓快跑!” 他们俩都还没有反应过来,我拉着雪浓的手飞快地逃入前面的荆棘丛,“笨猪”大声啼哭,系统告诉我,尖刺划破了我们的衣服,在我们身上划出了无数血痕。我的生命值在不断减少,求生的本能使我们用尽了最后一分力气,直到进入看林人的小屋。 我用酸痛的手拿起看林人的猎兽弩,请巫师帮忙设置陷阱。我感觉这可能是我虚拟生命的最后一战了,二十七个月的辛勤修炼,也许在今天要划上一个悲怆的句号。我内心有一些伤感,更多的却是感到解脱。 我把陆小凤的事告诉雪浓,她半信半疑。 “你确定陆小凤和Batman他们一样,是来害我们的吗?” “你还不懂江湖中的事,这就叫恩仇。” 雪浓幽幽地叹气,这让我想起了何晴那夜看着我的眼神。我渐渐相信,我们的情感是可以相通的,虽然隔着虚幻的网络。 “告诉我你的名字和电话吧,我死后,会很想听到你的声音。”雪浓开始违反规则。 这个游戏把情感锁定在虚幻的世界里,不允许互相询问现实情况,否则将被罚扣exp(经验值)。负责系统管理的巫师曾经告诉过我:“是虚幻的,就不让它见光。”我反对他这句话,但我能够理解,因为游戏和生活一样,都很残酷。 我拒绝了雪浓的要求。不过很快我就知道,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不管是在真实的还是虚无的世界,它让这故事走了长长的弯路,它的后果我很快就会尝到。所以从那以后我开始故意挑战规则,游戏的规则,还有人生的。这是我生命中最勇敢的尝试,也是最惨痛的。 (五) 巫师将这场战争设计得无比悲壮。 黑林漠漠,北风猎猎,马蹄声和喊杀声像灵魂深处的海啸,远远近近都是野兽的吼声。我坐在篝火前手持钢弩,看着雪浓冷漠的表情。 “这可能是我们最后的时间了,你笑一笑吧,你的笑容会给我勇气。”我突然想起了何晴,在这个深夜,在我即将死去或远行的深夜,不知道她在哪里,不知道她正在对谁微笑。我觉得自己的心渐渐下沉。 被我拒绝后,雪浓整整一天没和我说话,后来我也开始沉默。我们就在林间的小木屋里相对而坐,从黑夜到凌晨又到黑夜。我设置的重重障碍被一一攻破,生死之间只隔一壁,我决定不再矜持。 雪浓终于从网络那端发过来一个艰难的微笑。 “我出去后你把门关好,我的巫师朋友在系统中给你留了一条逃生的路,你一定要好好地生存下去,一定。” “你要开心一些,你太忧郁了。” “以后要好好练功,不要再被坏人欺负。” “你把‘笨猪’扔掉吧,我知道你不喜欢他的名字。” 我的语气像是真的在安排后事。 雪浓的眼泪渐渐滴落下来,她一刀剁掉了“笨猪”的头,鲜血溢出,直流到我的脚下。 她反应如此激烈,我没有想到,但事已至此,我也无言。我昂然站起,踩着自己儿子的血,走向屋外危机四伏的黑林。 那一天我到了南海之滨的一个小城,在梦魇中挣扎醒来后,接到了两个电话。 何晴祝我幸福,祝我有一个美丽的秋天,祝愿我有美好的前程。这是我们初识时我对她说的话。听着她幽幽的语声,我耳边仿佛又响起了那天舞会上的忧伤旋律。不知是通话效果不好,还是有人干扰,我觉得电话那头的她一直在低低地哭泣。 第二个电话是楼下的按摩女郎打的。一个非常温柔的声音,问我要不要女人。 我觉得生命好像已经断裂了,我迫切需要有个人在我面前出现,听我诉说,给我安慰。我甚至觉得我会爱上我面前的任何一个女性,不管她老丑贫贱,我都会牵着她的手,走过长长的一生…… 事毕之后我觉得一片空虚,就像是茫茫雪原上的狼,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过去,也不知道未来的路在哪里。 我泪流满面,把我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好像挥霍能减轻我灵魂深处的痛楚。 我在以后的人生中没有再遇见她,也早忘了她的样子,只记得她告诉我,她姓徐,双人徐。 再后来,我在这个城市的码头上扛了三个月的麻袋。我一脸胡子,又老又丑,我已经对人生不抱任何幻想,痛和累让我麻木,我感觉到麻木的幸福。 陆小凤落入了我布的陷阱,他在坑底像狼一样地嗥叫。 有时候人生会有莫名其妙的遭遇。在我决心一死的时候,Batman突然下线了。我拉着冷漠的雪浓突出重围,走进了塞北的冰天雪地。 然后我们开始争吵。雪浓认为她之所以杀掉“笨猪”,全是因为跟我赌气,她说我没有良心,共度生死之后连名字都不肯告诉她。她把自己的错和我的错统统累加起来,跟我彻底清算。我不想分辨,也分辨不清,脾气越变越坏,不顾身后穷追不舍的凶徒,见人就杀,包括路旁善良的平民。所有的人都开始对我失望。 “你走你的吧。我无力再照顾你了。”我终于下了决心。 雪浓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我”,然后开始哭。我想起了何晴在我背影后的泪眼,想起她离开我时悲伤的笑容,心渐渐软化。 “你多多保重。”我坚持说,然后大步离去,没有回头,就像那天离开何晴的婚礼。 但这一次,雪浓追了上来。她委屈地拉住了我的手,她的手冰凉而且颤抖,隔着虚无的网络,一直凉到我的心里。前面是我们虚拟生命的最后一站——沧浪边城,在那里,我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死亡。 (六) 我扛着货包走向仓库的时候,突然明白了一件事:虚拟的我和真实的我永远都是两个人。我在现实中永远都是沉默的,沉默得像我肩上的货包。我对生命总是有莫名的恐惧,我知道冥冥中有只手会打碎我拥有的一切,包括我自己。我不会像慕容雪村一样有坦然赴死的勇气,我只有默默忍受着诟骂和侮辱,还有工头劈面而来的手掌。 那天我拿散了一箱橘子,工头和另外两个人没命地打我。我在泥地里蜷缩着身子,看着自己的血像玫瑰一样绽放在眼前。我在自己的呻吟声中看见了何晴,一张姣好的脸,慢慢地从泉水中站起,流云缓缓滑过她的发梢,她无邪的眼神让我觉得无比安慰。 我昏了。 雪浓在雪地里扶住一颗松树,北风吹来,在天际发出凄厉的回声。她瑟瑟发抖,我紧紧抱住她,死亡的感觉让我们温暖。我们已经五天没有吃过东西了。 我在真正抱住雪浓的时候,依然有一种饥饿的感觉。她微笑着抚摸我的脸,像是母亲在安慰受委屈的孩子,就在第二天,她父亲跳楼自杀了。 “如果还能有来生,我愿意继续与你一起逃亡,与你一起受苦。”雪浓的声音像是跟我说话,又像是在喃喃自语。“来生如果还能有个孩子,我一定会好好对他……” “你愿意我叫你雪村吗?雪村,雪村……” 她的身体在我的怀里渐渐变冷。我看着无垠的雪原,想起了李逍遥,想起了“笨猪”,想起了我和雪浓初识的日子,想起了何晴站在七月的草原上,头戴花环,天真地笑…… 两个小时后,我们被过路的好心人救醒,靠他们的干粮、咸菜和开水捡回了奄奄一息的虚拟生命,这让我啼笑皆非。有时候“死”会变成一件无比艰难的事情,就像爱情,就像微笑和泪水。 我们进入了沧浪边城。 这是虚拟空间的边界。我有时觉得人生也有一个边城,每个人在死的时候,都会回忆起自己一生中到过的各种地方,一步一步,一年一年,然后走到终点,慢慢躺下,让回忆和黑夜渐渐将自己淹没。我在“边城大侠”司徒长风的酒宴上不胜伤感。 司徒长风是我刚出道时结交的朋友,十年前我们一起练功,一起做job,一起和欺负我们的土匪拼命,在沙漠里喝同一个水袋里的水。海隅一别,茫茫已有十年,他已经威震一方,座下豪客如云,在整个系统中排名天下第二,而我依然落魄如故,让人顿生“人事无常,沧桑变幻”之感。 司徒长风高声大笑,满室生风:“到了这里就不用再逃了,万事有我。” 我长叹:“江湖事我会用江湖的办法解决,只求你能照顾我身边这个女孩子。” 我已经厌倦了这个无情的游戏,在这个世界唯一还让我挂念的,就是雪浓,毕竟我们一起共渡过那么多苦难。既然不能奢求生的快乐,我宁可选择死的解脱。我后来常常会想,如果那天我死在何晴的婚礼上,用我的鲜血染红她雪白的婚纱,不知她会有什么反应。如果她还会再为我流泪,那么她的泪水一定会让我的灵魂飞翔。 我和雪浓手拉着手走入边城繁华的长街。 长街中熙熙攘攘的人群让我们一次次地分开,我想这也许是一种预言。这个游戏已经越来越热闹,一个人死了,马上就会有无数的人进来,谁也不会为死去的人流一滴眼泪。我看着街上行人的笑脸,觉得自己离人世已经越来越远。 我们走过了绸缎庄、米铺、酒楼和茶馆,雪浓在胭脂花粉担子前久久地驻足。贫穷永远都是一种痛苦,我看着小贩鄙夷的眼神想。雪浓还在讨价还价。我悄悄地走开,在长街之外的冰河上看着雪浓,她的衣衫破碎,青丝零乱,她脚上的鞋子已经露出了脚趾头。我的心里感到隐隐的痛。就像后来,我看着她在马路对面的水果摊上,为了一块钱羞红了脸。 雪浓终于买到了她喜欢的胭脂,笑嘻嘻地向我走来。我迎上前去,我突然有一种冲动,想把她温柔地拥在怀里,想带她回去找司徒长风借钱,为她买最好看的衣服,最好看的鞋子,最香的花粉…… 这时我看见了不远千里赶来的Batman。 (七) Batman是个英雄。 我在江湖中听说了无数关于他的传闻。二十多年来他一个人独立和各大帮派相抗,力斗不屈,灭了华山派、海月教,还有名噪一时的丐帮,“圣火之樽”这个教派在他手里变得好生兴旺。他一生中不知经过多少厮杀和拼斗,终于修炼成一身天下无敌的武功,甚至连司徒长风也不是他的对手。我想他在现实中一定也是个强者,人的性格往往会决定一生的归宿,这对我尤其深刻。我在现实中懦弱而任性,所以总是遭遇创痛;在网络上,我大多数时间都在发呆和聊天,所以会踏上不归的死亡之路。我总是在不能回头的时候才知道该走哪条路,但不管是在真实的还是虚幻的世界,我选的都是错的。 我醒来时已经繁星满天。工头和橘子都离我很远,热闹的码头上寂静无人。 我躺在冰冷的水里,仰头看天,不知道哪一颗星星属于我。我想,在这个茫茫的世界,我只是一颗微不足道的尘埃,我的欢乐没有人知道,我的悲伤没有人知道,我的生存没有任何意义,就像天际的流星,一闪而过,永远不会再有人提起。 我毕竟来这个人世走过了一次,我笑过,也哭过,该是回去的时候了。我顺着潮流一步步走入大海,夜风吹起波浪层层,我看见岸上灯火明灭,我想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人世的灯火了,虽然在无数个夜里它曾让我感到温暖。 我的身体即将沉入海底,但我的灵魂却将飞上浩翰的星空,在以后的每个夜里,我都会注视故乡那盏温柔的夜灯。我忍不住泪流满面。 海水没过我的头顶时我看见了何晴,她远方的双眼依然纯净,她在灯下迷人的微笑,依然让我觉得疼痛。 我已经溶于蓝天亲爱的如果你在梦里听说我的消息就请你告诉风告诉雨点。 雪浓微笑着向我走来。 我张开双臂,想拥住这个虚幻世界的最后一丝温柔。Batman在我身上击了一杖,鲜血像泉水一样涌出来。我挣扎地继续往前走,雪浓就在触手可及的前方,我伸出手,看着她惊慌的脸,往前走,我咬着牙继续往前走。Batman第二杖、第三杖……不断地落在我身上,我终于倒下,看着近在咫尺的雪浓…… 我看见雪浓扑倒在我身上,她捧起我深陷入雪中的脸,像疯了一样哭喊我的名字:“雪村,雪村,雪村啊……” 我在弥留之际想起雪浓在雪原中对我说的话。 “如果还能有来生,我愿意继续与你一起逃亡,与你一起受苦……” “来生如果还能有个孩子,我一定会好好对他……” “你愿意我叫你雪村吗?雪村,雪村……” 我看见Batman把雪浓提起来,身后的凶徒残暴地殴打她。 我看见雪浓的血慢慢从脸上流下来,流过她零乱的长发,流过她破碎的衣服,流过雪原,流过我冰冷的身体……我看见雪浓用尽最后一分力气抓住了我的手,再也不肯松开。 我看见Batman给雪浓最后一击,看见我们终于紧紧拥抱着倒在一起。 我看见我和雪浓沉入冰河,看见河水轻轻地抚摸我们。 我看见司徒长风从远处走来,看见郭靖从远处走来,看见无数的人走过来,看见长街上人群熙熙攘攘,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幸福的微笑。 …… 我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片白色之中,我以为又回到了雪原。 一个和蔼的声音提醒我这是真实的人世。 “你醒来了?唉,真是做孽,年轻轻的,怎么会想到要走这条路。” 我看见一对慈祥的老年夫妇坐在我的床前,老妇人提起衣角正在擦泪。他们的脸上皱纹深刻,我忍不住哭出声来,我想到我去世多年的父母,想到在他们膝下的安全和温暖。 老人轻轻地拍着我的手,告诉我悲伤已经过去,人世还有温暖,希望我笑对人生。 我喝着温热的鸡汤,想起我生命中两次刻骨铭心的死亡,突然无比想念何晴。我想要见到她,哪怕只是一个背影,哪怕只是一片衣角、一缕青丝。 我登上了回程的火车。 (八) 我在一九九九年的除夕之夜回到这个城市。 我曾经认为我很熟悉它,但当我走上处处笙歌的长街,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感到陌生。每一扇窗子都透出灯火,我不知道还有谁在灯下为我守候。 我在三个月之后重临旧地,已经成为一个过客。我和长街上每一个人擦肩而过,没有人再认识我,他们的幸福和忧伤与我完全绝缘。我在繁华街口的天桥上静静伫立,想着我深埋在这城市地下的欢笑,想着我用一生怀念的歌声,胸口感到隐隐的酸痛。 我静静地看着对面的高楼,看着从何晴窗子里飘出的淡淡灯光。我想如果还能有来生,我愿意在秋天的舞会上重新拿起那枝菊花,愿意在七月的草原上继续为她编织花环;如果还能有来生,我还愿意一千次、一万次地站在这里,守望我生生世世的梦。 何晴从窗口走过,一闪而逝,她的美丽让我心碎。 愿你新年快乐,愿你生生世世都幸福。我默默地想。 我找到一家仍然营业的网吧,在声声震响的鞭炮声中走到角落里坐下。 我用陌生人的名字重新回到沧浪边城。三月的河流哗哗流淌,在我前生的坟茔上盛开了一树桃花。长街上有几个孤单的流浪客踽踽而行,一只大鹰从我头上飞过,阴影和日光将我的脸弄得斑斑点点。 不会再有雪浓了,我想,就像不会再有慕容雪村。 司徒长风的门前冷冷清清,几片木叶在微风中缓缓飘落,他书房的棋枰上落满灰尘,砚里的墨也早已凝干。我在一幅《秋风秋意图》前凝视良久,感觉画上的大风从青萍之末,一直吹到我的心里。 横越关山天下秋,万紫千红一旦收。 浮世久困英雄气,草木凋尽方去休! 墨迹淋漓,就像昨天才挂上去的。我想起雪浓在这幅画前说的话。 “树枯了可以再绿,我们老了还能再回来吗?” “我要跟你好好练武了,你要答应我,带我一起去闯荡江湖……” “我会听你的话,你不许再欺负我……” 不会了,雪浓。 人生只有一次,我们走后,永远都不能再走回来;江湖也只是一夜,风雪过后,永远不会再有我们走过的足迹。 我向长街上每一个过客打听雪浓的消息,每个人都对我摊开双手。 我在雪浓走过的每一个地方静静伫立,望不到边的只有长路。 再也没有雪浓了,再也没有死在我怀里、喃喃地叫着我名字的雪浓了。 我用自己的OICQ上了网,在茫茫人海中结识每一个叫雪浓的女孩子。我给她们每个人都留下一句话:“边城的雪已经化了。”没有一个人理我,我心里的雪又在渐渐堆积。 虚拟的故事讲完之后,不会留下一丝痕迹。我们虚拟的生命在边城死后,真实的雪浓也在人群中消失无踪。我在网上打开了重重门扉,屋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对我露出冷漠的表情,我已经完全绝望。 雪浓后来告诉我,她也曾在这个夜晚看到桃花,看到大鹰,看到踽踽而行的流浪者,与我擦肩而过时还看到了我忧郁的眼睛。她当时的名字叫“碧血哀魂”。 一个叫夜风的人从远处呼唤我。 他告诉我他在这个夜里寂寞难耐。他说人生已经变得庸俗和平淡,再也没有波澜。我告诉他说好好活着吧,你永远都抗拒不了命运。 一个叫微光人的朋友祝我幸福,我说幸福留给你吧,我注定要受尽苦难。 天亮的时候我离开了这个城市。 我对售票口里面那张惺忪的脸说:“给我一张票。” “去哪儿的?” “随便。” “神经病。一百五十八!” 这数字很吉利。 我掏钱的时候想,人生的规则我永远都无法掌握,连我的漂流都要被迷信篡改。 新年的列车上人影稀落,我躺在长椅上一觉醒来,发觉已经到了群山环抱的小镇。我提着简单的行李走下站台,我想这里就是我人生的边城。我会默默地在这里死去,和一个平凡的女人共度一生,我今后只为粮食和衣服操心,永不再奢求爱情和幸福。我会越来越平凡,就像这山上的每一棵矮树。 (九) 这是一个小镇。 一条青石铺成的街道蜿蜒地伸出去,街的那头是山,这头也是山。 几只鸡在路边旁若无人地刨食,街旁嬉戏的孩子好奇地看着神情萧索的陌生人。 我在一家木器厂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每天都把原木拖进房里,去皮、刨光,按照需要将它们锯成或长或短的材料。我的身上每天都散发着一股树木的清香。 下班后我通常都坐在青翠的夕阳山坡上,看着溪流静静地从脚下流过,看着在微风中摇曳的无名野花,看着飞鸟和蝴蝶翩翩飞过五月的矮树林。我逐渐变得平静和忧郁。 这里盛产一种叫“野菊花”的山菜,青绿色,生着嫩嫩的叶片。我每天都采一大把回去,放在溪水中洗净,煮熟,入口淡淡苦涩,咀嚼之后有一股醇和馥郁的清香,就像是人生。 在每个细雨的深夜,我都会头戴斗笠,穿过深深的小巷,到街口的小酒店中要一杯土酒,坐在窗前的竹凳上慢慢饮下,看着雨丝轻轻洒落,像深秋里挣扎的蚊蝇。 每个夜里我都会悄悄地醒来,江湖和繁华就像沉睡的歌声,悠悠地从记忆中滑过。我推开窗子,没有风也没有星星,只有远处隐隐火车的笛声还在提醒我,这还是人世,我悲伤和欣喜过的人世。 木器厂中有一个叫娟子的姑娘,我们从来都没说过话。 她每天都在成型的木器上刷着各种颜色的生漆,这让她看起来五彩斑斓。每当我拖着原木走过她的身旁,都会感觉到她色彩缤纷的目光。每天下班后,我们总是最后离开,我把地扫干净,她“哐当”一声锁上门,在青石的小路上默默走开。 我在这个贫穷的小镇上渐渐懂得了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一种心情。我在灌木丛中找到一种鲜红多浆的小野果,给它取名叫“青柠”。我常常把它们一粒粒散落在草地上,然后再一粒粒捡起,让它们在掌心中像宝石一样晶莹。我想所谓“拥有”也不过是看你采到几枚“青柠”,在这个远离人世的山坡上,我感到无比的宁静与幸福。 我在洗菜的时候常常会看见坐在对面洗衣的娟子,她的两只脚浸在溪水中,夕阳照在她脸上,有一种天真的羞红。 我常常在梦里走回家乡,看见何晴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对我微笑;看见雪浓扶着沧浪边城的桃树,向消融的雪山痴痴地张望。 这天娟子收到一封山外的来信,看完后羞红了脸。旁边的人嘻嘻地笑,一个绰号叫“九尾狐”的年轻人一把抢过去,交给我说:“你给咱念念,看是什么让咱的大美女那么害羞。” 我摇摇头,把信推回去,说:“对不起,我不识字。”然后从人群中挤开。 娟子红着脸去追“九尾狐”,“九尾狐”满场奔跑,所有的人都笑得前仰后合。娟子从我身边跑过时一不留神跌倒地上,我扶起她,看见血慢慢从她的额头上渗出来。 我喊“九尾狐”:“拿纸来,都出血了!” 我擦掉娟子脸上的血时,看见她纯洁的眼睛,无比纯洁,像是这山下流过的清澈泉水,像是初生婴儿的微笑。瞬间如梦,我的灵魂又回到了七月的草原,在夕阳下把多彩的花冠轻轻戴在何晴头上;又像是回到了冰冷的雪原,在死亡的悲伤中替雪浓拂去身上的松叶。 我梦游一样的表情让旁边的人大笑,“九尾狐”满脸醋意地说我们是“王八瞪绿豆——对眼了”。娟子白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下班后娟子没再像往常一样匆匆走开,她问我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她说她可能要离开这里,去寻求多彩的人生。 那个黄昏我说了半年来最多的话,我告诉她外面的世界很热闹,但也很无情。我给她讲了江湖和人生,讲了大海、草原和城市的传说,讲了我和何晴和雪浓的故事。等到小镇上每一盏灯都发出淡黄的光芒,她哭了我也哭了。 娟子抱住我时我的心剧烈地跳动,黑黑的屋子里,她的呼吸像火一样烫。我突然忘了自己身在何方,仿佛又回到了一九九八年七月十四日的深夜,看见何晴穿着睡衣对我妩媚地笑;仿佛又回到黑林的温泉,看见从雪浓脸上滴下的温柔泉水。我在那一刻突然发现,我还在思念她们,无比地思念。 我轻轻地推开娟子,亲了亲她带着树木清香的长发,打开门走入灯火阑珊的小镇。 (十) 我和娟子在小镇的电影院里看了一场电影,叫《中华英雄》。北风吹过华英雄花白的头发时,我觉得自己和他有某种玄妙的相似。 我命中注定要历尽苦难,每一个亲近我的人都会被我带入噩梦。我想起早死的父母,想起在我怀里渐渐冷却的雪浓,在黑暗的影院里看着他们深情的微笑,觉得非常孤单。 虚拟和真实的生命都是我的生命,它们血肉相连。我看着倚偎在我肩头的娟子,抚摸着她粗糙的双手,想起与何晴在小屋中一起吃方便面的日子,想起她洗得褪色的睡衣,想起雪浓衣衫褴褛地走在边城的长街上,感到心里隐隐的痛。 娟子每天都会给我带来一些吃的,我租住的小屋中也开始有了灯光。娟子不爱说话,我也是,我们每天都在灯下默默地坐着,直到深夜。我每天都穿过小巷送她回家,小镇的街道很短,灯光拖长我们的影子,显得非常沧桑。 我跟镇上一个叫“鸡毛”的人学会了吹笛子,每个夜晚都会有断断续续的笛声从小镇上空飞过,像是《风雪江湖夜》的尾声。 从木器厂那个黄昏以后,我们再也没有拥抱过。每当我有这种冲动时,都会看见何晴和雪浓在灵魂深处飘摇。我想我可能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忘掉她们,就像忘掉我自己。 娟子非常向往外面的世界。每当她静静地看着我的时候,我都知道她想要说的话。 她总是希望我说些外面的故事。她亮亮的眼睛告诉我,她想我带着她走出小镇,到大城市去,她甚至还不知道世上有比县城更大的城市。 她每天都在我的屋子里读诗给我听,她说如果自己的诗也能发表在报纸上就好了。 娟子到最后也没有说,因为她知道,我是从那个世界回来的,我已经厌倦了外面世界的无情。但我在心里答应她,终有一天我会带她走出去,带她去省城,去北京,去看繁华的人生。 有一天娟子没来上班,我以为她病了。 我隔着小溪看着她的屋子,没有灯光也没有人影。“九尾狐”走上山坡来告诉我:“娟子的爸爸带她去相亲了,是山外的有钱人家。” “你离娟子远点吧,那家人不好惹。”“九尾狐”好心地劝我。 我笑笑,跟他要了一支烟,点燃,看着淡蓝色的烟雾一点点从眼前散开。可怜的娟子,可怜的钱。我在心里喃喃地说。 娟子在第二天的深夜走进我的屋子,她把灯打开,我看着她泣不成声。 生命又回到了一九九八年七月十四日的深夜,泪落如雨的娟子紧紧抱着我,悲伤地哭泣,我感觉到她奔淌的热泪从我的胸口直流到心脏。 “我要出嫁了。” “我知道。” “你带我走吧,我不嫁,我要跟着你!” 我想起了陪我走过黑林和雪原的雪浓,她死在冰冷的雪里。 “你答应我,好吗?你答应我好吗……” “我不能答应你,娟子,我会害了你,跟着我,你会有数不清的苦难。” “我不管,我愿意陪你一起受苦……” 我紧紧抱着娟子,泪水慢慢流进嘴里,又苦又涩,我听着娟子嘤嘤的哭声,心里有一种温柔的、断裂一样的痛楚。可怜的娟子,不哭了,不要哭了,我会带你远走,我一定会让你幸福和开心,让你有欢乐的人生。我心中的波澜又一次沸腾。 这时候门被人一脚踢开。一群强盗一样的汉子站在我的门前,带头的一个眼里有血一般的颜色。他一把将娟子从我身边拽过去,高高扬手,一巴掌打在她惊恐万状的脸上。 另外几个人架住我,在我的脸上、胸腹上重重地击打。疼痛让我无比清醒,我看着娟子慢慢倒下,鲜血像玫瑰一样绽放在我们之间的泥地上。 我能记忆起的最后一幕,众人或打或骂,娟子大声哭泣,像是丢失了岁月中最珍贵的青春。 我醒来时发觉屋里的一切都已破碎,地上有一滩凝固的血,不知是我的,还是娟子的。我挣扎着爬起来,看见床上有一枚发夹,我将它放在胸前,好像感觉到了另一颗心的跳动。 我在街口看见娟子被拉入花车,她最后向我的小屋看了一眼,露出无限悲伤的笑容。 我托“九尾狐”送去我的贺礼,一叠钱里面夹着一张字条:“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是什么人了,我会永远地离开这里。如果还能有下一次人生,我一定会带你远走,带你到城市里去,一定。” “这首诗是送给你的,它很多年前就在报纸上发表了。” 就算记忆落满灰尘 高山从中间断裂 所有的河流都从我背后驻足 我也不会忘记你 亲爱的 就像我不会停止呼吸 我知道 我正在艰难地慢慢地 爱上你 并且我不美 很穷 但有骨气 我不知道我为了什么依然独行 但我知道 每一次人生 迎接我的必定是眼泪和火 让眼泪把我淋湿 让火把我焚烧一千次一万次 亲爱的 我还是要走向你 走向你走向你深情的梦里 就算记忆落满灰尘 高山从中间断裂 所有的河流都从我背后驻足 我依然在寻找你 亲爱的 在生生世世的梦里 就像寻找我生命的呼吸 我不是为娟子来的,但为了娟子,我终于悄悄地离开。离开小镇和树林,离开青柠,离开野菊花,离开我生命中最安静的岁月。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无数次从这片深山上飞过,我相信那个青衣长发的姑娘依然站在门前,静静地望着我坐过的草地和山坡。 我又走入了《风雪江湖夜》。我想,生命如果注定要历尽千难万劫,就让我在熊熊烈火中烧成灰烬。从深山小镇走出来以后,我开始勇敢起来,我开始相信,一定有人还在茫茫的人海里等着我。一定有人在等着我,与我携手共闯江湖,共度漫漫寒夜。 (十一) 星期一公司开会。老板分析了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后,宣布裁员的名单。 我看着窗外雾气蒙蒙的海面,心中波澜不惊。我刚到这里不到一个月,公司就出了很大的事故,我也为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感到难过。我想也许是我把厄运带给他的,我命中注定是个不祥的人,所有接近我的人都会不自觉地走入灾难。 我接连不断地在南海边的城市间奔走,每夜都在最廉价的小旅馆中容身。 我从小镇归来后,收到了很多邮件,系统提醒我,如果不马上清理,邮箱就会被打爆。我把陌生人的信件全部选中,彻底删除。 我在聊天室中默默地坐着,熟悉的面孔一个也看不见,我如同置身旷野,无人理我,我也不理人。肉麻的话一行行出现在我的屏幕上,我叹了一口气,转身出来。 我以“失心人”的名字重新登入《风雪江湖夜》,这次我选的场景是沙漠边的一个小镇。名字很好听,叫“柳叶渡”,它让我想起了江南的细雨和微风的河岸。 有的事情过去很久才会突然意识到。我键入打坐练气的指令后,突然想起,被我删除的邮件中,有一封的主题是《边城的问候》,我感到发根直竖脑后冰凉,迅速地退出系统,再次登入邮箱。 邮件已经无法恢复,我用力地试图记起那封邮件是从哪里来的,但脑中一片茫然,我后悔莫及。人生中的灾难无法避开,但幸福却总是与我擦肩而过,我悲伤地微笑。 我在《风雪江湖夜》中成了一个废物,不再努力修炼,也不做任何job。我已经想通了,勤劳或者懒惰,在最后等待我的都是死亡,如此我还不如随心所欲地生活。我只是想在风雪江湖里再见一次雪浓,拥抱一个曾死在我怀里的灵魂。 我每天都走得很远,系统在“柳叶渡”给我安的家已经远在天边。每次身无分文的时候我都会意外地找到食物,我想生命真会跟我开玩笑,不管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 现实中的我找到一份好工作。老板派我长驻北方的一个大城市,负责与政府部门的联络和公关。我越来越忙,每夜都在灯红酒绿中度过。面对满街的灯火和川流不息的车河,我常常会想起山里的小镇,想起娟子和青柠,想起小巷里昏黄灯光下那两个沉默的影子。何晴和雪浓已经离我越来越远,我只有在午夜的酒会之后,才强迫自己想想她们,但她们的影子却越来越淡,就像夜风中的酒香。 茶馆中有几个人在高声争论,我听了一下,知道江湖中又出了一个英雄,名字叫“小兰”。这个人专门和“圣火之樽”这个邪教作对,行踪诡秘,几年间无数教徒死在他的剑下,连Batman也拿他没办法。 座中一个老者唾沫横飞,断定“小兰”是个女的,另外一个青衣书生不以为然,两个人争论不休。我听了一会儿,知道这个“小兰”是个真正的神秘剑客,没有人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子,也没有人知道他住在哪里,只是知道他每年八月十五都会到枫浦之山,在一座无名的坟前静坐良久。 今天是八月十四。 我走进了枫浦之山,这是系统设置的埋宝地。我前生的得意武学《羽衣清剑谱》就是在这里找到的。 夕阳下满山枫树如火,山下碧绿的江里有数片白帆顺流而下,我在桨声欸乃中渐渐走入树林深处,落叶在脚下发出沙沙的声音,让我觉得格外宁静。 我看见了传说中的那座坟墓,满山的红叶中一个灰黄的土堆。坟头一株秋草在微风中轻轻摇摆,似乎在告诉我人生是多么脆弱。 月亮慢慢升起来,树林间一片清光。这时我听见沙沙的脚步声,我警觉地避到树后。 一群黑衣人从山崖边走过来,身侧的长刀在月光下闪着清冷的光辉,他们慢慢将这片树林包围。 又一次死亡来临了,我想,但这次,再也没有雪浓陪在身边。 (十二) 我每隔几个小时就去搜索一下我的邮箱,但除了一堆垃圾邮件外,再也没有一封能让我露出笑容。时间真是世上最无情的杀手,无论多么刻骨铭心的情感,都会在它的怀抱里慢慢褪色,变成遥不可及的影子。何晴曾对我说过的一生厮守的诺言,在今天看来更像是一个白痴的梦呓,没有任何意义。而雪浓,在虚幻的世界里死在我怀里的雪浓,紧紧拉着我的手不肯放开的雪浓,恐怕也早已忘记了十个月前那段摧心裂胆的故事。 我常常在心里猜测雪浓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想她一定留长发,笑起来有浅浅的酒窝。她一定居住在江南温情的城市里,温柔而伤感,任性而骄傲,渴望浪漫,但又非常寂寞。 夜风渐渐猛烈起来。大风把我的长衣吹得烈烈作响,在满山飞落的红叶中显得格外悲壮。林外的黑衣人越聚越多,杀气惊起了夜宿的鸟群,在树林上空凄厉地鸣叫着远远飞走。 我看见在人群中傲立的Batman,有的人天生就是要做领袖的,Batman即使站在黑压压的人群中也令人不敢逼视。 一个白衣人从山崖那边走过来,在黑黑的夜里分外显眼,数不清的黑衣人开始缓缓地向他靠近。 “什么人?深夜来枫浦之山有何贵干?”Batman身边一个五短身材的人喝问。 白衣人没有答话,他伫立在林外的空地上,长发飞舞,衣裾如高天上的白云。 “今天是八月十五月圆之夜,你是不是叫小兰?”矮个子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你凭什么问我?你不知道我专杀邪教中人?”白衣人的声音激昂清越。 “邪教”二字激怒了所有的黑衣人,他们叫骂着,像怒潮一样将白衣人团团围住,所有的长刀都已出鞘,从我的方向看过去,白衣人像是置身于一片刀的树林。大战发动在即,我悄悄地转出树林,想离开这是非之地。 白衣人如鹰隼一样高高跃起,威不可挡地扑向说话的黑衣人,他手中剑光雪亮,黑衣人闷哼了一下就倒下去,鲜血像礼花一样溅在雪白的长衣上。怒吼声中,无数把长刀同时向白衣人的身上劈去。 那是我在《风雪江湖夜》中见过的最惨烈的战役,我没有想到血肉之躯居然能练成这样的武功。满山红叶中一个犹如鬼魅的身影在人群中飞转来去,挡者立毙。他剑光过处,黑衣人如伐倒的树木一样纷纷倒下,无数的人凶狠地扑上前去,都被他以更凶狠、更恶毒的招数杀死,临死前的吼声像旷野上的狼叫。他雪白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染红,手中长剑如天神的宝刀,人头和断肢喷着血落到地上,整个天地变成了惨烈无比的屠场。我在树林深处看着他恶魔一样的身影,瑟瑟发抖,心胆俱寒。 Batman走上前去的时候,白衣人的招数已渐渐慢了下来。“圣火之樽”的教徒一向以凶狠残暴著称,他们悍不畏死地继续发动猛烈的攻击,喊杀声响彻天地。白衣人身边的圈子越来越小,出手也显得力不从心,我开始为他担心。 我的工作越来越繁忙。我开始频繁地在全国各地穿行,到处选场地,联系投资,引进项目,很累但也很充实。老板给了我一笔钱,我想我可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了。 我联系了英国的一所大学,所有的手续办得出乎意料的顺利。我很快就会离开这个生我养我的国度,永远也不会回来。我不知道在未来的旅途上会遇见什么人,也不知道自己会死在哪一座城市里,但我知道,我的生命从此会变得辽远和广阔。 我把从前的照片拿出来一一翻看,何晴在不同的场景里都意味深长地对我微笑。我凝视良久,然后一张张地把它们投入火中,火焰烧到她纯真的脸上时我忍不住泪流满面。 我们的故事已经沉沦 亲爱的 在万劫不复的梦里 雪浓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在我的世界。在苦候半年之后,她又一次给我来了信,这让我又欣喜又悲伤。我的生命从此失控,激烈地窜跃在悲喜交替的黑夜里。 (十三) Batman一挥手,所有的人都静了下来。 长风吹过满是尸体和鲜血的林间,一只断羽的夜鸟艰难地在地下挣扎。Batman和白衣人对面而立,谁也没有说话,死亡好像把空气都凝结住了,每个人手心都渗出汗水。Batman和白衣人的这场战争,最终摧毁了整个系统。他们中间有一个人用黑客程序修改武力值,结果引发了整个系统的紊乱。没有人知道这场战争的结局,就像我不知道“小兰”到底是不是复生的雪浓。这使得我前面的叙述像是一个有头无尾的玩笑。但生命永远都是这样,人生的计划总是被突乎其来的意外破坏,不管是虚拟的还是真实的。 英国大使馆前人头攒动,我从窗口前挤出来,对着酒红色的太阳微笑。 从明天起,我就可以踏上异域了。这片土地上的一切欢笑和悲伤,都会成为往事,它们再也不会让我脆弱。浮世已经远去,我感到无比宁静。人生向我展开从未有过的神秘,未来的事没有人知道,是的,就像是波澜汹涌的大海,没有人知道哪里有险滩,哪里有暗流,哪里有迷人的小岛。 我将机票郑重地装在口袋里,我想它会带给我一生的幸福。 我打开邮箱的时候脸上带着微笑。 雪浓。 在苦候半年之后,雪浓终于给我来了第二封信,我呆了半天,感到心开始剧烈地跳动。我将这封叫《不应该的祝福》的邮件选中,几次想“永久删除”,我的手在不自觉地发抖,但最终还是把它打开了。从这以后,我知道,一些最不起眼的选择,也会改变生命的方向,会抛上浪尖,也会跌入低谷。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曾为这个选择欢喜过,但最终还是陷入深深的悲伤。 雪村: 我们在虚幻的网络相识,我相信是命运的安排。从熊熊烈火走到黑林、雪原和边城,我像是真的经历了一次人生,欢乐、苦恼和悲伤都显得那么真实,我真的心动了,你信吗?我后来每一次走上网络的时候,都会想起你的名字,我轻轻地念着它,觉得心疼,也觉得幸福。 我们相爱过,是吗?你也说过,要陪我仗剑江湖,在不真实的世界里快意恩仇。你死前还说过,要回到风雪江湖中来。于是我走过每一座城市,每一座高山,每一条河流,向每一个人打听过你的名字,但世上再也没有你的消息,我甚至不知道你在我的世界里出现究竟是梦还是真实。 如果你真的是与我一起共度生死的雪村,那么,来见我,好吗?你说过你会为一个人天涯漂泊的。这世上有一个人在真真切切地思念你,在角落里默默地祝福你。她正在为你日益憔悴,她的青丝根根飘散,随尘土和流水远走。人世只有一次,擦肩而过就永远不会回来,让我们把虚幻的故事再讲一次,让所有想象中的美好都变成真实,好吗? 如果还能有来生,我愿意继续与你一起逃亡,与你一起受苦…… 你愿意我叫你雪村吗?雪村,雪村…… 冰河中的水在哗哗奔流,我又看见雪浓慢慢沉入水底,青丝如云,透明的河水从她身边流过,她的脸如此纯净,让我心碎。 生命又一次在岔路口伏击了我。我把机票拿出来,一个字一个字地细读。一切都还来得及,我喃喃自语。是的,一切都会重新开始,我不知道哪一个更重要,但我知道,选择了其中的一个,就会永远地失去另一个。痛苦没有边,但幸福永远都很窄,我艰难地微笑,想着吝啬的命运。 我给雪浓回了一封信,只有寥寥的几个字。经历了这么多苦痛,我知道生命中有一些是永远不可把握的。山盟海誓只是一种情绪,事过境迁之后,远远流走,就像冲马桶的水。马桶冲过之后,光洁清新,可以濯足濯缨,但水,它脏了后,没有人会记得住。 我在信中告诉雪浓: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誓言很重,我不会再轻易说;我要的很多,所以不敢轻易接受;我终将远走,在异域继续生命的流浪。我想。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醒来后发现枕畔满是泪痕。 (十四) 收到雪浓的信后,我几乎彻夜未眠。我想着我这一生的遭遇,想到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再也没有人会在乎我的去向,就算我在今夜死去,也不会有人为我流泪甚至表示最起码的关注,我感到莫名的悲哀。 当窗外天色渐亮,我慢慢入睡,慢得似乎随时可以终止。在朦朦胧胧中,我做了今生最清晰的一个梦,我生命中的女人一一从眼前走过,走向她们不可逆转的、最终的归宿。整个梦条理清楚,富于逻辑,无比地深刻。 我站在繁华街区的橱窗里面,看着外面空荡荡的长街,看着薄雾蒙蒙,晓星低垂,看着何晴低着头渐渐走近。她的脸随着岁月渐渐苍老,青春像掌心的花瓣渐渐枯萎,她已经不再美丽,这梦中凌晨的长街上,她花白的头发令人心碎。当她的身影转过街角,渐渐消失,我听见天国遥远的钟声。 我又仿佛走在长长的隧道,一列火车呼啸而过,激起的沙石一粒粒打在我的胸口。我看见车上的每一个旅行者,都面无表情地望向他们的前途。我看见衣衫单薄的娟子正在静静地看着窗外的我,火车飞驰,她的脸紧紧贴在车窗上,无助地看着我。她张开嘴,说了一句话,我大声问她:“你说什么?”回音在整个隧道里轰响。火车长鸣远走,谁也不知道开向哪里,我只看见那扇车窗里的灯光越来越淡,终于熄灭,整个世界又进入无边的黑暗。 在最繁华的街口,我看见雪浓言笑晏晏向我走来。我们之间的距离很近,但又似乎远得不可企及,好像经过了无数世的轮回。雪浓还是没能走近我身边。最后整个城市变得荒芜,雪浓在光阴里渐渐死去,在前生繁华的长街上渐渐死去。雪在她的身上渐渐堆积,变成不再消融的雪山。走过迢迢长路,我终于回到故居,我看见死去的妈妈在夕阳下对我微笑,她说:“你终于回来了,可怜的孩子,你还是什么都没有……” 我哭着醒来,在二○○○年春光明媚的早晨放声痛哭。我知道所谓命运不过是如何选择死去的方式,但不管如何选择,最终还是要死去。就像我曾经沉迷过的《风雪江湖夜》,所有人的结局都被程序控制,而我还天真地以为我可以改写这种程序。 在飞机起飞前三十分钟,我办好了退票手续,买了飞往另外一个城市的机票。在售票员诧异的目光里,我背着行囊走进候机大厅,人潮涌动,只有我像一块礁石。我在飞机上的卫生间里静静伫立,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微笑,对着整个世界微笑,对生命微笑。 最困难的一关已经过去了,我想,人生最艰难的不是去做什么,而是如何下决心去做。我终于打定了主意,就像《风雪江湖夜》中的慕容雪村打通了任督二脉,在枫浦之山的秋风中仰天长啸。 我要去见雪浓,去见这个与我共度生死但我还不认识的姑娘。我不知道我们的故事会怎样开始,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会是一场无可挽回的悲剧。 在飞机下降到我能看清这个城市的时候,我从窗口俯视下去,看见下面的人像蚂蚁一样走来走去。里面总有一只蚂蚁是我喜欢的,我笑呵呵地想,坐在我身边的一个年轻姑娘困惑地看着我。 “臭豆腐是闻着臭,吃起来香。网友正好相反,是闻着香,吃起来臭得你痛不欲生。”一个叫大米的朋友告诉我,“无论哪个网友要见你你都要拒绝,不管她把自己说得怎么美,见面之后都会吓得你三天睡不着觉。” 大米错了。我在机场出口看见那个穿白色长裙,背黑色卡通包的女孩时,我微笑着想,大米犯了逻辑上以偏概全的错误。眼前的雪浓像是日本卡通剧中的精灵,长发披肩,皮肤白皙,眼神灵动,嘴角微微上翘,好像总在和别人赌气。在她笑嘻嘻地走近我的时候,我想到了一句古诗:“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时雪浓的表情像孩子一样天真和顽皮。 我的反应迟钝了一下,等她在我面前站定时,我才拘谨地问:“你是雪浓?” 雪浓笑:“你怎么这么老土啊,第一次跟网友见面?”我一下子轻松下来,笑着回答:“是啊,我朋友说网友都是变质了的臭豆腐,闻着臭,吃起来痛不欲生,所以我一直不敢见,怕吓着。”我做害怕状。 雪浓轻轻在我肩头打了一下,问我:“那我呢?你看我像不像变质的臭豆腐?” 我上上下下打量着她,说:“还行,好像还没怎么变质,让我看着直流口水。” 雪浓大笑,一些素不相识的行人从我们身边走过,纷纷侧目注视。她说:“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那你原来以为我是什么样的人?” 雪浓说:“现在不告诉你,先跟我回家。” 回家,很久没人跟我说这个词了。 (十五) 这故事现在逐渐接近我痛苦的中心。在整个叙述过程中,我无数次泪流满面,我敲击键盘的手经常在微微发抖。我不止一次想过放弃,让这个故事留在心里,只有我自己知道,让甜蜜的痛苦在有生之年一点点锈蚀我的灵魂。不过最终我还是坚持了下来,因为我在雪浓生前答应过她,我会永远记住有个叫雪浓的女孩子,记住她曾经怎样走过我的生命。 我知道随着岁月的推移,雪浓的形象终将从我脑海中渐渐消失,总有一天,不管我如何努力,我都会想不起雪浓的样子。于是我决定把雪浓写进我今生唯一的作品中,那么就算我不再记得她,也会记得自己的作品。 关于雪浓,有两件事是我没有想到的。一是她的真名就叫雪浓,程雪浓,一个让我终生心痛的名字。另一个我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家世。 雪浓带我进入一栋高层建筑的十八楼。推开门之后我看见了一座大厅,或者说是一个广场,巨大无比,装修的豪华程度不下于任何一个五星级酒店的大堂。雪浓平静地说这是她的客厅。 然后我见到了雪浓的爸爸、妈妈和哥哥,我在客厅中央的沙发上坐下来。这个动作在我的记忆中永远地定格,我发誓,以后每年的三月二十八日,我都会在这栋楼下静静地坐一坐,陪伴雪浓可怜而孤单的灵魂。 雪浓的妈妈是这个城市最著名的工商界人士,像任何一个女强人一样,她有一种不可逼视的质感。她的企业广告至今仍时时刻刻出现在我的生活中,这让忘记雪浓变成一件不可能的事。在她居高临下的目光中,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件不会创造任何利润的过期产品。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这个女人摧毁了自己的生活,还有雪浓的,还有我的。 雪浓的爸爸招呼我坐下,给我倒水,然后问我的基本情况。我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他最后一次尽做父亲的责任,他口袋里装着遗书,目光定定地看着我。十个小时之后,他从长窗跳出去,在榕树和路灯之间摔得血肉模糊。 雪浓带我走进她的房间,我们开始讨论彼此的第一印象。在我不甚确切的回忆中,雪浓当时坐在对面的椅子上,嘴角浅笑,手中不停地转动着一枚象牙发饰。我想我肯定掩饰住了对财富的敬畏之情,对一切都苛刻地挑剔,所以雪浓说我像个阅尽人间繁华的愤世者。 “见到我你失望了吗?” “恰恰相反,我不虚此行。你比我想象中的雪浓更好。” 雪浓开玩笑:“是因为我家里有钱?” “不,钱只会让你面目狰狞,我是说你除了钱以外的部分好看。”我的语气很冷淡。 接下来就是沉默,雪浓似乎不知道要对我说什么好,我在故意矜持,这时我们听见楼下激烈的争吵声。 雪浓红着脸对我说了声“对不起”,走出房门,留我一个人在房里,心绪不宁地翻看雪浓各种时期的照片。我发现雪浓几乎没与别人合过影,不管背景是花朵还是树木,雪浓总是孤零零一个人站在那里,她直直盯着镜头的目光非常忧郁,所有的笑容都像是擦干眼泪之后的伪装。 我听见一个尖锐的女高音:“你说你这辈子算是个什么东西?你究竟还是不是个男人?你能不能不那么下贱?你除了会端茶倒水之外还能干些什么?你给我滚开!省得我看见你就烦。” 然后我听见雪浓带着哭腔的声音:“妈,你今天能不能不吵?家里还有客人。” “你给我上去!他也配算是我的客人!我告诉你雪浓,你今后少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否则你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我已经过了为一句话就勃然大怒的年龄,我想成熟本来就意味着放弃原则。我平静地坐着,看见雪浓含泪强笑:“慕容,不好意思,我妈妈更年期,她脾气不好。” 我笑笑,“没关系,要不然我们出去走走?” 雪浓显得很紧张,“你是不是烦了?” 我轻轻拍拍她的手,“一点也不烦,是真心话。不过有时候回避也是解决矛盾的好办法。” 雪浓带我走过客厅的时候,我看见她妈妈站在桌子上暴跳如雷。我想一定是我记错了,因为客厅里的桌子很高。但无论我如何回忆,总看到这位著名民营企业的总裁在二○○○年三月二十八日的下午,在高高的桌子上露出猛兽的表情。 雪浓的家庭纠纷消减了一部分我对财富的自卑之情。在接下来的七个小时里,我们坐在一家叫“圣多克尔”的咖啡馆里,像多年的老朋友一样倾心长谈。我们谈《风雪江湖夜》的种种轶事,谈边城伤心的死后各自在网络上茫茫地寻找。雪浓说她后来多次进过《风雪江湖夜》,也想过报仇,但没有我的世界,连复仇都显得毫无意义。我们相对微笑,都感觉到轻松和幸福。 我给她讲我到过的许多地方,讲述高山的雄伟,河流的源长;讲春天芦苇丛中的野鸭蛋,生在冰雪之中的花朵。雪浓痴痴看着我的目光中,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重量。而雪浓告诉我的,大多是她成长的经历,她怎样上小学、读初中、高中,直到上大学。我开始知道,雪浓生活的圈子小得可怜,她和深山里的娟子一样孤单。所以她认为我不平凡,而她自己非常平凡。“认识你真高兴。”她说,露出白玉一样的牙齿。 雪浓不幸福,她告诉我富有是一种痛苦。在陈述自己的经历时,雪浓表现出与她年龄极不相衬的成熟。她一直表情忧郁,若有所思,这和她在机场留给我的第一印象截然相反。极少的时候她会露出笑容,显得又纯真又顽皮,像阴霭和北风中的阳光。 雪浓谈自己家世的时候眼里有一种绝望的迷茫。她说了父母这些年的情感变迁,她眼睁睁看着一个善良的女性怎样一点点变成暴君和魔鬼,以及笼罩在这个家庭上空的乌云,雪浓认为这一切都源于财富。“我真怀念十年前的生活,牵着爸爸的手,在公园里蹦蹦跳跳地唱歌,那时我们不富裕,但很快乐。现在我每天回家只能听到争吵和责骂,我有时想,爸爸和妈妈只有死去一个,才能让家里安静,我真的快疯了。” 雪浓没想到这句话会在两个小时后变成事实。第二天的清晨,当法警把一堆不成人形的血肉推上车时,雪浓紧紧抓着我的手,指甲在我手背上掐出深深的血痕。今夜我把这个终生不会消除的疤痕放在唇边,想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愿意永远地、无休止地体会这种疼痛。 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清晨,雪浓悲怆地对我哭喊:“是我咒死了爸爸!我害死了爸爸!” (十六) 我的电脑屏幕保护图案是“神秘之物”。在我叙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常常听见圣洁的乐声,然后看见一座孤零零的房子。灯光明灭,屋外有小鸟在黑夜的枝头睁着眼睛,一只四脚生物从黑暗里走过,屋子里有人悄悄把灯吹灭,火焰像颤抖的生命渐渐沉入黑夜。微风吹开虚掩的房门,在深夜发出遥远的声响,但没有人走出也没有人走进。在房子的背后,地球缓缓从天际滑过,在房子上空投下巨大的阴影。 我常常想,雪浓的灵魂不知道现在栖息在哪个空间。在远离地球的神秘屋子里,当窗外所有的灯光都已熄灭,她是否还记得在无尽的时空之外,我们曾经有过的痛苦和甜蜜? 雪浓的父亲去世之后,她就病倒了。她躺在宽大的病床上,瘦削的身体蜷缩着,像是寒风中在街角发抖的小猫。她从高烧中醒来后,我一勺勺将水喂进她苍白的双唇,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在《风雪江湖夜》中初识时的场景。雪浓对我说“谢谢”,然后闭上眼睛,我看见晶莹的眼泪慢慢滑过她白玉一样的脸。 这个家庭已经崩溃。雪浓的哥哥在参加完父亲的葬礼后,把家里的东西砸得粉碎,然后远走加拿大。他在雪浓的病床前只站了几分钟,凶狠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甩门而去。后来雪浓告诉我,她们兄妹的感情一直都很淡,“形同陌路。” 雪浓说什么都不肯回家去。她说那栋宫殿一样的房子足以让她发疯,如果我强迫她回去,她说不定也会从十八楼跳下去,“这样我就能体会到爸爸当时的心情。” 雪浓的妈妈来过两次,这个女人一定拥有钢筋一样的神经,她的步履和神态看不出一点破绽,她鄙夷的眼光依然让我自惭形秽。雪浓看见她后就转过身去。 “你跟我出来。”雪浓的妈妈对我说。 我随着她走出病房,她从包里拿出厚厚一叠钱,表情凶猛,“你给我听好!这段时间你好好照顾雪浓,我不会亏待你。不过你要是敢打她的主意,我一定不放过你!”我把钱推开,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和。“我是雪浓的朋友,不是您花钱雇的仆人。我会好好照顾雪浓,但绝对不是为了您的钱。”说完后我转身走进病房。 雪浓出院后我陪她到陵园去了一次,她扶住我的手臂,显得弱不禁风,在微寒的风里,我几乎感觉不到她的体重。在她父亲的亡灵前,她请求我带她走,不管走到哪里,不管贫穷、疾病还是死亡,只要离开这里,她会一生一世地感激我。 到今天我终于明白雪浓是在向我托付终生,这种省悟让我痛彻心扉。如果人生可以再来一次,如果我可以重新回到四月的墓场,面对荒山和枯草,面对雪浓父亲炯炯的目光,我会坚定地告诉她,我愿意,愿意带她走,一生一世,不会因为任何原因离开她。但当时我以为雪浓只是一时意气,我劝她回家去。雪浓松开我的手后,是怎样的一种眼光啊,绝望、焦虑和忧伤,利刃一样从我的胸膛穿过,让我在以后的每个夜里都感到骨髓深处的疼痛。 不过最终我答应雪浓,带她出去散散心。她无论如何不肯回到家里,让我回去帮她取行李。我踩着满地的碎屑走过她的客厅时,看见她站在对面的楼下,裙裾在微风中轻轻抖动,我感到心剧烈地跳了一下。 (十七) 雪浓从什么时候开始逐渐远离我的生活的?我经常在想。 雪浓死后的几个月里,我无时无刻不想着她,想着她的一颦一笑,想着她直视我时的忧郁目光,感觉痛苦在一点点撕裂我的身体。后来在每夜入睡前会想到她,在无人的时候会想到她,但思念正在一天天减少,难道真的会像雪浓预言的那样,我终有一天会忘记她,忘记这个美丽纯洁的女孩子,忘记这段刻骨铭心的情感?那么情感本身究竟意味着什么?是永恒还是虚幻? 我和雪浓离开了这座城市,我告诉她东方有一座美丽的海岛,可以体会生命的幽远。在飞机上,雪浓靠在我肩头睡着了,她的鼻翼轻轻抽动,嘴里低语着什么,显得非常忧伤。她连做梦都不快乐,我心疼地想。 我们到了这个海岛。也许是命运的故意安排,我们在这里停留了两个月,无比幸福的两个月。这时光一去不回,成为永远的记忆,如果可能,我愿意将我的一生来交换,让时间再停留在二○○○年的四月,哪怕只有一年,哪怕只有一天,哪怕只有一分钟。让我携着雪浓的手,走过这岛上的每一寸沙滩,抚摸每一棵翠竹,再次听和生命同频的暮鼓晨钟,重新体会那苦涩的甜蜜、痛苦的幸福。 雪浓从下飞机的那一刻起,心情逐渐开朗起来。当我们转乘去往海岛的游船时,雪浓的眼睛亮亮的,显得很兴奋。她拉着我的手站在甲板上,不肯回到舱里,海风将她的长发吹起,从我脸上轻轻拂过,我们都感到温馨和宁静。“这是我掐的?”她指着我手背上的伤痕。 我点点头。 “对不起。”雪浓可怜巴巴地望着我。 我笑了,“傻丫头,这没什么。” 雪浓眨着眼睛,过了半天,忽然问我:“你以后看见这个伤疤,是不是就会想起我?” 我说:“没有这个伤疤我也会想着你。” 雪浓摇头,“不会的,总有一天你会忘了我,在你面对娇妻爱子的时候,在你事业成功的时候,你肯定不会记得雪浓。” 我故意逗她:“雪浓是谁啊?我好像不认识。” 雪浓叹气:“我不要你想着我,我只要你能经常想起雪浓。想起我们在《风雪江湖夜》中是怎么认识的,想起我给你写过的信,想起——她拉过我的手,想起这道伤疤。你答应我,好吗?”雪浓仰面看我,神色郑重。 我用力地点头。 我们在暮色苍茫的船头静静站立,看大海在眼前涌起波浪和潮流。雪浓吹响我给她买的号角,号声在海风中传到极远。 踏上这岛上湿湿的石板路,我们听见寺庙里传来意味深长的钟声,雪浓问我:“他们这时候敲钟干什么?” 我说:“和尚下班了,他们要咪西咪西。” 雪浓微笑了一下,“当和尚好不好玩?” 我指着从山上走下来的青衣僧人,对雪浓耳语:“我不知道,你问他去。” 雪浓犹豫了半天,终于没敢走上前去问。当和尚的身影转过山角之后,雪浓认真地说:“我也想出家。” 我看着她。 我在今夜抚摸着雪浓生前的照片,想起她当时的表情,终于明白,雪浓一直寻找的,其实并不是爱情,或这俗世的其他东西,她在寻找自己生命的消散方式。 我想雪浓本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她和《红楼梦》中的通灵宝玉一样,到这个凡世只是在经历劫数,经历过就回去了,只留下我在这世上,夜夜思念这个星际的精灵。 我们在山腰竹林间的酒店里登记了两个房间,互道晚安后,我进房打开窗子,听着浪花拍打岩石的声音,听着海风轻轻掠过林梢,心里感觉非常幸福。我想这段时光是值得纪念的,它让我的生命一点点饱满起来。 雪浓打电话说电视台正在放《大话西游》,让我过去陪她看。 我进房后看见雪浓盘腿坐在床上,屏幕里的周星驰正在摆出各种奇怪的姿态。雪浓表情专注,让我感觉好笑。当孙悟空在城墙上施法,让再世的至尊宝和紫霞仙子紧紧拥抱在一起的时候,我看见雪浓满眼热泪。她站起来抱住我,对我说:“雪村,这是世界上最珍贵的,是吗?”我轻轻亲吻着她湿湿的泪眼,说不出话。 雪浓问我:“你要我吗?” 黑夜里雪浓的身体冰凉,她瘦削得像个未发育完全的小女孩,我把她紧紧拥在怀里,感觉到心里强烈的疼痛。整个过程中,雪浓一直不停地叫疼,当我终于进入她美丽的身体的时候,雪浓一口咬在我坚实的肩头,指甲在我的后背抓出长长的血痕,到今天我只希望这些伤口永远都不愈合。 雪浓问我:“你爱我吗?” “是的。” “我要你说你爱我。” “我爱你。” “我要你一直说你爱我。”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十八)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真正爱上雪浓的。我陪她走进墓园的时候是怜悯,踏上海岛的时候是疼惜,在我们完全相融的夜里,甚至还有性欲的成分。那么,我究竟是在什么时候,才真正地想跟雪浓共度一生、生死与共、永不分开?难道是在雪浓满身是血地躺在我怀里的时候,才有的这种情感?难道雪浓在生前从来也不曾得到我的爱情? 这种想法让我无比痛恨我自己。 雪浓死后,我曾经故意去想她的缺点,我以为这样会减轻思念的痛苦。我想到雪浓不会做饭,把米饭煮得焦煳;想到她不会洗衣服,把我的衬衫弄得斑斑点点;想到她夜里怕黑,上厕所都要把我从睡梦中叫醒……但我无法让自己停止思念雪浓,我的良心告诉我,我正在思念她煮的焦饭,思念她总也洗不干净的衬衫,思念她在黑夜里拍打我的手,告诉我:“雪村,雪村,外面好黑噢,你陪我去……” 雪浓非常喜欢这个海岛。 我们经常在凌晨登上山巅,看太阳一点点从海面上升起,竹林间每一处殿阁飞檐都闪闪发光;我们经常赤脚走在细软的沙滩,看大海怎样层层涌到我们身边,听海鸥在头上盘旋,发出清亮的鸣声;也会在雨后的竹林里,满身是泥地看春笋怎样一点点拔节长高…… 雪浓说要去算命。 我们在阿难菩萨慈悲的眼神中双膝跪倒,虔诚地摇动签筒。雪浓嘴里念念有词,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她说了些什么。 雪浓抽了个下下签,在一根泛黄的竹签上刻着一句诗:“我生适犯天煞星,一世孤独向寒风。” 我的是个中平签,上面也是两句诗:“人海无非过客,花前总是春风。” 一位长须的僧人给我们解释签文的意思。在声声苍远的钟声里,在袅袅浮动的香烟中,他用一种很难听懂的方言,说雪浓注定命苦,一生多劫多难,多病多灾,只有多修福缘,才可以脱离苦海;说我生有慧根,在人世常聚常散,但终于还是无可寄托。 从那以后我开始相信缘法,开始相信有前尘后世。老和尚说雪浓前生是天上的星辰,在以后的夜里,我经常会抬头仰望,想雪浓回升之后,会在哪里,以什么样的形式向我表达她的深情。 雪浓从家里出走时没有带钱,在豪华酒店住了一个星期之后,我告诉她,我们剩下的钱仅够回去的机票了。雪浓倚偎在我怀里,低低地说她不想走,她要继续跟我在一起。 “再不走我们就只好流落街头了。”我故意吓她。 “你有办法的,是吗?”雪浓问我。 “那也不能一辈子都待在这个岛上啊。” “为什么不能?他们不也是一辈子在岛上快快乐乐的吗?”雪浓指向窗外远远可见的寺庙。红墙下僧人们盘腿静坐,神情淡然,梵唱如花香浮动。 我双手合十,“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女施主俗缘未了,恐难成正果。” 雪浓不笑,“在这里我很开心,雪村,你答应我,让我多开心一些日子吧。” 她的话让我感到心酸。 我在小街深处租了一间民房,很简陋,墙上贴着积年的旧报纸。雪浓把窗子推开,一股微腥的海风吹了进来,满室凉意。 雪浓在山上采了几束野花,插在啤酒瓶里,灯光下她的脸色酡红,“这是我的新房,永远的新房。”她说,我看见她眼睛里有晶莹的泪滴。 黑暗里雪浓紧紧抱住我。 “你爱我吗?” 我点点头。“我要你说你爱我。” “我爱你。” “我要你一直说你爱我。”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十九) 依然记得,你的泪眼,匆匆已是多少年。红尘常离别,谁徘徊在长亭古道边,这城市不觉已改了容颜。如果能有下一次轮回,相约与你共前缘,就算青丝枯成白发,今生依然不枉然。寒夜独坐,蓦然回首,伤心人已非少年。 昔日红颜,落雪满山,光阴里浮生如烟。是谁在夜里,为你撑起青纸伞,让终生悲欢都绽放在瞬间。就让目光穿过长夜,轻轻亲吻你的笑脸,莫让杯中落满灰尘,醉卧处无愧人间。长街灯灭,曲终人散,独上高楼竟无言…… 我们常常在夜里到海边静坐,看岸上灯火明灭,月亮在海面上撒下银星万点,潮汐渐渐涌上来的时候,雪浓就会唱起这首歌。 一年以后,当一切都已成为不堪回首的往事,我重临旧地,静静坐着,看岸上灯火明灭,月亮在海面上撒下银星万点,潮汐渐渐涌上来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泣不成声。 雨季把一切东西都打湿了,包括我们的心情。雪浓望着窗外蒙蒙的雨丝,渐渐变得惆怅和忧伤,她开始说一些伤感的话。 “如果你一觉醒来,发现我已经死去,你会怎么样?” “雪村,不要对我太好,我会缠住你不放的。” “你肯定会离开我的,是吗?” “我们在一起两个月了,还会在一起两个月吗?” “有一天我们分开了,过了几十年,在茫茫人海中重逢,我们还会认识对方吗?” 为了生计,我在岛上的旅行社找了一份导游的工作,每天给游客介绍这里不朽的传奇和佛教故事。下班后我第一个冲出门去,回到我们自己的小屋。雪浓总是一个人坐在窗前,用一把竹梳慢慢梳着她如云的长发。 有一天回来后看见雪浓一个人站在门外,一见我就嘻嘻地笑,她问我:“你猜我今天干了什么?” 我逗她:“听广播说有银行被打劫了,难道是你干的?分钱分钱,我也要入伙。” 雪浓拉着我的手走进房里,我看见床前的桌子上摆着几碟菜。 “你做的?” 雪浓像小猫一样点了点头,我刮了她一下鼻子,大模大样地坐下来,“开饭了。程妈,伺候老爷用膳!” 雪浓轻轻踢了我一脚,把电饭煲放到桌子上。我揭开盖子,看见里面黑如焦炭的米饭。 雪浓的脸红了,“糟糕,可能是水放少了。” 我满满盛了一碗,夹起一筷子送到嘴里,嚼得啧啧有声,“很久没吃到黑米锅巴了,真香。” 雪浓看着我微笑。 我们的屋子里除了电灯和电饭煲外,就没有其他电器了。我经常在深夜洗衣服,雪浓坐在对面的矮凳上,拿衣架一件件把它们挂在窗外的轻风里,再回来的时候总要对着我笑。 “你傻笑什么?” “你干活的样子真可爱。” “呜——”我做野兽的样子吓她。 雪浓把盆里的肥皂泡沫抹了我一脸,然后跑到远处,像捡到钱包一样得意。 有一天回家后,看到窗外飘扬着不同颜色的衣服,我表扬她:“真乖,学会劳动了,来,亲一下。” 雪浓扬起脸,我在她鲜红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 等到穿的时候才发现,衬衫背后被她不同颜色的裙子染得斑斑点点。雪浓还在熟睡,我拍拍她纯净的脸:“醒醒,你看你干的好事。” 雪浓也许是刚做了个忧伤的梦,她怔怔地看着那件衬衫,然后从背后抱住我,开始嘤嘤哭泣。 “我这么笨,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 我拍拍她的手,“傻孩子,这么点儿事也值得一哭?” “我什么也不会,总有一天你会烦的。” “你会蜡染技术啊,师父,你看现在这件衬衫多像美国国旗。” 雪浓破涕为笑。 那些日子的每个细节都无比清楚地浮现在我眼前,我常常怀疑它们是不是真实地存在过,还是我从悠长的梦里醒来,依然不能忘却的梦中的忧伤?那么,在我长长的一生中,究竟有没有一个叫雪浓的女孩子走过?她嫣然微笑、低声吟唱、与我最亲密地接触,究竟是真实还是虚幻?为什么我重临这个海岛,再也没有人记得有一个长发的美丽女孩曾在这里出现过? 后来我们终于决定离开这里,雪浓说我是“凡心不改”,她在上船的那一刹那依依不舍,眼含泪光,我几乎是把她抱上甲板的。 雪浓说:“雪村,让我再看一眼吧,再看一眼。这里的竹林、寺院和海水,我会永远记住的。” 这个充满宗教意味的小岛像是一盏不会熄灭的灯火,永远照着我苍苍的人生。这里的竹林、寺院和海水,是啊,怎能忘记我用尽千千万万年修来的这短暂时光?雪浓眼含热泪看着我,她的目光将越过生和死的界限,越过时间和空间,照亮我最深处的生命。 在呼啸的海风中我们携着手渐行渐远,一直走到雪浓的边城。     (二十) “那是什么?” “佛光。” “佛光是什么?” 回程的飞机穿过低空的雨云,在平流层之上我们见到了佛光,一个巨大的光环中间,我看见了急掠而过的飞机双翼。 “我看见我自己了。”雪浓说。 “什么?” “我看见我站在一个巨大的光环中,正在冉冉上升。”“为什么我会看见另外一个自己?” 整个世界的声音都在那一刻静止,所有的目光都在注视着她。 “如果你能回到二十岁,你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认识你。” “如果你能回到十岁,你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认识你。” “如果你能够拥有另外一次全新的生命,告诉我你的愿望。” “认识你,爱上你,也为你所爱。” 前座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年妇女转过头来,她拍着雪浓的手,笑容里泪光如星。 出机场的时候暴雨倾盆,雨水在地上溅起朵朵水花。我们在机场大厅静静伫立,我看着她的脸,她低着头,我们身边空旷如野,整个世界都在为我们让路。 “这两个月你幸福吗?” “幸福。” “这两个月你快乐吗?” “快乐。” “你会记住雪浓吗?” “一定会。有了她,生命再无遗憾。” 一道闪电从天中间划过,瞬间明亮之后又迅速灰暗。“你真的要走?” “我会回来的,很快。” “你回来时找不到我怎么办?” “不会的,你会等我的,是吗?” 眼泪慢慢流过她白玉一般的脸庞,“如果你回来时,再也找不到我呢?千千万万年,再也找不到我呢?” 雷声滚滚而来,四龙驾车的雷神在天外向整个世界微笑。 “明天再走。” “……” “明天再走!” “我……” “明天再走,好吗?让我像真正的妻子一样对你一天,好吗?” 雪浓想到了什么?为什么她会泪流满面? 在最廉价的小旅馆里,我们浑身湿透,雪浓紧紧抱住我。 “雪村……” “什么?” “我能一直叫你雪村吗?” “当然能,这个名字只有你知道。” 雪浓为什么又在长长地叹气? 黑夜里她的身体冰凉。 “你爱我吗?” “当然,你在想些什么?” “我要你说你爱我。” “我爱你。” “我要你一直说你爱我。”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答应我你会回来。”第二天,在去火车站的公共汽车上,雪浓仰面注视着我,她的目光里有一层白茫茫的雾气。“我答应你。” “十天。” “十天。” “我在这里等你。” “好。” 离开车还有十分钟。 “要上车了?” “是。” 雪浓抓住我的手,抚摸着被她抓破的伤痕,泪如雨下。 “你等一等,我去给你买点东西。”雪浓起身离去。 好像天地间的一切闸门都打开了,我积蓄已久的泪水在她背后滚滚流淌。雪浓提着水果横穿马路向我走来,隔着候车大厅厚厚的墙壁,我看见了;隔着整个世界的风雨,我看见了。我看见了雪浓,看见了她似悲又喜的表情,看见她眼里意味深长的微笑,看见了向她疾冲而来的汽车,看见她重重地倒在地上,看见她手里的苹果一颗颗散落。整个世界的声音都在这一刻静止,每一个人都露出惊慌的表情,如同被闪电击过。 我张口呐喊,没有声音,我挣扎着要扑到她的身边,但就连一根小指也不能动。只有泪水,从我心里如狂涛一样地涌出来。 我跪在雪浓身边,紧紧拥抱她,这是我们在千千万万年,在无穷无尽的轮回里最后一次拥抱了。雪浓慢慢睁开了眼。 “雪村……”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个世界像是要坍塌了,冰冷的雨水像河流一样流过我的身体。 “雪村,握着我的手……” 她的手冰凉。 “不要哭,”她微弱地说,“我很幸福,你知道吗?” “我在你最爱我的时候死了,我一生再也没有遗憾了,雪村,不要哭,不要哭。” “我好冷,雪村,抱紧我,抱紧我……” “二十年后,你会记得雪浓吗?” 一道闪电从天中间划过,瞬间明亮之后又迅速灰暗。 “你回来时,再也找不到雪浓了。千千万万年,再也找不到了……”雪浓眼中的光亮渐渐暗淡。 雷声滚滚而来,四龙驾车的雷神在天外慈悲地看着整个世界。 她的身体渐渐冰凉。 “你爱我吗?” “我……”我泣不成声,“爱你!无比地爱你!!” “我要你说你爱我。” “我爱你我爱你!” “我要你一直说你爱我。”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雪浓慢慢合上了她美丽的眼睛。 (后记) 一朵花开了又谢了,一只小鸟来了又走了,是谁在轻轻敲我的房门? 光阴的马车从身边疾驶而过,弹指间一切都变得苍老。 街角有人在默默流泪,远处的礼花像青春的生命。 “你回来了。”我对嘻嘻笑的雪浓说。 “你还好吗?” “你冷吗?” “我知道,你正在看着我。”我对她微笑。 “你为什么不说话?” “你知道吗?我真的爱你,这次不是骗你,真的。” 还有人记得《风雪江湖夜》吗? 慕容雪村走进虚拟的江湖。 “这是什么地方?” 没有人回答。 “这是什么地方!?”我大声喊叫。 “你面前是悬崖,再也没路了。”一个声音说。 雪浓:“有一个故事,如果你听了就一定会死,你想听吗?” 慕容雪村:“我不信有这样的故事。” 雪浓:“你要听吗?” 慕容雪村:“……” 雪浓:“你真的要听?” 我可以用我的一生来听完这个故事吗?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